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得自己动手将外套盖在云菲身上。“接下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跟她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南宫连凯气呼呼道。
南宫新然嘴角一挑,故意问道:“既然这样,你又何必在乎她有没有被别人占便宜?”
“那是……那是因为……这是一围的场子嘛,怎么能允许这样的人渣在这里嚣张呢?”
南宫新然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已经明白了七七八八。这个喝得烂醉的女人八成就是那个害得一围赔上路易十三的罪魁祸首。而他们死要面子的大哥八成心里已经开始在乎她了,只是嘴硬得像鸭子。明明关心人家,却装得毫不在乎。刚刚冲进舞池的那劲儿,别说南宫新然不相信,连神经大条的周一围都能猜到个所以然。只是当局者迷罢了。
云菲一觉醒来天已大亮,房间里的暖气吹得她口干舌燥。她起身想找水喝,却怎么也找不到拖鞋。原本迷迷糊糊的脑袋,一下子清醒过来。这不是她的房间,足足两米有余的床、一整面墙做的玻璃窗配上深灰色的窗帘,家具很简单,除去衣柜就剩下一个棕色系的书桌。她的房间只有这间房一半面积,却摆进了她的床、衣柜、书橱、书桌……她的窗帘是鹅黄色的,上面还有可爱的小鸟。谢思佳总笑她幼稚,她却不愿意换。那是搬新家时父亲带着她亲自去挑的,陪伴着她整个童年和少年时光。
推开门,是一间比房间大上许多的客厅。客厅收拾得井井有条,可见主人的生活质量是挺高的。云菲一边走一边看,企图回忆起昨晚发生的事,却是一点儿也记不起来。
“你起来了?茶几上有水,为你准备的。等我一下,五分钟后开饭。”
云菲一惊,原来屋子里还有人。顺着声音走过去,是转角的一间略小的屋子。一个围着白色围裙的男人正在流理台前忙碌着,见她进来便抬头朝她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云菲有无数疑问却不知从何说起。他似乎知道她的想法,“我叫南宫新然,是南宫连凯的朋友。昨天你在酒吧喝醉,正巧被我们碰到,我们想把你送回家,可是又不知你家再哪里。所以我自作主张,将你接到我家来住上一晚。对不起,没有事先征求你的同意。你不会介意吧?”
云菲连连摇头,见他忙着煎蛋想是没有看到。又说了声:“谢谢你收留我。”
南宫新然转头,又是粲然一笑,仿佛万花齐放般美丽。云菲的脸不争气地红了,连忙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不用,就快好了。这里比较乱,你到客厅坐会儿。”
云菲左右看看,厨房其实一点儿也不乱,大概是主人爱清洁的缘故,没有用的东西都整整齐齐地排在橱柜里,即便是要用的刀具也摆放地很整齐。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煎蛋的香气,云菲有一阵恍惚,仿佛又回到了大学那段时光。那时候有个人也是这么在厨房忙碌着,然后蹑声蹑脚地走到卧室在她唇上印上一吻,仿佛是耳边的呢喃:“宝贝,起床吃饭啦!“
云菲摇摇头,走出厨房。
早餐很丰盛,蛋煎得恰到好处,老嫩适中;牛奶是温的,喝下去整个胃顿时暖暖的;还有夹着火腿、番茄和黄瓜片的三明治,云菲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地道的西式早餐了。
“想不到张先生厨艺这么好?”云菲一边吃一边赞道。
南宫新然放下杯子,笑着说:“这是中国留学生的必修课,我只是刚好合格罢了。”顿了顿又说:“其实你可以叫我南宫新然,或者随他们叫我浩然。”
云菲咽下口中的食物,点头赞同:“云菲。”
“云菲,很好听的名字。怕是有什么典故吧?”
云菲点点头,又摇摇头:“名字是爷爷取的,好像是有的。只是我忘性大,记不住。”说完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只得埋头吃饭。
她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两只手都没有闲着。左手拿三明治,右手端着牛奶,吃一口三明治,喝一口牛奶。嘴唇上方沾上一圈奶渍,让人忍不住想要伸出手帮她擦干净。偏偏她好无所觉,一边吃着还不忘抬头对他笑笑。南宫新然安静地看她吃着,心里某个角向海落忽然一动,竟然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本来昨晚他并没有打算带她回来,可是南宫连凯还在生气,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而周一围还记恨着那瓶路易十三,不愿让她留在酒吧的休息室。他只能把她扶上自己的车,盼着她能早点儿醒过来,可是在他把市区绕了大半后她仍然不省人事。他没办法,他只得将车开回住处,顺带把她一起带回。
云菲喝醉了很安静,起初他怕她耍酒疯就把电脑搬到她房里,坐在她床边看材料。后来不知不觉中竟睡着了,醒来时才六点多。她裹着被子蜷缩在一角,一动不动。他依稀记得他睡着前她就是这个姿势。他盯着她看了许久,睫毛根根纤长,浓黑的眼影有些晕开,看起来很糟糕。不知做了什么梦,她的眉头总是皱着。他看久了,竟不知不觉伸出手想要将它抚平。她终于翻了个身,背朝着他露出一段白皙的脖颈。而他恍然惊醒,不动声色地收回手,离开。
云菲最后喝完杯中的牛奶,心满意足地感谢道:“真是太谢谢你了,浩然。以后哪个女孩子要能天天吃到你煮的饭,那她真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了!”
