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分豪气的,况且林敬之巴不得与他拉交情呢,赶紧拱手道:“那以后在下就称郑公子一声郑大哥了。”
“好,那以后我就叫你一声林贤弟。”郑剑秋说罢,举起了酒杯,又道:“来,干杯!”
“干杯!”林敬之虽不喜欢喝白酒,但还是强撑着一口饮尽,这个时代的白酒度数不是很高,而且还带着一股子酸酸的味道,实在是不咋地。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贤弟,虽然为兄是个武夫,不喜欢舞文弄墨,但你写的这诗,读起来却是爽快的之极。”郑剑秋一张嘴,竟将林敬之前几天剽窃古人的诗词给读了出来,并大加夸赞。
林敬之先是一愣,随即一阵苦笑,凭他自己那点本事,哪能作的了如此好诗。
“不过贤弟貌似还没有给这诗取个名字。”郑剑秋又饮了一杯水酒,疑惑的问道。
这诗原是诗仙李白在庐山所作,取名《望庐山瀑布》,林敬之哪里能想到更好的名字,闻言心中一紧,故作一脸难受的回道:“郑大哥,小弟十四岁那年曾过毒誓,今生不再吟诗作对,上次有感而,作了这么四句诗已是破了誓言,哪里还能再想什么诗名。”
林敬之十四岁那年考中举人,因父母俱亡未能见到最后一面而毒誓的事情,早就广为流传,郑剑秋也是有过耳闻的,虽然他觉得如此妙诗没有个诗名是一大憾事,但还是放弃了让林敬之取名的想法,开口劝道:“贤弟,你的孝心众人皆之,但逝者已矣,还需看开些才成。”
林敬之点了点头,收起了难受,回道:“郑大哥说的是,来,你我二人再干一杯!”
见身体偏瘦,皮肤白晰的林敬之并非那些满口之乎者也的酸儒,郑剑秋对他好感大增,端起酒杯应了一声,就喝了个干干净净。
郑剑秋在这里喝的痛快,却不知林家为了借势,早放出了风声,使得不少有地位的名人知道了他与林家的家主,正在千里香喝酒,而其中有一个人听到这个消息后,坐在大厅,紧紧皱起了眉头,听到属下说林家竟然与郑家有交情,王蒙便是一阵头疼,在流洲,官位品阶最大的是他的恩师知洲田机,而排名第二的便是宣威将军郑胜了。
大厅中央还跪着一个下人,见主子不说话,只是深深的皱起了眉头,便赶紧低下头,大气都不敢喘上一下。
“你可是亲眼看到林敬之与郑府的长公子进入了千里香酒楼?”思考了良久,王蒙才轻声询问。
那个下人赶紧俯低身子,恭敬的回道:“小人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一起进入酒楼的,但听到这个消息后,就赶紧去千里香查探了一番,上了三楼,小人亲眼见到二人坐在一处包间内饮酒用饭。”
“那林家与郑府之间是真的有交情喽?”王蒙脸色有些难看。
那下人想了一想,才回道:“大人,您还记得几天前郑公子在城外遇袭的事情?”
“废话!”王蒙是洛城城守,怎么会不知道这件事情,为了抓到行凶的刺客,好给郑家一个交代,他这几天累的连觉都睡不好。
“小人……小人觉得林家与郑家之所以会有了交情,很可能与此事有关……”
原本还揉着额头的王蒙闻言顿时一惊,猛然站了起来,难道那天救郑剑秋的人,竟然出自林府么!<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