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得对方不高兴,甚至心存恨意。这也是因为他不了解女人,同时也对自己没有信心的表现。
女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对第一个占她便宜的男人,心里会记住一辈子。如果那个男人令她讨厌的话,她会恨他一辈子,如果不讨厌而双方又都没结婚的话,她会把他当成最亲密的人,如果有好感的话,不管到了什么时候,只要那个男人向她招招手,她就会像乖顺的小猫般偎依在他的身边。
长风虽说不上英俊,却有一股独特的气质。身高一米七八,身材看上去单薄,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单薄的身体里充满了力量。面皮白净却不染丁点奶油小生的懦弱与迂腐,浑身上下散发出浓郁的阳刚之气。给人的印象,憨厚而不蠢笨,沉稳而不浮躁。
就他的相貌和气质,虽说不上是女人的梦中情人形象,但绝不会惹她们讨厌。所以,眼前这个女人,虽然被长风占了一点小便宜,但是,并没有记恨他,心里反而还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悸动。
“那个,认识一下,我叫李长风。”
女人已经从刚才的羞怯中恢复了过来,娇哼一声:“我知道你叫李长风!”
又撅着嘴,娇声娇气的咒起来:“哼,你个死老道,臭老道!还说这小子老实木讷,全是骗人的鬼话!哼!”
又抬起头,盯着长风娇厉得问:“你自己说,你是不是坏透了?”
长风占人家便宜在先,虽说是无意的,可便宜毕竟是被他占了,被人质问几句,也只能干忍了。
站在那里不知该说什么,很是尴尬的用手摸了摸鼻子。说来也是巧了,摸鼻子的手指恰巧就是陷入温柔包夹中的那一根。
一股奇异美妙的味道,通过他鼻腔的嗅觉神经,决堤的洪流般轰然冲击在脑神经上。晕晕乎乎产生飘飘欲仙的感觉,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无一个不畅快。
长风敢发誓,从他记事到现在,从没闻到过这么美妙的味道。就像吃了一枚人参果,全身无一处不熨帖。
最后,还意犹未尽的把手指伸到嘴里狠狠地吮吸起来,啧啧的响声直接刺激着那个女人的敏感神经。
“你,你这个变.态,真是气死我了!”
女人随手摸起一个枕头,用力的砸向长风。
其实,长风吮吸指头,是在无意识中做出来的事。被女人接连几枕头,打得清醒了过来。
心里暗暗自责,怎么会做出这么龌龊的事?就是要吮吸,也不能当着人家的面吸啊!找个没人的地方,就是把自己的手指头吸得皮包骨头也没人管。
刚一想到这里,他心中猛然一惊,开始怀疑起自己的性格是不是很变.态?是不是自己的骨子里本身就存在这种变态因子?要不,怎么会下意识的想到这些。
长风心里暗暗呐喊:完了完了,李长风你完了,你学坏了,你堕落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纯洁的青年了!
看到长风站在那里不动,心甘情愿的挨了自己几枕头,女人心里的气也消了大半,停了手冷哼一声,把头扭向一边,再也不看长风。
长风也知道自己这次做得实在是太过分了,他又不是一个善于巴结讨好女人的人,木头一样站在那里,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这事要是换了一个甜言蜜嘴得人,几句话就会把眼前的女人哄得眉开眼笑,尴尬的气氛瞬间也就烟消云散了。
奈何,长风不是这块料,只能一筹莫展的让尴尬的氛围弥漫了整间小屋。
面对尴尬的事,尴尬的人,尴尬的氛围,长风觉得犹如芒刺在背,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真想掉头冲出这间充满了尴尬气氛的小房间,逃之夭夭再也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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