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中加入原创的古典诗词,显然是非常出彩的事情,像有不少读者回信到杂志社,说是非常喜欢天净沙在写古代言情时那种古色古香的韵味,甚至因为陶醉在那种意境之中,而忘了故事本身的情节……
还有一小部分似乎有m体质的读者则反应,怎么天净沙老师最近的作品全是和谐美满的结局啊?完全没有《剑仙》那种的刻骨铭心、致郁人心!差评!
当然,大部分读者都表示,非常喜欢天净沙老师最近的作品,因为它们很甜蜜温馨,在《青春祭》这种几乎都是悲伤虐文的大环境基调中,独树一帜!好评!大大的好评!好评如潮!
那篇《剑仙》之后的纯校园喜剧《简单爱》,读者评分4.7星,比前一篇编辑们公认的最佳新作《剑仙》都高,由此可见,《剑仙》将那些读者们“治愈”得有多深。
与胡亦菲聊完之后,吴笛拿出了一本新的记事本,嘴里喃喃道:“连载么……”
在这里不得不提的是,吴笛在写作时,都是先用笔写在专门的短篇小说记事本上,她写一篇五、六千字的小说很快,大概只要花两个多小时,毕竟脑子有现成的情节,但她花在修改文章上面的时间,却起码超过五个小时……
所以有些喜欢一字一句精读的读者,对天净沙的作品,是非常喜爱的,他们能够从天净沙的文章中,感受到一种被珍重对待的诚意,这种“精雕细琢”,甚至已经成了天净沙的文笔特色之一。
因此,这些喜爱精读的读者,几乎已经成了吴笛无可救药的脑.残粉,因为在习惯性地精读了天净沙的作品之后,再去看其他作者的作品,总觉得十分粗糙鄙陋……
当然,并不是说华丽精致的文风就是最佳的文风,每个优秀的作者都有自己的文风,有的本该就是“大开大合”的文章,就该用粗犷的文风。
而像网络小说,如果用这种华丽精致的文风的话,简直就是作死,最适合网络小说的风格,就是四个字——通俗流畅。
那种以文笔多变著称的作者,其实根本无法成为真正的文豪,而只会是模仿者,唯有专注于一种文风,将其真正形成自己的特色,才能成为有分量的作家、文豪。
这是吴笛自己的观点,所以她脑中即使有现成的小说,自己却也只是借鉴、改编并拓展它的情节,真正写时,用自己的文笔去写,这样也算是磨砺自己的文笔了。
吴笛最近写的几篇短篇小说,其中就有一些大段的让人不明觉厉的又电波又华丽的文字,不喜欢的人直接跳过看情节,喜欢的人,则是一个字、一个词的品味,居然还真能品出内涵!
然后这些品味出内涵的人,便会去沾沾自喜地到处宣扬,这篇小说是多么“神作”。
像刚刚建立的“天净沙”的度娘贴吧,仅有的一百多位会员,全是这种死忠粉,有人不小心闯入这个贴吧,便会看到一群人在说着连对方都不懂的话,居然还聊得津津有味!
于是那人便对这个充满了电波的贴吧产生了阴影,只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般。
那么,吴笛本人,到底是怎么解读自己写出来的那些不明觉厉的文字的呢?
她用六个字就说出了其中的深刻内涵——凑字数,混稿费。
好吧,以上的只是玩笑,这些不明觉厉的文字,其实应该是渲染文章氛围用的,要说内涵,真的是怎么解读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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