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
第二天早上8点,罗马角斗场的议事大厅。
叮叮叮!
我发起会议。
经过两小时的举手表决。
一,警车和救护车是要协调的……很多现场要同时存在。
二,警车和救护车闯红灯没事……交警还要帮助协调。
…
……
这起会议在电影镜头的快速剪辑后,给观众明显地展现出:法律这种东西,即便有明显的漏洞,要先遵守并协商解决……事后议会讨论才能修订法律。
下午1点半。
法院,被告旁的律师席位。
我晓之以情,用之以理的说服了陪审团,把难民刺客刺杀总统罪的判刑,降低到了3年……也就是坐3年牢,就没事了。
其实照我觉得,根本不是他的错嘛。
要我处在他的位置,干掉总统就干掉总统了……我一直认为,一个势力的任何人做的坏事,都可以怪到那势力的老大身上(我都是这么测试势力,消灭势力的)。
不过我是总统,我得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我不能让刺杀总统的人完全无罪……虽然我完全不怪他。
法律的基石是公正公平……如果刺杀总统都无罪,那之后那些贩卖人口的该怎么判?
仅以个人(总统)的意愿,来决定法律……公正公平的法律基石就毁了。
也正是我不怪难民刺客,再加上主动为他辩护,才把刑期压成3年……不过这也有个别的后果(刺杀总统只判3年,之后的人口贩卖也就不好用死刑了的),。
虽然我私下里暗自比较不满,不过那难民刺客到很高兴,和席后刚出院的妻子和女儿,开心的抱在一起。
之后还一边和我握手,一边说着感谢的话。
下午4点半。
我来到福利院,帮忙逗弄小屁孩。来完成我的社区服务。
全剧终。
最后那几个社区服务的拉长镜头,深刻的表现出,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总统被判,也得照干。
电影第二天就放映……我拍电影从来都是边拍边剪辑的(杀青完,成品就出来了)。
广告什么的,当天弄个报纸头条就行了……顺便各大公告栏的排头也提一下。
这可是建国后第一部电影……之前那帮家伙还不知到电影是什么呢!
结果嘛,电影自然是大火。
即便各大刚建的院线只有一部电影。也场场爆满。
后来我知道了。
这电影已经相当于新闻发布会了。
加上各部门、各工会的头头,又把看电影当成政治任务来做。
再加上我电影也的确好看。
结果就这么火了。
之后的一个月。除了电影这个最大话题外,就是人口贩卖案的判刑。
两方律师互相之间大玩撕逼,来来回回弄了一个月……这事一直见报,且是公开庭审
哦,难民刺客那官司一下午3个小时就打掉了,那是对方律师根本不敢跟我狠打……不单是因为我的法律辩护技术高,更是因为我是奥利弗-福尔摩斯(不然他拖拖时间还是可以的)
人贩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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