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鬼,勾魂使者忙不过来的时候,也负责引导死者的灵魂,保护他们顺利进入冥界。
这个词出现的时候,吴临水脑子里自动出现好多画面,难怪觉得自己没捉过妖怪,因为管不到那些事。隔行如隔山,他是个职业打鬼的!
“那几位舅舅也是走无常?”他想知道更多,可初夏摇摇头:“想当上走无常要经过考试,分笔试面试和实战三项,比考公务员还难,咱们家就你一个人当上了。”
接着她主动说起细节:“这份工作虽然特别危险,可是收入很多,地府不给现金,是拿法器、灵丹妙药、或者各朝代的文物当工资。根据抓获的鬼的等级和任务难易度评定分数,多劳多得,越危险的任务报酬越高。表哥你才做了十年就有一座金山了,我好羡慕。不怕你笑话,我也想赚很多钱,然后在我们那办一间女子学堂,让十里八乡的姑娘都来学文化学手艺,学好了,自己养活自己,就不用跟不喜欢的人结婚了。我的一个小姐妹,最近嫁给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光棍,就因为她家里贪图那几万块钱彩礼。”
原来自己不是盗墓贼,听到这些信息时,吴临水明显轻松不少。可是看表妹天真地说着自己的愿望,心里又有点难过。
虽然社会进步,重男轻女的思想减轻不少,可在农村,许多人家依然认为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根本没必要送她们去读书,见世面。这些女孩子早早就许下人家,父母根本不管他们有没有感情基础,有钱就行,把女儿当成商品。很多姑娘还没见识过人生的美好,就进入了婚姻的坟墓,和比自己大不少的男人过着苦巴巴的日子。
“学堂的钱,表哥帮你出好不好。”忍不住摸摸表妹的头,不光觉得有义务帮助表妹,也认为一个女孩子做那么危险的工作实在不妥。
可初夏又摇头,笑着说:“爹爹说,自己的梦想要自己努力实现。依赖别人会形成习惯,我明年就成年了,不能总依赖别人。男女都一样可不是口号,男人能做的事,女人一样可以做,还能做得很好!”
好坚强的孩子,年纪不大,相当有志气。
“当街调戏未成年,你是想被碎尸万段,还是想被五马分尸,还是想被凌迟处死呢。说,为夫绝对满足你。”正想夸初夏几句,没想到犯无赦忽然出现,脸上的表情很不好看。男人恶狠狠地瞪着两人。那眼神锋利得跟刀子一样,剜得人生疼。
大概是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围观,他现在的形象已经变幻成普通人类的样子。头发是黑色,指甲的颜色和长度完全正常,头上的角也没了,虽然那张脸还是好看得人神共愤,但至少不会满头红发那样张扬。
“表哥,他是谁,长得好帅啊!”初夏张大眼睛,小脸红扑扑的,带着羞涩用不敢置信的声音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电视上那些偶像明星也没这么美。”
“凡夫俗子能和我比吗,哼!”犯无赦猛地伸手按住初夏的额头,本来以为他要发动攻击,吴临水差点就一拳招呼过去了。毕竟打他可以忍,打亲人忍不了。但男人啥也没干,就是把手放在少女头上读了一下内心,笑着说:“没想到真是表妹,啧啧,这丫头还挺崇拜你。”
“哇,你会读心术。原来是同道中人,失敬失敬。“并不在乎自己被人看个透彻,初夏缠着犯无赦,两人一会儿就混熟了。
看见男人和别人聊得热火朝天,吴临水忽然一阵五味杂陈,就算那个人是自己的表妹,依然觉得很不爽。尽管他也不知道这莫名其妙的不悦从何而来,但心里就是升起一阵苦涩。
“你把车开到哪去了,这么沉的东西我可不扛。”硬挤到两人中间,把装着怪物尸体的袋子往前一扔,口气不好:“你不是号称见多识广吗,来看看这到底是什么玩意。”
“不就是个变异人吗,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犯无赦瞟了一眼,一脸嫌弃地说:“在幻境呆这么久,妖没抓到,就弄回这么具没有价值的尸体,为夫对你很失望。”
“明明亲自出手就能轻易解决的问题,为了吃碗面,全部推给我。现在搞砸了吧,还好意思怪我。我一个凡夫俗子,能力有限,还特么失忆了,你神经到底多大条,居然敢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一个人类。”和为了吃肠旺面不来捉妖的大魔头吵嘴,简直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生命,吴临水觉得自己一定是天底下最有病的人,可又忍不住抱怨几句。
正吵着,一辆大客车驶过,压过水坑,溅起半米高的水花。
虽然三人都成功躲过污水攻击,但装尸体的袋子被淋湿不少。看着口袋上的泥水,某人气不打一处来,因为扛袋子的铁定又是他这个苦力。他上前,因为心情不好踹了袋子一脚,没想到里面的东西忽然有了反应,猛地伸出手,抓住他的脚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