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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赵云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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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有点小感冒,本来想写多一点,只能到这里了,求订阅!~)

    虽说赵云陪着小公孙信这么些日子,两人之间积累了浓厚的感情,不仅是赵云对小婴儿不舍那小娃娃虽然还不能够辨认出赵云与吕布的区别来,但天生的敏感使他仅仅通过气味就能感受到赵云是这么就一直照顾关怀着他的人,也自然会更加亲近一些,一般只要是赵云抱着,就算是哭的再狠也会很快平息下来,对别人就未必了;所以哪怕是很有经验的奶娘,在刚开始从赵云手中接过了照顾小公孙信的重责的时候,也是一阵手忙脚乱,好几次都需要赵云亲自出马去哄。

    不过小孩子的优点是敏感,缺点却是没法记人,经过了最初的适应之后,当渐渐习惯了完全不同于赵云的更加温暖柔软的奶娘的怀抱之后,小公孙信立刻就“叛变”了,在除了赵云之外的人的怀里也是睡得正香,而且哪怕他哭得再狠,也不需要赵云一个大男人去变着各种花样的哄了,只要奶娘解开自己胸前的扣子,将饱满的人工挤女乃器凑到他嘴边让他叼着,就什么哭声麻烦和不满都没有了。

    对此赵云的感觉是松了口气,相比于照顾小孩子,还是这种未在断女乃期的婴儿,他更愿意走上战场去多杀几个敌人。

    吕布看他如此也不禁笑道:“这些日子看来子龙很是受了一番累啊!”

    赵云摇摇头,苦笑道:“温侯就别再取笑云了……”

    在这样的时代环境背景下。赵云的观念也是趋向于保守,若非听着公孙瓒临终托孤的遗言,自己又很郑重的答应了,有着这样的承诺以及对公孙瓒这个主公要报一番知遇之恩的心态,打死赵云也不会带着一个小婴儿这么东奔西跑还得要去照顾他的吃喝拉撒睡,不仅麻烦更让他觉得丢脸,有谁见过这时候的大男儿做这种事情的?

    赵云从小所受到的熏陶便是好男儿志在四方,更崇慕的是汉武帝时冠军后霍去病封狼居胥的伟业,他希望自己也能做到那样,至不济也要成为边疆一员守将戍土的猛士。所以出身冀州常山的他却投奔了幽州的公孙瓒。就是因为在这里公孙瓒是对抗异族乌丸人最强硬的一个。

    刘虞虽然贵为幽州之主,但他在对待异族的态度上,却属于温和派;他在任期间,乌丸、鲜卑等异族都对他心服口服。也甘愿向朝廷纳贡。这虽然与当时异族本身式微的现实有关。但刘虞的个人魅力和交际手段也是叫人不得不服,可这只能归功于刘虞个人的成功,却很难当成是对付这些异族可以持续有效的手段。

    与其相比。后来隋朝时期的重臣长孙晟,则是一个更值得效仿的对象,在以个人魅力和出色射术折服突厥异族的同时,长孙晟却没有沉迷于与异族的交往和以此所获得的荣耀,因为他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对于突厥的定位也很清楚,所以他还是提出了分化突厥几大势力,以达到削弱对方从而减轻隋朝边界威胁目的的计策。

    但显然,刘虞不是长孙晟,公孙瓒同样不是,刘虞是温和派,公孙瓒则是激进派,在他在任时期,对乌丸的策略与刘虞时期完全就是两个极端。

    一个是温和的过分简直当成自己人来对待,这样在边界稳定的同时,一方面使得异族们获得了休养生息的最好时机,另一方面却又使得自己麾下守边的将士们得不到充分的锻炼,自然而然他们的战斗力在长期没有实战考验的情况下不仅裹足不前甚至可能在后退,而异族们则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担忧,因为不需要外敌在他们内部各部落之间为了争夺粮食、水源等都很少能够较长时间维持和平相处,与汉军的安逸环境相比,他们生存生活的环境使他们长时间能够保持自己的战斗力。

    此消彼长之下,本来在骑射方面对阵汉军的骑兵就有优势的异族将士,优势更加明显,汉军愈显弱势,一旦发生战争,胜负手在未开战之前就已经注定了。

    而公孙瓒如此一面倒的倾向于主动进攻,也未必是一件好事,若是无法一击就将异族完全打死打残的话,陷入持久战对于汉军反而是更不利的,后勤线的支持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也是公孙瓒数次想要对乌丸围而歼之却始终不能成功的原因,机动性不如对方,无法形成真正完整的包围圈,那此后做得再多,也都是白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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