侧头看向茶几上的卡通杯子,他微微的有些恍惚,随即又低下头,继续抽起烟来。
这一夜,郑崇依旧是呆到半夜才回房间。迟早早躺在床上,同样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良久,才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闭上眼睛。
各自的心中都有一番计量,第二天早上,两人明显都自在了很多。郑崇虽然不去杂志社那边,仍然将迟早早送到了离杂志社不远的岔路口。
晚上迟早早回去,桌上已经摆好了晚餐。丰盛的四菜一汤,颜色看起来很是诱人。
她吃了一惊,郑崇摆着碗筷,有些不自在的道:“我重新找了阿姨。”
迟早早哦了一声,洗手开始吃饭。饭桌上很安静,郑崇吃得很优雅,没有一点儿声音。
迟早早比他粗鲁了很多,吃得飞快,不是筷子碰到碗沿,就是喝汤发出窸窸窣窣的声。
以往和郑崇吃饭,她都是小心翼翼的。既然都说像以前一样,她也没有什么好客气的了。
要是在以前,郑崇一定会使劲的皱眉。这次却什么也没说,快要吃完时,才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你以前不是在学画画吗?现在不画了?”
迟早早握着筷子的手微不可察的僵了僵,随即摇摇头,嘿嘿的笑着道:“三分钟热度而已,我还学过钢琴吉他玩过Cosplay呢。”
郑崇无语,以前她那热情洋溢的劲儿,他还承诺过只要她需要,他给她办画展的呢。原来,那也不过是她的众多兴趣中的一个而已。
他无语,迟早早却来了兴致。筷子无意识的插着碗里饭,好奇的问道:“你喜欢什么?”
她就没看出郑崇喜欢什么,他对什么都是淡淡的,漫不经心的,完全看不出喜欢什么。
她笑起来的时候两只眼睛弯弯的,就跟月牙儿似的。郑崇有些恍惚,心里柔软了下来,往后靠在椅子上,抿抿唇,道:“我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就是吉他还行。”
郑崇说是还行,但迟早早知道这个还行绝对不是像她一样只懂些皮毛,更是好奇。饭也不吃了,眨巴着一双眼睛看着他。
郑崇却不再说下去,脸上的表情微微的有些僵硬,抿抿唇,起身倒水去了。这人,只要提起以前,就是一副忌讳莫深的样子。迟早早撇撇嘴,低下头继续吃饭。
郑崇重新回到饭桌上,刚才的话题却不再继续下去。饭桌上又沉闷了下来,迟早早手中的勺子碰到碗壁的声音清脆得有些刺耳。
郑崇抬头看了看闷头西里呼噜的喝着汤的迟早早一眼,皱了皱眉,道:“迟早早,你是姑娘家,怎么就不知道斯文一点儿?”
以迟家的家世,基本的礼仪她应该是懂的。怎么就会是那么一副德行?
迟早早头也没抬,撇撇嘴,小声的嘀咕道:“斯文能当饭吃么?”
郑崇放下了碗,抽出纸巾擦了擦手,哼了一声,讥讽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饿了几百年呢。”
迟早早听到这话,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点点头,无比认真的道:“对,你说对了。我就是饿死鬼投胎的。”
郑崇被堵得说不出话来,理也懒得理她,起身去客厅去了。
迟早早悄悄的扮了个鬼脸,慢吞吞的将碗里的饭吃完,才起身收拾。
郑崇温和下来的时候挺好相处的,拿了些零食丢在茶几上。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个弹子棋,喜滋滋的让迟早早过去和他下棋。
他是了解迟早早,让她和他下棋,她未必会肯。但是又零食在,那就不一样了。
果然,迟早早连推辞都没有,盘腿坐在了沙发上,边摆着弹子边拿了薯条吃了起来。边吃边评价,“这牌子的薯条是最好吃的,最好吃的是上次我在一个小镇吃的,手工制作的,外面没有卖,又脆又爽,甜的辣的都有。”
屋内有暖气,迟早早只穿了一件衬衫,领口的两颗扣子解开,稍微弯身就露出点点的白皙来。郑崇抬头不经意的看到,脸色微红,赶紧的垂下头,装作镇定的道:“哦,是吗?哪儿的小镇?”
迟早早没有注意他的异样,兴致勃勃的道:“梅花镇你知道吧?就是那个种了很多很多梅花,一到冬天就有很多游客的小镇。那里的很多食物都是加了梅花做成的,很受欢迎呢。”
“还有那里的井水,一抱那么大个青石板砌成的井口,即便是下着雪也是冒着团团的热气的。可以直接喝生水,甜甜的,很清爽,比我们喝的水好喝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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