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袭青色祥云镶边的衣裳,满头乌丝松松地挽成慵懒髻,只斜斜地簪了两枚水纹银合双股钗,钗上缀着小粒的白色珍珠串子,在耳旁摇曳着。手中端了一只乌漆梅花攒心茶盘,史清婉缓步徐行,瞧见门前阖上的原色木门,隐隐地能听见屋子里稚嫩的童声,她抿着嘴微微一笑。
将茶盘搁在门口特意打磨平滑的木桩,史清婉上前敲了敲门。
“真的打算废寝忘食了不成?”对上男子温柔的眸子,史清婉嗔了他一眼,目光落在他旁边站着的自家儿子身上,颊畔梨涡浅浅荡漾:“今天娘做了丛哥儿爱吃的碧涧羹哦!咱们不理爹爹,先去用饭去,叫他自个儿读书吧!”
小丛箴如今两岁,小小个子,说话已经清楚连贯很是有条有理,闻言,很是乖巧地点点头,小手指勾上母亲柔软的手掌:“嗯,娘,丛哥儿饿坏了呢!都是爹爹,非要丛哥儿把千字文给从头到尾完整背一遍——”告完了状,他特别理直气壮地抬头朝王子腾哼了一声,转向史清婉大眼儿弯弯,笑得讨喜:“还是娘最疼丛哥儿了!”
王子腾有些心虚地眼神一闪,然而瞧见妻子嘴角那纵容宠溺的笑容,他吃味了,也是冷冷哼了一声:“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既天生良材美质,岂能任由荒废么?”
一时间,父子俩四目相对,火花激射。
对这爷俩三天两头的嘴仗,史清婉早就又最开始的哭笑不得转变成习惯了。丈夫一心想要树立起作为父亲的权威,对儿子严格得很;儿子却是天生得聪颖灵慧,完全不拿父亲的冷脸当一回事儿。手心手背都是肉,史清婉只能随他们去了。
当初,因为分家的事情,王子腾被王子胜那一番作为冷了心,因此与史清婉商量守孝的时候,便决定请了工匠在王老太太的墓地旁建了几间木屋,结庐守孝三年。
去岁在王老太太丧礼期间,史清婉被诊出了孕脉,因此,后来王子腾庐墓,她便没有一同随往,而是就近在郊外自己的庄子上安心养胎。冬至那一日,她痛了一天,费了不少力气,诞下了一儿一女龙凤双胎!
不过,这两个孩子身上虽有灵气,却并不像小丛箴那样是逆天的灵胎。这让史清婉心中有些失落和释然,也是,灵胎又不是大白菜,哪里是随手就能得到的呢?王子腾倒没想那么多,毕竟最开始史清婉用灵识内探时也只感觉到了一个气息。大夫诊断妹妹是先天不足,想来是妹妹体弱气虚,因此才躲过了母亲的查看。
王子腾抱着《尔雅》翻了许久,最终定下名字,二子名唤王丛策,女儿则随了兄长取名,叫做王令笙。
因为才五个月大,所以两个孩子仍旧是跟着史清婉一起住在不远处的庄子上。夫妻俩已经商量好,等过了端午用兰草汤沐浴之后,便可以将兄妹俩一起带到庐墓去了。
守孝期间,膳食是全素的,史清婉亲自动手。取了春日里正茂盛的赤芹菜,加了切成块儿的嫩豆腐一起煮成羹汤,又清新又馨香,宛如山涧的清溪,故而又“清芹碧涧羹”的说法;挑了野地里的马齿苋,取细盐少许,码了剁馅包成拳头大小的包子上屉蒸熟;另外再取鳜鱼削成鱼片,裹了面粉入素油锅炸一遍出锅,而后勾兑了糖醋汁儿浇淋翻炒,做成酸甜口,再将嫩笋、菌子以及木耳菜切成细丝,过了沸水焯一遍,点些麻油与甜醋拌了,就叫凉拌三丝。
除了王子腾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食量大些,余下母子俩都用得不多,因此这一顿饭做下来也并不累人。
“娘,晌午过后,我与您先回去可好?”王丛箴小手掌肉呼呼地,捏着白瓷勺子舀了一口碧澄澄的汤水,很是满足地咽了下去,他眨巴着黑亮亮的大眼,微微嘟着嘴:“丛哥儿想妹妹了!”
史清婉将青花缠丝碟子里的素馅包子掰开递了一半给他,闻言,想了想,欣然应下:“也好,刚好试试娘给你做的衣裳,等浆洗之后,正逢着端午沐浴换新衣呢!”
用了饭,王子腾便很是自动自觉地开始收拾碗筷,自从知道史清婉的来历后,他便旁敲侧击地知道了现代社会的许多事情。在了解男女平等以及史清婉的种种观念后,他很是无师自通地就将这一项任务承担起来了,倒是叫史清婉心中熨帖得紧。
“丛哥儿去将你的东西收拾收拾好么?”
被母亲用这种拙劣的借口支开,王丛箴吐了吐舌头,从椅子上爬下来,负手踱着步子,吃得饱饱圆滚滚的小肚子挺着,跟小企鹅似的,落在史清婉的眼中简直可爱得不行。
他神色严肃:“娘,记得帮我把书收起来,在庄子上也要读书的!”
史清婉失笑点点头。
见儿子的身影晃晃悠悠地消失在门后,他无论是说话还是走路都比同龄的孩子要早上许多,何况睡觉的屋子就几步远,史清婉并不担心他会摔跤。
“今儿从京城来了信——”史清婉从袖中掏出一只信封,封口已经被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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