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id="htmltimu">第26章 一朝烟火观香宫(2)</h3>
盒子里都是些平常的药材,我扯了嘴角默叹,美人都有奇怪的癖好。她首饰盒藏药瓶,我床底下冰了一些西瓜。
云吞荔没弄到手,我又不能硬抢,只能憋一肚子气说:“我送你那干花可治愈百病,小小妊娠纹,用完不留痕。”
信春颇为满意地点头,“我知道,也多亏妈妈的干花,生产后可用来止血补血,很是好用。”
“腰酸背痛,一丁见效,保证药到病除。”
“是我们女子的最佳良药。”
这一唱一和我陡然发现有些宣传意味,忙止住扯了其他几句家常,信春对祖传的云吞荔很是珍惜,也告诉我这宝贝确实可起死回生,前提是拿出来之前旁边得有个死人躺着。
我悻悻离去,断不可为取法宝,杀个人来召唤。
半路又折回,想问问她,杀只猫可以吗?
刚折回几步,发现最近这天怎和来的时候不同,明明该入冬了,咋还愈来愈暖呢。
尤其是脚,像踩了团火似的,我低下头,小云红彤彤的,火烧云?
在雪山随华尽眠修了一些简单的法术,全是作小件的,五行术无一样擅长,最不堪一击的便是御风术,勉强站在半空中已是不错。
如今我连勉强都算不上,从小云上跌跌撞撞下来,身子歪斜,下降好几米才稳住。
点点贴在我身上,神情淡然,我真怕它是不是吓傻了。
“华尽眠收的徒弟也不过如此。”
兀傲的娃娃音划破长空,我抬眼望去,火娃那一顶红毛煞是耀眼,这让我想起了每日清晨朝我睡觉的大公鸡。
“火仙童没事烧我的云做什么,难道没柴了?”我很不客气回道。
说我师父便算了,居然说我,委实不能忍。
我果然是劣徒。
火娃冷哼一声,手中的火球又向我袭来,来势汹汹。
本想反击,但想到华尽眠悠悠的话荡在耳边,不能使用冰术,否则会被当做妖王捉去。
虽然不理解冰术和妖王有何关联,但为保小命的我还是咽下气,只守不攻,不得已中掏出云冰剑。
咣!有剑在手,天下我走。
“你拿个饭勺干什么?”火娃警觉退后,面露疑惑。
我怔怔,大饭勺很是嚣张地横在我手中,尾端挂了一颗摇摇欲坠的米粒。糟了,一定是前日华尽眠用这个本想闹婚,却和我喝了喜酒醉昏昏的,剑和勺子交换用了。
本来就敌不过他,现在又没了剑,御风逃跑压根就是猫抓老鼠。
可如何是好。
“那啥,火仙童,为何要为难我呢?”
强攻不行,那就智取,可不能把小命丢在这厮手中。
火娃揶揄道,“我倒要看看,青瑶公主是不是你杀的。”
我郁闷片刻,青瑶公主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莫名是他的小情人吗,但我压根没听过这名字,何谈杀害。
憋了一肚子气也无处发放,学习画皮术遭荒斧,被贬弃仙,趋之若鹜,好端端又给我生了个疑犯的头衔。
仙界的人,狂傲自大,哪天要是灭了他们真是解了心头恨。
愈来愈重的怒气直冲心头,似乎又看到那个双目似血的自己,又是怅怅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