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去哪里?”玉锦瑶追上了公孙婉甄,突然替她难过的情绪。一个女人将休书交给男人,而那个男人作死似的连追都不追来。不爱一个人,也不能这样吧?
“去我该去的地方。你是个好姑娘,我希望你过得幸福。如果有来世,我想我们一定能成为最好的朋友。”公孙婉甄说完后,留给玉锦瑶一个潇洒的背影。
她没有欺骗自己,这一世,她们真的无法做朋友,因为她们中间横着一个简致。
到达半山腰的时候,天色已经黑得看不到五指。再加上今夜月亮被乌云遮住了,所以山路变得异常的难行。
公孙婉甄只能坐在山梯上,夜里豺狼虎豹盛行,她可不想成为它们的食物。
一阵狼叫声让她的神经一度紧张,心里默念狼群千万不要靠近。
有两团鬼火的物体渐渐的靠近,她害怕的闭上了双眼。
“喂,是我。”
公孙婉甄抬头,发现是玉锦瑶,她手里提着两盏灯笼,不由的松口气。拍拍胸口,道:“我还以为是野狼。”
“要是野狼也是只漂亮的母狼,这个给你。”玉锦瑶坐在了她的身边,拿出油纸包,里面放着几个包子还有一些肉干。
公孙婉甄犹豫了片刻,心想入了尼姑庵以后,怕就再也吃不上这些东西了吧。就当成最后一顿晚餐好了,抓起一个包子大口的咬了起来。
上山的时候,她忘了买些食物,等爬到半山腰再想起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你为什么会跟着我?”吃完食物以后,公孙婉甄想到什么,便问道。
“你一个女孩子,不回家,又没有和其他人说你去哪里,我不跟着你,万一你自杀怎么办?”玉锦瑶叹了口气,一点都不像开玩笑。
被情敌担心是个什么滋味?公孙婉甄觉得有些好笑,不过还得谢谢她的担心,在她最需要的时候给她送了一盏灯笼。
这个姑娘是善良的,所以她一点都不后悔将简致交给她。
“谢谢,剩下的路,我自己走就好了。”公孙婉甄说了声谢谢,起身,有了灯笼的光亮,山路变得好走了,她一刻都不想耽误,想要快点到达尼姑庵。等着天慢慢的亮起来,如果不睡觉的话,还能看到晨曦吧?想到这里,嘴角不禁露出一抹笑。
玉锦瑶只是哦了一声,提着灯笼往山下走去。不过只是一个假象,女人虽然软弱,却也有要强的时候。就好比现在的公孙婉甄,她真的担心她大晚上的到这座山来干什么?
所以用法术将一片叶子变成了替身,当公孙婉甄回头看她的时候,看到她提着灯笼往山下走。
公孙婉甄不知道走了多久,灯笼的光线越来越弱,一阵强风吹来,烛火熄灭,视线又恢复了一片漆黑。
“公孙婉甄,加油啊,还有一点点就能到达山顶了。”她决定摸黑赶到尼姑庵,只有到达目的地,才会有安全感。青丝落地的那一瞬间,断了尘缘,她就不会担心娘亲知道以后会让她回府。
这是从出生以来做的一个最大胆的决定,所以,打死她也不会回府的。
一个黑影慢慢的靠近,将公孙婉甄打晕,得意的大笑起来:“没有想到居然还能遇到一个不错的货色。”
从另一条比较陡峭的山路跟着公孙婉甄的玉锦瑶,闻到一股臭味,心头闪过一丝不好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