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哥说得对,我就是丁菲手下的一只小爬虫。”我赶忙自我贬低道。
我心里非常清楚:程父是个心毒手辣的人,他明知道我被绑架了,警方会把他列为第一嫌疑人,但仍然肆无忌惮地对我下手。可见,程父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纵有千般怀疑,但也得拿出证据。
假若程父具有反侦破经验,假若程父手段巧妙,完全能够瞒天过海杀了我。想想无头男尸刘坚的下场,他被人杀害了,还砍了脑袋,至今仍未破案。
想到这儿,我的心底升腾起一股凉气。难道今天就是我的忌日了?
不!我才不甘心就这么离开世界呢,因为,我的幸福生活刚开了个头;还因为,苗丝雨借尸还魂的任务还八字没一撇;更因为,我不能栽在这个老家伙的手里,那太让人憋屈了。
我得想办法救自己一命,想到这儿,我对“小丁”说:“老哥呀,我真委屈死了。丁菲让我当他的代理人,就请我吃了一顿饭,您说,我冤不冤呀。”
“你活该!”“小丁”把车停在一个背静的街道上,他回过头来,嘲笑般地奚落道:“你小子是不是想打丁菲的主意呀?”
我一想,不妨就承认了这一点,这样,至少能让歹徒认为我这个人挺“傻”的。
“唉!老哥呀,漂亮的女人谁不喜欢呀。您看我,都二十大几的人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多凄惨呀。我好不容易碰上了丁菲,您说:我能不动心吗?”我哀哀地说。
“你小子瞎了眼呀,就你一无业游民,还想高攀模特儿,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别说丁菲了,就是稍微象模象样的女人,也瞧不上你呀。”“小丁”斜眼瞅着我,不屑地说。
“丁菲承诺了,假若这次和程老板谈判成功了,就答应和我谈朋友。”我涎着脸说,故意把自己装得更呆逼一些。
“小丁”哼了一声,嘲笑道:“你呀,就是一个呆逼货。人家丁菲随便耍个小花招,就把你支得团团转。我告诉你:你呀,只配舔丁菲的脚丫子。”
几个壮汉听了“小丁”的话,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坐在我旁边的壮汉碰碰我的胳膊,问:“你舔过丁菲的脚丫子没有?是香的,还是臭的?”
“嘻嘻…不瞒各位,我虽然没舔过丁菲的脚丫子,但还真帮她洗过脚丫子。”我顺势说。
我觉得:此刻,应该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天下最大的傻瓜,如果这帮家伙认为我傻,就会放松警惕,这样,我就有逃跑的机会了。
“哈哈……”几个壮汉听说我给丁菲洗过脚丫子,又笑了起来。
“小丁”没笑,他转过头来,问:“你给丁菲洗脚时,咋没趁机舔一舔呀?”
“我…我嫌恶心。”我傻楞楞地说。
“小子,你说错了。我告诉你:漂亮女人的脚丫子是香的。不信,你下次给丁菲洗脚时,记得舔一舔。”“小丁”阴阴地说。
“喂,你小子给丁菲洗过臀部没有?”一个壮汉淫淫地问。
我遗憾地摇摇头,馋馋地说:“我想给她洗来着,但她没答应,还瞪了我一眼,骂我居心不良。”
“哈哈……”几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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