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子美案件用万众瞩目来形容绝不为过,三地法院几乎同时受理了起诉,为了避免出现‘乌龙’:三个法院两种判决,三处法院事先暗中通过气,并且在同一时间开庭。
有意思的是,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一个都没到,反而到了大批的各路媒体、记者。
双方代理律师,都是行业中的名人、精英,三场庭审,愣是把庭审变成了个人辩论才华的展示,在媒体面前,展示了一番中国律师的风采。
当然,最受关注的,还是判决结果。
网名为‘沐子美’的李某女士,罪名不成立。
但是三地法官在判决的最后,都不太合惯例的加上了一段‘题外话’。
大概意思是说,虽然沐子美的行为不违法,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不违法不代表就是正确的,互联网是新生事物,国家大力提倡,希望沐子美等博主,尽到社会责任,注意影响……
吧啦吧啦一大堆话,在法官看来,算得上语重心长。
但是在沐子美和很多其他博主看来,跟放屁差不多。
不违法,你说个毛?
刀不架到脖子上,谁能在乎这些废话?
大半个网络,在进行着一场狂欢盛宴,庆祝着他们的话语权受到了保障,言论自由的胜利!
当天凌晨,沐子美就发表了一篇新博文。
讲述的就是她在酒吧,和几个老外聊到国外的网络言论自由,话里话外的夹枪带棒的讽刺国内。
当然了,重头戏还是聊完之后,一场多人大战。
和以往的博文相比,这篇文章风格更大露骨大胆,更加刺激,吸引的读者,自然也更多。
……
审判中,经常会有这样一个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同样的罪行,如果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往往会判处的更重。
所谓的恶劣社会影响,一方面,指的是对守法善良人士的心灵伤害,让人感到恐慌;另一方面,会引起模仿,制造不安定因素。
沐子美案件,就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众多博主纷纷模仿,涌现出一大批打擦边球的博文。
连沐子美那样的都没事,我们怕个毛?
即然沐子美能靠着写性博客成名、赚钱,还不违法,那凭什么我不能写?
沐子美本人的博文也更加的辣眼睛,几天之内,一次又一次的挑战着下限,似乎要用这些博文,狠狠的去扇原告方一个响亮的耳光。
删得的确很响亮,啪啪啪的,一场官司非但没告下来沐子美一根毛,反而帮她更加出名了。
新浪博客的流量,在判决后,像打了鸡血似的狂飙上涨。
不过,方兴本人却从中闻到了一丝很危险的味道。
事业部执行总裁柏总在案件开审前,就已经动身去公民网总部,洽谈合作事宜。
按常理,公民网虽然没有公开宣布和新浪博客合作,但之前双方已经达成了合作意向,柏总这次去,因该是水到渠成才对。
柏总第一次上门,对方以需要向公民日报领导请示为理由,请柏总稍等一段时间。
这可以理解,公民网是公民日报的直属单位,公开合作当然要经过公民日报甚至更上级单位的批准,公民网不能擅自做主。换而言之,当时看起来这是走一个正常的流程。
但是,这个‘简单的流程’,却一直没走完。
沐子美案件宣判之后,柏总又一次找到了对方。
但是这一次,公民网方面的态度和之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倒不是说冷淡,公民网依旧非常热情的接待了柏总,甚至比之前柏总上门拜访的待遇还要更高。但是这一次,对方的主事人,从头到尾都没有主动提起双方合作,柏总几次有意把话题朝这方面引导,对方都支吾含混,讲得都是一些场面话。
要知道,之前聊起双方合作,公民网的态度甚至比新浪方面更加积极。
“柏总,你觉得,对方是不是有其他的想法?”方兴问。
“我这一路上都在考虑这个问题,有两种可能性。”柏总说:“第一,是博客中国和公民网进行了接触……”
“这个可能性不做讨论,博客中国和对方接触我们没法掌控。”方兴直接打断了柏总的话。
柏总眼中飞快的闪过一抹不悦,论资历,方兴是个新人,远远不如他;论职位,方兴虽然独立管理博客这一块,但毕竟还是部门的副总,是自己的直接下属;论年纪,他比方兴大出一轮;论出身,他来新浪之前,是中国最大网络供应商省一级的领导,你方兴算什么,一个愤青罢了……无论怎么算,都不该用这种态度和自己说话吧?
大约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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