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城香格里拉大酒店。≧
萧林望了望眼前的几人,端起酒杯道:“你们兄弟几个都在北郊区混了十几二十年了,从此以后我们都是自家人,要放眼世界,跨出这破旧混乱的北郊区。”
“还望萧哥提拔。”周震双手捧起酒杯,一口喝干了里面的白酒,道:“以后跟着萧哥,赴汤蹈火,只望萧哥能带着我们几个小痞子出头。”
萧林点了点头,也跟着喝干一杯酒,周震几个小混混是否是真的想跟他,他没有去考虑过,多一份人就多一份力量,他现在要的只是整个北郊区。
环视了一圈,萧林挑眉问道:“清风,小韩呢,我不是叫你喊她来吃顿便饭嘛。”
“你们打电话的时候她和美美应该还在外面逛商场呢,哪有这么快。”坐在萧林身旁的何小秋插了一句,小心翼翼。
“不等了,这娘们真他妈烦人。”苏清风皱了皱眉毛,话说到这里,包间的门却响了起来,接着被人从外推开。
在看到韩糖糖的那一刻,就连一向不把美女当人看的苏清风也不禁微微惊愕,他惊的不是韩糖糖有多惊艳,而是一套百来元的普通货色穿在她身上,能如此亮眼,搭配的恰到好处,玲珑曲线没有被丝毫掩盖,相比之下、她小手腕勾着的淡蓝色提包要大放异彩,这并不是在说那提包有多奢侈,正如某人所说,奢侈的东西往往不是人挑东西,而是东西挑人,尤其是女人。
范哲思太妖、夹杂着诡异,一般人难以驾驭,这并不是说她驾驭不了,而是她不习惯用于名牌服饰来衬托身材,喜欢挑一些普通的不能再普通衣服,用来身材穿出衣服的她,显然对自己的身材自信甚至到了狂妄的地步。
LV未免太过俗气,稍微傍个有点货的男人,女人大多数会选择这个牌子,原本就是大众型的华丽,再沾上些胭脂俗粉,更加庸俗不堪。
一款淡蓝色nete被她勾在小手腕,没有妖到诡异的感觉,更没有俗到不堪入目,优雅到了极至。
“怎么样,看傻了吧你们。”顾美美双手环胸,拉过一把椅子在何小秋身旁坐下,不爽道:“我家小糖糖打扮了这么久,还不是为了给某个贱人看,要她穿名牌,她又不敢,说是怕什么某人看着不舒服,我吐。。。”
“疯婆娘,你他妈说谁是贱人!?”苏清风站起身道,看样子,随时都准备和顾美美大打出手。
“谁答话就是谁咯。”顾美美哼哼两声,看也不看苏清风一眼,说实话,她虽然嘴上强硬,但心里始终有点怕怕。苏清风那厮太不懂怜香惜玉了,无论是何等美女,在他面前连狗屁都不如。
“。。。。”萧林翻了翻白眼,挥手道:“小韩,坐下来,既然都到了,那就吃饭吧,别整天吵吵嚷嚷的,烦不烦啊你们。”
等韩糖糖坐下后,苏清风挑了挑眉问道:“萧哥,猴子他们呢?”
“我让他俩去n市了,现在吃饭,待会再说。”
一顿饭吃了将近一个多小时,萧林放下筷子摸了摸何小秋的头,道:“你跟顾美美她们先回家,我还有事要跟几个兄弟商量。”
何小秋撅了撅嘴,异常不满道:“说好今天要带我到处玩的。”
咂了咂嘴,萧林无奈道:“明天。。明天一定带你到处玩,今天先回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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