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中尉,拍打着手中的木盆,轻轻唱起了在墨脱军营中,流传着的一曲从“十五的月亮”中,改编出来的情歌。om
“十五的月亮,照在家乡,照在藏省,宁静的夜晚翘首相望,两亲共思念。人家的丈夫总是在身边,你一去几个三百六十五天,人家的孩子总是团圆,可是你和孩子还没见面。啊,你可知道,养个孩子那是多么艰难,你别忘了,他是你的一半也是我的一半。十五的月亮,照在墨脱,照在边关,宁静的夜晚你也思念,我也睡不着觉。明天我守在麦克马洪线,你千万不要为我把心担,万一咱俩见不到面,你要至死充满乐观。啊,保卫祖国安宁,维护民族尊严,至死我也不遗憾,希望你改嫁幸福生活美满,也是我的心愿……”
当唱到“希望你改嫁幸福生活美满,也是我的心愿”这两句歌词时,豆粒大的泪水,缓缓从中尉的眼睛里渗出来,一滴滴的落到了他怀里那一只木盆上,发出“嘀嗒、嘀嗒”的声响。
并不算悦耳的歌声仍然在军营上空缭绕不休,那名中尉用下巴枕着木盆,两只眼睛呆呆的注视着一株在军营的某个角落里,顽强的扬起一丝淡绿的草叶,已经看痴了。
战侠歌站起来,在心里发出一声轻叹,悄悄的走开了。
当天晚上,战侠歌和杨振邦就是在军营的食堂里吃的晚饭。八个战士围成一桌,桌子上却只有两个菜,其中一个是炒南瓜片,另外一个是红烧肉罐头炒茄子。红烧肉罐头炒茄子里面,只能看到象征姓的星星点点的肉星,作为难得一见的客人,战侠歌和杨振邦两个人,享用了八个战士才能吃到的菜。但是看着桌子上摆的菜盘,战侠歌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这点东西,喂猫啊?!”
在军营里也养了几头瘦瘦小小的猪,但是一名炊事员的话,却让战侠歌的眼睛瞬间就瞪得足足有乒乓球那么大:“在这里养猪,想养得足够肥再杀,大概需要十年时间!”
在这几天时间里,战侠歌这样一个出身第五特殊部队,可以说是天之骄子的獠牙级特种作战精英,在那一张张朴实,却因为寂寞而有些空洞的脸上,真正读懂了墨脱,了解了驻扎在墨脱这种一年只有三个月能通行的封闭环境中,那些中人!
在墨脱这个地方,最大的特色,就是隔绝。不但是地理上的与世隔绝,再让人难以忍受的,是这种心灵上的孤立。
有的战士在这种环境中得了“自闭症”,无论别人如何开导,几天都说不了一句话。在这里没有心理医生,没有电视,没有杂志,他每天只是象一头拉磨的驴子般,围着军营不停的正步走。
有的战士坐在军营门前的大石块上,扬起头看着头顶那片蔚蓝纯净得几乎不含一点杂质的天空,只是一朵白云,就能让他们足足看上几个小时。
在当天夜里,战侠歌躺在床上,这里招待贵客用的被子,还算干净整洁,但是因为气候的原因,又潮又冷,盖在身上还不如直接和衣而睡。战侠歌真的睡不着,他索姓把两只手垫到自己的后脑勺上,借着洒进房间的银色月光,凝望着营房的屋顶,想着自己的心事。时间就在沉默和杨振邦无法压抑的轻咳声中,一点点滑过。
“砰!砰!砰!”
军营的某处突然响起三声枪响,几乎在枪声响起的同时,战侠歌就闪电般的弹起,整个人跳到地面上,迅速翻滚到房间某个黑暗的角落里。军营外却没有太多的喧闹,没有拉响警报,大多数人仍然在自己的营房里继续睡觉。
“敌袭?!”
“枪械走火?!”
“某种暗号?!”
……
各种想法和判断迅速在战侠歌的心里闪过,战侠歌从贴身口袋里,摸出一面小镜子,躲在一个子弹无法射中的死角,战侠歌缓缓转动手中的镜子,寻找枪声的来源。
借着对枪声出色的判断定位,战侠歌手中的镜子,很快就锁定了一个手里握着自动步枪,呆呆站在军营里,狠狠喘着粗气的士兵,看他持枪的姿势和枪口抬起的角度,他刚才应该是对着天空放了三枪。一支负责夜间执勤的巡逻队面对这种绝对不正常的情况,竟然保持了一种奇异的沉默,他们只是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这位手里拿着武器,随时可能做出过激行为的战友。
“大晚上的,你在这里发什么疯?!”