南宫新然压下心中莫名其妙泛上的异样,问道:“南宫连凯那边,你有什么打算?”
想到昨天南宫连凯的态度,云菲就觉得难过。她神情低向海落道:“他那样讨厌我,我真不知道要怎么办。”
“你真喜欢南宫连凯?”
她睁着琉璃般的眼睛看着他,点点头。
“你们以前见过?”
云菲摇摇头,“昨天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真人,以前——在其他地方见到过。”她仿佛有些难以启齿。
南宫新然露出疑惑的表情,“其他地方?”
云菲指指茶几:“报纸。”
南宫新然更疑惑了,难道只凭一张照片就能喜欢上一个人?看她一脸诚恳,没有一丝说谎的痕迹,说明她是真的对南宫连凯动了心。那么她是喜欢他的人,还是喜欢他的钱?南宫新然潜意识里希望是后者,可是她的眼神告诉他,答案不是后者。那么是他的人?
“你喜欢他什么?”
云菲脑海中浮现出南宫连凯的样子,特别是双明亮的眸子。“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
“因为他的眼睛漂亮,所以你喜欢他?”南宫新然觉得荒唐,更加难以置信。
云菲认真地点点头。“他有一双独一无二的眼睛,我喜欢他的眼睛。”
南宫新然想问如果他没有那双眼睛,你还会喜欢他吗?可是,这样的假设显得恶毒又无聊,他无法说出口。
“好了,不管怎么样。我不会放弃他的!昨天,还有今天,谢谢你!”云菲站起来,看了下手表。“我该去上班了,再见!”
南宫新然也站起来:“我送你!”
云菲连忙摆手道:“不用,不用。我自己走就可以了!”她没有给南宫新然机会,边说着边走到玄关处急急忙忙穿起鞋,开门离开。
南宫新然看着她手忙脚乱的样子,心情很好,嘴角不自觉地扬起。她和他再见,他点点头:“再见!”
离开南宫新然的公寓后,云菲便接到了杂志社的电话。她打车回到单位,同事小廖便指指主编办公室,示意她进去。原来是上次去丽江拍的图片出了问题,保存的底片又找不着了。本来想要其他照片代替的,偏偏和这期的主题不符,只得让她再跑一趟丽江。
“瑶姐,什么事儿啊?”刚出主编办公室,小廖便一脸兴趣的贴上来。这家杂志社规模不大,云菲从大学毕业后便在这里扎根,年纪虽不大,相对于去年刚毕业来的小廖算是老人了。
“出差,去丽江。”云菲言简意赅道。
身后一片哀嚎,小廖一脸羡慕:“瑶姐,你上礼拜不是去过丽江了吗?总去不觉得厌烦吗?要不咱俩换换,我替你去?”云菲一边整理东西,一边说:“行啊,记得把照片拍美点儿。不然杜头儿可不饶你!”
小廖顿时垮下来,哀怨地看着云菲。摆弄个傻瓜机她行,那些专业的行头她是一窍不通的。偏偏杂志社搞摄影科班出身的除了四十几岁的老贾,就只有云菲一个人。老贾刚去了承德,这活除了云菲谁也干不了。社里的人每每羡慕不已,却又无可奈何。
云菲拎着包,拿着相机赶紧闪出门,免得引起更大的骚动。当初选择这个专业就是冲着这点,公费旅游,拍些自己喜欢的照片回来就能交差,除去旅途的劳顿,这份工作可算是再美不过了。
南宫新然本打算先去趟公司,然后再约南宫连凯谈谈。谁知云菲刚走不久,他就接到了南宫连凯的电话。说是新开了家法国餐厅,要跟他一起吃午饭。他心里暗笑,新开了餐厅不请女友,倒想起了他这哥们儿。这在之前,倒是没有过的事儿。他知道南宫连凯最好面子,便不点破。
其实那家餐厅开了有段时间,上周他还和别人来过。只是他们哥儿几个没有一起来过,南宫连凯想必也不是第一次,点起菜来,熟门熟路。“这家的鹅肝做得不错,待会儿一定要尝尝。”南宫连凯一边和他交谈,一边吩咐服务生。“两份鹅肝,谢谢!”
“昨天喝多了,现在头还有点儿疼。这东西还真不能多沾。”南宫连凯靠在椅子上,抱怨道。
南宫新然笑道:“你要是早有这觉悟,不光一围的好酒能保住,你也用不着受这份罪。”
南宫连凯仿佛就等他这句话,“这能怪我吗,要不是那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惹我生气,我能那样吗?”
“云菲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姑娘家,什么本事能把你气成那样?”
“她当众让我难堪,下不来台。我南宫连凯还没被女人当众吼过呢!”南宫连凯越说起劲,“她还莫名其妙地说什么喜欢我,还喜欢我很久了!可是晚上又穿成那样去酒吧,喝得烂醉,差点被人欺负。她不是耍我是什么?这个可恶的女人!”
