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漂浮的一具尸体,这一切说明有一条金鱼的灵魂,已经魂归西天了。
刘阳知道余生不吃生的东西,所以没有责备说余生故意害死金鱼。其实他的这种想法是有漏洞的,据余生所知,不少喜欢钓鱼的人,并不是多爱吃鱼。注重的是享受鱼上钩时的快感,甚至他们还会在鱼上钩后,把它扔回水里,继续垂钓。
这种行为就有点像猫抓到了老鼠不一定吃,而是着重在玩弄一样,不管是人还是猫,猎食者都保有虐杀猎物的恶习。
电话铃响了。
“喂?哪位?”刘阳提起话筒道。
“小弟,我是你大姐夫啊。”电话那面不知真假的好爽声音传了过来,“今天晚上有空来吃顿饭不。多亏了你牛仔裤的注意啊,现在北京这面都卖疯了,你几点来,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啊!”
“……”
“嗯。好,好。晚上见。”两人一番交流,定好时间后,挂掉了电话。
刘阳不太喜欢聚会,但同样不算反感。毕竟在中国这片大地上,人情关系还是蛮为重要的,有时候办不成的事,往往在酒桌上,就是一句话的事。
然后,他看了看余生,觉得旺财挺乖的,听说大姐家孩子五岁了,应该正是爱玩的时候,把旺财也带去,给大姐家孩子当个玩伴吧,要不到时候万一小孩子闹了起来,还是挺烦人的。
刘阳想到这,顺口对要出门的余生说了一声,“晚上带你去吃饭,早点回来。”
余生停了一下脚步,表示知道了,然后大摇大摆走掉了。
走在京华大学的校园里,并没有看到太多猫猫狗狗。野猫倒是有,但不多,而且这些猫往往十分机灵。不光躲着人,见到余生接近,也会选择离开。
这让余生有点郁闷,他本来就是想出来找点同类,看和同类有什么可以玩的没,不过这些同类估计因为他身上“人味”太浓,并不愿意接近他。
余生叹了口气,“当真是,猫生寂寞如雪啊!”
走得有点远的余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他扭动着他略微肥硕的身躯爬上树,从高处俯视,看接下来该怎么走。
虽说,余生现在有点胖,爬起树来有点费劲,但还是不得不说,猫能爬树真的太好了。
因为现在树底下,正有一只狗撒了欢的跳着,他屁股上的尾巴也甩的废弃。余生能看出他很兴奋,也能从“前世”的知识中,知道这只狗是拉布拉多。
这只拉布拉多看起来很活泼嘛,余生想起了《猫和老鼠》的经典桥段,还为了自己安全着想,估摸了一下自己的高度,觉得不会真的被这只傻狗跳起来咬到。
所以,大大方方地坐在了树枝上,垂下尾巴,并使它像鱼钩上的蚯蚓缓缓地摆动。来引得下面的傻狗上钩。
拉布拉多在原地跳了好几次想抓住余生的尾巴。不过,可惜余生的位置有点高,它并没有得逞。
这只傻狗,在原地转了几圈,然后退远了,来了个冲刺跑,向这边奔来。助跑效果明显,这次他跳的高了许多,就在它即将成功咬到余生尾巴的那一刻,余生把整条尾巴完全抬起,堪堪脱离狗口。
“看来还不是很笨嘛。”余生带着欣赏的眼光观察着下面的拉布拉多。
不过结果却不太令余生满意,这只拉布拉多活泼是活泼,但是它的一双耳朵是耷拉着,没有竖起来的有英气。
而且,它的面相也是一脸憨厚,一副菩萨低眉顺眼的样子,没有半丝霸气,实在不是坐骑的最佳选择。
没错,刚才钓狗的过程中,他一直在作死的想,有一只狗当坐骑会不会很爽。
乘着一只英气威武,气宇不凡的狗在校园里不断快掠过,行侠仗义,是不是特拉风。
“我是一只英勇的狼骑兵!伊尔呀儿哟!”
余生不由的哼着小曲,哪怕是一只二二的哈士奇也比这只拉布拉多强啊。
他在逗弄拉布拉多的时候,继续想着他的狼骑大业。看来不管是在什么形态,余生这个家伙还是喜欢做白日梦。
太阳已经西斜,刚进入春天的北京,白天还不是很长。余生想他该回去,陪刘阳去吃饭了。
但他下不去了,那只狗还在树下蹲余生。
余生不淡定了,老子着急回家啊!
“哪家的倒霉狗!快给牵回去。”余生心中呐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