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瘦,瘦得像一阵风,可是,自己派出去的精兵,却没杀得了他。如今他立了大功,回来了。
公子铮走上前来,站在他面前,“三哥,好久不见。”
公子宁眸子平静,“五弟,好久不见。”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一路辛苦,坐。”
“三哥先请。”
是公子宁旁边的位置,旁边几个兄弟也上前自我介绍一番,便都落座了。
公子宁说道,“五弟,你的府邸父王已经安排好了,我已经派人收拾了出来,五弟可以随时入住。”
“那多谢三哥了。”公子铮客气道。
这时便听到有侍卫大声传唤道,“陛下驾到——”
群臣起身,待那个黑色帝服的吴王驾到,众人俯地跪拜。
吴王落座,“平身。”目光落在公子铮的身上,“鸿雁,吾儿辛苦了。”
公子铮俯身施礼,“谢父王挂念。”
“鸿雁立了大功,想要什么赏赐?”吴王接着问道。
这么大的功劳,赏千户也不为过,可是公子铮却说道,“谢父王褒奖,这是儿臣应该做的,儿臣不要赏赐,齐王半月内必出兵夺城,儿臣想领兵抗齐。”
此言一出,四座哗然,吴王一怔,后露出了赞叹的目光,哈哈大笑,“鸿雁如此大功,奖赏怎能不给,封为温国公,赐封地,赏五百户。领兵五万驻守宛州,抵抗齐军。”
公子铮跪地接旨,“谢父王。”有了封地,有了兵权,只是他的第一步。
后群臣朝拜,公子铮可谓荣极一时,歌舞升平,恭喜声不断,他身子不好,以茶代酒,各个回敬,吴王年纪大了早些休息,宴席也仍在继续,直到深夜,公子宁也到他的身边叙着旧,喝着酒,仿佛要他命的是另外一个人。
他以礼相待,谦谦君子,风度翩翩,谈吐适宜,不卑不吭,真真的温润如玉。
宴席直至后半夜才散了,公子铮收了笑脸,眼神也不再清澈,每个人似乎都很欢迎他回来,可是,这里又有几个是真心呢?
他只在惠州待五天,已经得到消息,齐王已派出十万大军出征。
所以他必须更快地调兵,回到宛州城,等待一场恶战。
这五日他也没闲着,除了接待前来庆贺之人,他也建立自己的党派,站稳脚跟,才能攀得高峰。
可是这些人里面,他也不是都感兴趣,只怕有些是墙头草,倒是有一个人没有来,他要亲自拜访一下。
那人几乎不会笑,也不会正眼看人,眼高于顶,他出现的时候那人也不像旁人一样前来恭贺,甚至嗤之以鼻,但那人却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人才,都是有些怪癖的。
公子铮的身体渐渐好了起来,也不是那么怕冷了,也不那么剧烈l咳嗽,不知是什么原因,身上开始长一些肉,使他看起来有些精神了。
那日傍晚,他便出了门,拜访那位一身怪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