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多少酒都不会醉呢?怎么才能让自己醉呢?
醉了,就会忘了她了吧?醉了,心就不再痛了吧?母亲去了,父亲去了,肖老爹去了,现在,雷霜也离开了自己,究竟自己还剩下什么?
英俊少年的心里盛满了不为人知的痛苦。
……
超豪华的校长办公室内。
武奕和黑乔两人相对而坐,茶几上摆着几样精致的小菜,阿卡度正手执一个极大的酒葫芦,葫芦高高举起,向着两人面前的杯中注入酒液。
清洌带着点淡紫色荧光的酒液划出一条晶莹的细线注入小巧的水晶酒杯,酒杯堪堪将要注满时,线头断了。
“校长大人不去做酒保真是可惜了,这一手倒酒的绝技,我就是再练三百年也练不出来呀!”武奕啧啧称赞着阿卡度的倒酒技术,端起酒杯凑到鼻子底下闻了一闻:“这酒有三百年了吧,别骗我,老哥虽然老了,但鼻子还灵着呢!”
阿卡度摇了摇了那个硕大的翠绿的葫芦,又放到耳边听了听,叹了口气:“不多了,真的不多了,喝完这杯就真没有了!你就是打死我,也没有了!要不是看在你宝贝徒儿的面子上,就连这几杯都没有!”
他端起面前的酒杯,很满足地呼出一口气:“八年了,洛克终于又拿到第一了!我倒要看看,这一次那俩个老家伙还有什么话说!”
武奕摇了摇头:“真是搞不懂你们,这几个学院都是青乌族的,谁赢谁输不都一样吗?看看人家黑大师,多么淡泊名利,这才是真正的世外高人!”
淡泊名利的世外高人已经喝大了,正斜倚在沙发上睡得香,哈喇子都流到地毯上去了——迷迷糊糊听到有人说他的名字,翻了个身,答应道:“高!”又睡着了。
……
灯火通明的馆驿中,欢声笑语不断。
雷霜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椅子上,两手绞着一块粉红色的丝帕,丝帕被她纤白的小手绞得皱成一团,映得她的小手洁白如玉。
雷霜心里乱七八糟的:秦芳亮受伤了,幸好伤得不重。已经回到秦家在郊外的庄园里去了。自己现在的身份,也不适合上门去探望。
好在秦家很细心体贴,打发了两拨大夫过来,向她报告伤情。听大夫说,似乎他的对手,那个英俊的少年还对他手下留情了。
可是自己的心里还是这么乱,她心里清楚,乱的原因,不仅是因为秦芳亮受了伤,还因为打伤他的那个少年。
她又想起了那个少年的样子:一头蓝色的长发束在脑后,雪白的劲装,蔚蓝的瞳孔,鼻梁高挺。除了眼睛的颜色是蓝的,身材比天哥高一些外,这个人与天哥是那么相似,就连眼睛里的神情都那么地相似。哦,还有一点最大的差别,这个少年脸上那种沧桑的悲伤的表情,那是天哥从来没有过的。
唉!想这些有什么用呢?自己现在已经有了阿亮了,阿亮对自己也很好,秦家是梅尼坚数一数二的大家族,就连聘礼,一卷地阶的元素诀,前几天也已经送到父亲那儿了。自己的婚事,就算订下来了。现在还想别的,有用吗?
她怅然地把视线移向窗外:天空正炸开一朵绚丽的烟花,无数细小的烟花如流星般纷纷坠落。
……
盛夏的阳光照在驿道上,驿道两旁的树木只遮住了一部分阳光,道路的正中间被阳光照得耀眼。
午后的日头是一天中最毒辣的时候,驿道上空荡荡的。聪明的人们都不会选择这个时候出行。
萧天无奈地叹了口气,他只觉得大腿两侧火辣辣地疼——怕是血泡又磨破了。
武奕不知道怎么想的,放着好好的车不坐,非得要骑马出行。萧天不敢违背师父的命令,也只得跟着骑马。
两人在洛老头儿的亲自陪同在,在皇家马宛里选了两匹神骏之极的好马,草草收拾了一下行李,就骑着马出了城。
开始时萧天还很兴奋——骑着雪白的高头大马,穿着雪白的劲装,披着雪白的遮阳斗蓬,飞驰在笔直的驿道上,斗蓬在身后猎猎作响,道路两旁的树木不停地后退,路上若是遇到强人打劫美貌的少女,自己还可以演绎一下英雄救美的故事。
理想与事实之间的差距天高地远。
骑马出行仅仅一天的时间,萧天雪白的衣服就蒙上厚厚的一层灰土,夏日暴烈的阳光晒得他的脸比林杰还要黑上几分,晚上到驿站时,灰头土脸,一身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尤其痛苦的是萧天大腿内侧已经被磨出了血泡,走起路来变成了传说中的罗圈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