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群魔乱舞
百兽之魁,其名为狮,狮之勇,无与之伦比者也;万鸟之首,其名为鹫,鹫之猛,少有同其匹敌也。合一身,其威乃禽兽之尊。背稍耸,形如太山,翼微展,若垂天之云。如决起而飞,抟扶摇而上者十万丈,绝云气,负青天,故风斯在下矣。而后乃今培风,腹履云霄而莫之夭阏者,去则九万里矣。昔有矮人,掌握风暴之力,以之为坐骑,叱咤而无可阻拦。力悍然,食不给予饱,眠不允之足,惧命而不听令也;智聪慧,战不使之久,法不教之习,恐独而自立也;性桀骜,缰不能缚,鞍不可落,怕从而不驯也。今得脱笼,孰可与之争锋?
这是一部古书上记载的一段话,说的狮鹫这种动物,是飞禽走兽的顶峰,天生无敌,矮人族一个不世出的首领,用风暴魔法征服了他们,作为坐骑,但是不敢让他们吃饱睡足,怕他们那样会有了充盈的实力不听命令,不敢让他们参加持久战,学习战斗技巧和魔法,怕他们那样会独立自主,不敢给他们拴上缰绳,座上鞍子,怕他们迫从却不驯服。如今没有这些束缚,谁能和他比斗呢?
却说狮鹫骑士到了弗斯塔德·蛮锤时代,算是到了巅峰时期。这个矮个子大胡子掌握着强大的风暴之力,但是他终究没能逃脱死亡。在弗斯塔德·蛮锤寿终正寝之后,他的坐骑狮鹫偷偷地潜入了他的藏书库窟中,苦学文字十五载,又研习魔法八十多年,在自己寿命即将到达临终点的时候,竟然用缩骨收筋凝血固魂大法,将自己的身躯变化,超脱凡体,获得了无尽的生命。在此之后的千多年里,他又修习了无上之力,其恐怖怕是远远超出想象了,与普通的有泥云之辨,霄壤之别。但是,为了维持它这种封印状态,必须要每隔一百年吃一条龙。于是,在他自己觉得满足之后,刚一出世,就先将非龙一族征服,每个百年都享受一次供奉,紧接着,他又将周边其他种族全部征服,连封印之力都没使用。从此他日益骄狂,无视天下任何人。
至于他的名字,则是继承了弗斯塔德的名号。
固其尝言曰:
我怒因我最凶狠,我直因我无须忍;
我傲因我位至尊,我狂因我有资本。
因此,阿兹瑞斯一句讽他自负的话,引得他仰天大笑,道:“不是我自夸,你来看!”说着,将翼尖对了对身后的那些怪群,接着道:“听说宙斯擅长雷电之术,登上琅山,被你们供奉为主。如今,我听说他已经被一个魔王杀死了,而且追随他的人也都死了,哎,真是可惜啊,没有机会和他一争高下!如今,我手下也是人才济济,虽然不比你们琅山人才多,可也是在发展当中,你们当中的豪杰,也无非出自他们当中。你们得到的,只是点星个人,而我则是笼络整个族群。相比之下,我已经高高在上了。阿兹瑞斯是吧?听说你本领非凡,曾经担任大诵的禁卫军导师,上了琅山也立下不少的汗马功劳,前阵子又大闹京都,如今保着伊扎<fo;float:left;li:0;font-size:0;overflow:hidden;width:20px;">?:看.’书网女生[</font>洛挪移什么世界之树的树种。真是让我倾心不已。说的直白一些,今天是个机会,对我来说,是收降你们的机会,对你们来说,是一个选择更好的机会。怎么样?是要通过动手解决呢,还是你们会做出明智的决定呢?”
阿兹瑞斯淡然一笑,道:“光说不练假把式,光练不说傻把式。咱们话说得差不多了,还是手底下见真章吧!”说完,将长矛一颤。
弗斯塔德也笑道:“也罢!不过你们放心,我不会要你们的命的!我还有好几个高官职给你们留着呢!”然后回过头来,对着身后的属下道:“琅山刀特要考校考校你们,别给本尊丢脸,去吧!”
率先过来的,是一群虚无行者,他们是一种能量集合体,具有强大的意识,没有双腿,仅凭一个尾巴状的下肢撑着,漂浮在半空中。
他们列着方队,领头的是他们的首领,称之为长老,身体呈暗红色,懂得“叉状闪电”和“魔法吞噬”的两样魔法,“叉状闪电”能够同时用闪电攻击眼前的三个敌人,而“魔法吞噬”则能吸取对方的增益状态以补充自己的体力。
他身后是五个紫色的大型虚无行者,会“闪电链”和“霜冻护甲”,能够用跳跃的闪电链条打击五个敌人,伤害递减,还能够给友军增加一个球状冰霜魔法护甲,增加物理防御力。
再往后是五个中型虚无行者,身体呈幽蓝色,能够使用“寒冰之箭”攻击敌人,用寒冷的气息减缓敌人的移动速度。
最后面是十个小型虚无行者,身体发着灰黑紫光,仅仅懂得普通的远程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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