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锵——”又是一个杯子落地之声传来,余音缭绕,震得人耳朵里满是“嗡嗡”的声音,十分难受。
几个小混混面面相觑,窃窃私语:“大哥只是怎么了?”
“还能怎么了!”其中一个年纪大一点的,像是知道一点什么,叹气道:“你想想,来少公最近交代给大哥的事情,哪一样咱们办得让他满意了?自从牵扯上那个绿衣小娘子开始,大哥是做什么,错什么。我现在就在想,那小娘子就是咱们大哥的灾星哪,大哥当初没事去招惹她作甚?居然惹出这么多事来!还有,最要命的是,大哥那天多吃了两樽,一下子没有控制住情绪,居然伸手把来夫人给打了。你们倒是想想,以来少公的性子,能给咱们大哥好脸色吗?”
“这倒也是!”其他的几名混混纷纷点头,“这么说来,大哥定是又在来少公那里吃了口水回来,怪不得如此暴躁了。哎,大哥也真是难哪,以前不都好好的吗,想不到这才几天功夫,居然变成这般局面,真是——”
几个人唉声叹气。他们原本都是街头游侠儿,也就会做点欺男霸女的事情,靠着坑蒙拐骗抢,勉强能维持个三餐无忧。
可自从和卫遂中一起被来俊臣收编之后,他们的日子可就大不一样了,狐假虎威威风起来了不说,还经常有好处找上门来。比如抄家的时候,在那些豪富之家里,随便往怀里揣上一点珠宝饰,也够他们很长一段时间的花销了。
有了钱,成了暴户之后,他们也就学会了大手大脚地花钱。然后,他们便现,原来有钱之所以好,是因为花钱的感觉很美妙,他们已经渐渐迷恋上了花钱的感觉,忘记了攒钱才是生活之道。这大概就是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了。
现在,他们手头并没有多少钱,如果又和卫遂中一起被来俊臣扫地出门的话,他们真不知道未来的日子要如何维持下去了。
而更为令他们担心的是,由于先前的嚣张,他们现在已经把自己推到了风口浪尖,神都城里黑白两道,还有普通百姓、各方势力都十分痛恨他们。以前,仗着来俊臣的威力,谁也不敢对他们怎么样,若是他们不再受到来俊臣的庇护,立马就要变成过街老鼠,恐怕就是想回到从前,也都不大可能了。
“哎——”平日里风光无限的一群人几乎是不约而同地出一声叹息。
就在此时,两个男子缓缓地向这边走了过来。其中一个看起来约莫三十多岁的样子,相貌颇为端正,面色也极为严肃,看向这几个人的时候,眼神里总是带着点并不友好的认真,让几个混混感觉有些不舒服。
而这个中年男子身后那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看起来则要顺眼多了。此人不但长得眉清目秀,一副兔儿公子的相貌,难得的是满脸带笑,倍觉可亲。
这两个人的组合看起来实在是有些不搭调。虽然他们走在一起,你很难觉得他们是一路人。
“卫遂中在家吗?”带着有些僵硬的语气,中年男子率先开口。
小混混顿时不干了:“你是谁啊?我家大哥的名讳岂是你随便喊的!”
“混账行子,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就敢来这里找掌嘴!”
“兀那泼才,莫不是活腻味了吗?没看见匾额上的字吗?这是你撒野的地方?”
“……”
方才还唉声叹气的一群人见到有了攻击目标,顿时兴奋起来,七嘴八舌地骂开了。其实,他们这还是客气的,毕竟今时不同往日,而且这中年男子看起来器宇不凡,不像是个随便能捏的软柿子。若是以前,他们根本不会顾及对方的身份,冲上去就会给对方点教训。
“锵——”就在此时,屋内再次传来一声瓷器爆破的声音。
“哦,原来卫遂中在家!”听见这声音后,那中年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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