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站在山巅上,小陶的心里七上八下的。
遍地血尸,虽不是昭曜的甲衣,但她的嗅觉总告诉她,有药血味道在某一处弥漫,飞扬。
时间退回到五天前。
莫崖攻入京城的精骑兵被慕璋击溃。戚风率领的辰风鬼骑同时攻下九鹜岭。阻断了乌米尔的前后支援。
得到捷报时,昭曜军无不人心振奋。
慕辰却摇着羽扇道:“张逢,速去支援。”
陶蓁双手抱拳道:“辰风鬼骑我当年也训练过几天,我和他们会配合的很好,支援一事就交给我吧!”
不出所料,乌米尔得到线报时,拍着桌子哈哈大笑:“好你个凌慕辰,这就能打赢我?你忘记了,你这瘫子的敌人哪只是我一个!”
乌米尔的心腹,狮子滩的部落首领问:“可汗,世子,你们确定丹步的那只精兵会帮咱们?当年可是咱们帮凌慕辰杀了他父汗和哥哥啊!”
骁义可汗笑道:“没有永远的仇人,这是他收买人心、东山再起的最好时机,又能给仇人一个教训,他帮的不是我们,是他自己。”
果然,前可汗哈但巴特尔的小儿子丹步却率领自己的彪悍兵将,与辰风鬼骑在九鹜岭决一死战,到最后,双方伤亡惨重,戚风被哈但巴特尔的小儿子刺穿心脏而死。
曾被慕辰亲赐封“宣威将军”的勇士张翰死守九鹜岭,直到两天后,陶蓁率援兵而来。
排兵,布阵。
陶蓁不知自己是用怎样的心情再次指挥这只军队的。
她已习惯杀人如麻,一颗颗头颅如一只只树上的苹果,纷纷滚下,一汪又一汪鲜血如艳色的瀑布,往湛蓝的天空中喷洒。
她的浅黄战袍已染成血色,她的飒露紫战马紫毛竟鲜血一次次喷染,似成了一匹黑马。
“为老可汗报仇!”
“为世子报仇!”
鞑子的喊声震天。
同乌米尔一样,哈但巴特尔的小儿子丹布亦有万夫不当之勇,喜欢身先士卒。他也有一双绿瞳,掩饰不住的野心勃勃。他年轻的眼睛遮不住的锋芒与仇恨,看样子,只有十六七岁,也就是说,他的父兄被她杀死时,他还是个孩子。
被一代又一代的恩仇无辜沾染的孩子。
他使三尺铁鞭,所到之处,白骨森森。
陶蓁早年间练就的轻功让他无的放矢。
火凤于山下旖旎而舞,此时,陶蓁的剑术越来越臻于成熟。她像一只涅槃的凤凰,浴火,焚燃,重生,继续在火中高举旗帜。她的头盔染成血色,她的剑所到之处,壮士的英魂。
丹步咆哮着,一次次用铁鞭卷杀着昭曜的英魂,被小陶砍断了长鞭,抓起一把死尸的刀,大吼:“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小爷索命来!”
陶蓁咬着牙将这年轻的少年斩杀于剑下时,嘴唇都咬破了。
群龙无首的旧可汗部下却坚持斩杀到最后一刻。他们既然卷入江山霸业的争斗,便是一场悲剧,有的人送了性命,有的人身体发肤尚存,却丢了半条性命——丢的是魂,再也找寻不回来。
九鹜岭终于守住了,哈但巴特尔旧部全灭,鼎鼎大名的辰风鬼骑八千人马只剩下三千,小陶带来的一万人马只剩下五千。
轰隆隆一声雷鸣,响彻漫山遍野,哗啦啦下了一场倾盆大雨。似乎每次大战之后都有大雨洗刷这血迹斑斑的江山,似是将所有尸魂的冤屈也收走。
陶蓁俯瞰着漫山的尸体,想起自己十五岁之前,她抱着肥肥白白的猫兔子,或者让它坐在肩头,一人一兽漫山遍野地挖人参,找灵芝,找各种香喷喷的大蘑菇,自己买镜子香粉,下山吃糖葫芦,桂花糕,捏个小面人……师叔生病之后,需要钱的时候卖掉人参给药铺,或者卖艺,说书,不缺钱的时候,所有的宝物都给猫兔子吃。
六年了,再也回不去了。
师叔死了,猫兔子死了。
她并没打算与王爷共度一生,待他大事成后,她便自然会离开,可是,面对这横尸遍地的山头,她突然异常地害怕。
“报告陶将军,忠将军攻打红水河失利,大将军已亲率五千人马去落霞坡支援!九鹜岭距离落霞坡最近,大将军说,一旦攻下,速去落霞坡!”信使来报。
“你说什么?大将军,亲率!”小陶一惊。
为了他的好兄弟,他是不是疯了!
小陶立刻点了两千精兵,马不停蹄地出发。
“既然相信我,就撑下去!”陶蓁心道。
慕辰那边,却撑的勉强。
豆大的冰冷雨滴拍打在他单薄的白袍上,钻入缎袍的碎裂处,与他的伤口不断地无间接触。
疼。
疼得他双唇不停地打战。
他咬唇,艳红的血和着苦涩的雨水流入喉舌。
他想挪入丛林中遮雨。
双手攀着地面,挪一步,再挪一步,他苍白的手指已血淋淋的。
轰隆一声雷鸣。
哗一声,雷电瞬间击中他身边的一株大树,燃起一股烈火。
他只得俯□,捉住几块石头,继续挪。
几步之后,他双手血肉模糊,再也挪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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