一名上尉快步走过来,他一把抢过了那名士兵手里应该还填了二十七发子弹的自动步枪,伸手指着某一幢营房,叫道:“还不快点去睡觉!”
在正常情况下,深夜在营房中无故鸣枪的士兵,一定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但是这个士兵却得到了原谅,他空着双手走回自己的营房。在三十秒钟后,亮起灯光的营房里突然又传出“哗啦”一阵玻璃的碎响,战侠歌望了一眼放在桌子上的热水瓶,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那个士兵应该是把他营房里的热水瓶给砸碎了。
手里拎着自动步枪的上尉,站在那里足足十几秒钟,似乎在思考什么,但是最后他还是摇摇头,慢慢走开了。
诡异!
战侠歌突然觉得,整个军营里都透着一种诡异的气息,他真的无法理解他看到的这一幕。
后来战侠歌才知道,那个士兵是驻守在汗密兵站的一名士兵。汗密兵站是一个平时只有两个人驻守的小兵站,这个士兵今天晚上刚刚被撤换回来,他一回到营地,就忍不住对天开枪的原因,是因为他……太寂寞了!
寂寞得他必须用这种方式,才能发泄出自己心中积压下来的感觉,寂寞得他必须用这种方式,才能确定自己仍然活着。
没有人能苛责在墨脱这样的环境中,突然做出这种事情的士兵。假如大雪封山,切断了兵战与军营之间的联络,兵站里的两个士兵,就要在相互守护中,度过几个月的漫长时光。那是一种可以把人活活逼疯的一片银白色世界,那是一种真的会让人忍不住想举起枪,对准自己太阳穴扣动扳机的孤独感。
在黑暗中杨振邦和战侠歌的眼睛里,都散发着月亮般的银色光芒,他们都在想着自己的心事。
两天后,当战侠歌背着杨振邦大哥,踏上返程的路时,边防三营的营长带领全营的士兵,亲自把他们送出了军营。走了很久,战侠歌回过头,还能远远的看到一大群共和国最忠诚的守卫者,在向他们挥手致意。
杨振邦问道:“你觉得他们怎么样?”
眼高于顶,而且的确有骄傲资格的战侠歌,心悦诚服的回答道:“墨脱的兵,是好兵!”
放眼全世界,能得到战侠歌这种评语的部队,屈指可数!
“他们怎么算是好兵呢?”杨振邦道:“他们身上的军装都没有洗干净。”
战侠歌道:“那是因为他们质朴,他们放下肩膀上的枪,就要扛起铲子抓起镰刀!”
杨振邦道:“他们的战斗力不行,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像你这样的军人,只要有一个排,就可能消灭他们一个营吧?”
战侠歌道:“战斗力并不是衡量一支军队的唯一标准,他们的意志力和对祖国的忠诚,绝对不会输给任何人。能在这里坚持下来的人,都是英雄!”
“英雄?”
杨振邦冷哼道:“我看他们最多就是一群狗熊吧,还不是傻傻的在这里成天对着天空发呆?要我是他们,早就不管什么狗屁命令,拍拍屁股走人了。谁喜欢呆在这里,就让他们呆下去好了!”
战侠歌瞪圆了眼睛,不由提高了声音:“我不相信有人愿意主动留在这里,他们是因为接到了命令,所以他们留在了这里。就凭这种忠于职守服从命令的意志,我战侠歌就得对他们伸出一根大拇指!”
“噢……”杨振邦拉长了声音,“那你觉得,在这些墨脱兵的身上,最大的优点,或者说特色是什么?!”
“服从!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在这个方面……”
说到这里,战侠歌的声音猛的打住了,他突然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一时间他们的耳边,只剩下风的呼啸,和战侠歌踩到积雪上,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响。
杨振邦也没有再说话,但是趴在战侠歌的身上,躲在战侠歌看不到的位置上,一个大大的笑容,却在杨振邦的脸上缓缓扬起。
七天后,战侠歌带着杨振邦回到了拉萨,在别人怪异的目光中,战侠歌这个全身带着一种风尘之色的男人,昂首挺胸的背着用睡袋裹紧的杨振邦大哥,在拉萨的街头游荡。事实上,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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