南宫新然看着他笑而不语。他嘴里说着云菲多可恶多可恨,心里却是因为觉得她骗了他而难过。他从来都是敢想敢做、喜怒于色的人,何曾为了哪个女人这么费神过?他嘴上说着恨,骨子里就是爱。恨有多强,爱就有多深。好在那个幸运的女孩儿也存着同样的感情。这一刻,南宫新然决定抛弃心中那点不舍,成全她,也成全他们的友情。“也许她说的是真的,只是两件事发生的时间不对。或许你该给她一个解释的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了解她的机会。”他说。
南宫连凯怀疑地看着南宫新然:“你怎么知道,她跟你说过什么?”
“她说认识你是从报纸上,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南宫新然想想还是没有把那个关于眼睛的话题说出来,连他都接受不了,何况此时正挣扎在漩涡中的南宫连凯呢!
南宫连凯还是怀疑,语气有些急:“她是清醒的时候说的?说的时候没有笑?你确定她没有撒谎?”
南宫新然笑笑,却不答话。这时服务生正将鹅肝端上来,“请慢用。”他轻轻拿起刀叉,慢慢切下一块送到嘴里,仔细咀嚼。
“喂!南宫新然!你是不是我兄弟?!”南宫连凯真是悔恨不已,哪儿不去,怎么偏偏找了家法国餐厅呢!这该死的鹅肝,该死的刀叉!
南宫新然优雅地咽下鹅肝,擦擦嘴角,才重又开口:“今早吃饭的时候听她说的,挺正经的。至于有没有撒谎,你何不自己亲自去问个明白?”南宫连凯狠狠剐了他一眼,匆匆离开。面前的鹅肝一刀也没有动。
可是南宫连凯不知道那会儿云菲正在飞往昆明的飞机上,他厚着脸皮向姐打听她电话号码,为此姐还特别得意,明示暗示不要把人家姑娘吓着了,要含蓄!含蓄!他心里不屑地想,那姑娘可是比他胆大多了,都公开承认喜欢他了,就差向全世界宣布。
他拿到号码后,克制着立刻打给她的冲动。像个初恋的小伙子,仔细想着第一句要跟她说什么,是讽刺一番再给个糖果?或者直接说接受她做他的女朋友?还是说不能让她太得意,只答应她先试着做朋友?他想了一万种情况,万万没有想到电话竟然打不通!他一遍一遍地重拨,电话里的女声总是不厌其烦地提示对方已关机。他恨恨地将手机砸出去,心里恼
“有道是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这点小道理,是千古不变恒久的经典。漂亮的女人更要出得厅堂,进得厨房,这样吧,一切从今天开始,为了你将来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做最充份的准备吧!!!”我循循善诱着,怎么说也关系着这段时间的重大伙食问题嘛!
听了半天,终于听出点意思来了,“我去厨房看看,江宇应该都准备好了!!~”赶紧跑进厨房,让她煮饭?!那不等于把火灾带进来。果然,打开冰箱一看,所有的菜都准备好了,看来江宇还记得那次起火事件。至从那次起火事件发生后,就再也没人敢让她进厨房了,就连洗碗这样的事,都没让她碰过,从此她就成了食来张口之人。
“哇!!~”看着莫晓情从厨房里拿出来的东西,真不得不夸奖江宇的细心和体贴。每道做好的菜都很细心的分类装在盒子里,打开一看,每道都很适合她现在食用。
看到林仙儿一副即吃惊又感动的样子,忍不住调侃她。“看来抓住女人的心,首先也得抓住她的胃。”
“同理可证,同理可证也!”也不在意她的调侃,“等我伤好了,教你做些不用开火,也能抓住男人的胃的可口菜!!”
这就有点意思了!由于她真的不擅长下厨,平时对这事也没啥兴趣,所以对于林仙儿所说的十分的惊奇,“真的?!不开火也能煮菜?”
“当然,这点小儿科啦!~!~”我拍拍胸脯保证道。
莫晓情高兴得抱紧了林仙儿,她也终于可以摆脱厨肓的称号了!!最最重要的是,她能给周凌东做饭了,想想都好害羞哦!~!~
妈呀!~这家伙一高兴把她给抱得老紧的。“松点松点,我可不好
“去你的!~”莫晓情难为情的松开她,乔装生气的轻拍了她一下。
“说真的,你咋会喜欢上那个冰冷得要死的家伙呢?”我好奇的问道,两个人的性格似乎太相像了,这样不会吸引不到对方吗?
“那你又咋会喜欢上那个酷得要死的家伙呢?”莫晓情把问题又丢还给了她。
“这个`~~我也说不清楚!~第一眼就相中他了!~再笼统点来说,就是俺的缘份到了,是时候开个花结个果了!”我调皮的眨了眨眼睛,这感情的事真的说不准,有时就是那么不惊意间,在对的地方,对的时间,遇到一个对的人。而且她很坚信,江宇就是那个三对之人。
“呵,就像你说的,也许是我的缘份还未到吧!~”有些落寂的望向电视机里正在打着比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