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一般,各有各的主张。两个人斗架的公鸡,是越战越勇。
而燕南博和锦晟衣两个人则是最无辜的旁观者。不仅仅要管两个人的身心健康,还要管两个人的感情问题。
现在又多了一个孩子,岂不是要了燕南博和锦晟衣两个人的性命吗?
这个又到那里去说理去呢?
所以说,燕南博和锦晟衣两个人,是要多苦逼有多苦逼。对于这两个次,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方晴自然是熟悉的。
说是对燕南博和锦晟衣两个人的同情,不如说这已经成了方晴来到金玉王朝最高兴的一件事。
若没有燕南博和锦晟衣,方晴这日子还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过。虽然身边有个贴心的绿衣对自己的照顾无微不至。又雪吟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即便自己曾经是一名骁勇善战的国际刑警。空有一身武艺却在这个金玉王朝无处伸展,这不是暴残天物吗?
而这话也就是方晴自己说说,自己想想罢了,因为这话自己谁也不能说,难道要告诉欧阳珣在多少年之后,二十一世纪是多么的现代,多么的进步,什么轻功武艺,包括现在皇室所争权的权利,在二十一世纪早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拥有的。而不是欧阳家的皇室。
想到这里,方晴又怎么会不头疼,坐在马车上,想着来到金玉王朝还要参演一次皇室的皇权争斗。
方晴想想就头疼,毕竟无论怎么争夺,到了二十一世纪,或者是下一个王朝,这欧阳珣的皇家王朝早已经覆灭。
而欧阳珣又是谁,除了史册以外,还有谁会记得。即便是自己死后,到了二十一世纪已经华为一捧黄土。早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了。
方晴是不屑去做什么,不过自己现在的身份,又让那个自己不得不去面对,这和赶鸭子上架又有什么分别。
方晴又怎么会不头疼,而且更头疼的是,自己竟然还有了孩子,而这个孩子就在自己的腹中。
想到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未出生的生命。方晴一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去生活,更不要说自己在带个孩子。
虽然有一句话说的好,叫好死不如赖活着。可是在这个年代赖活着,要怎么活。要饭去吗?创立丐帮吗?
或者现在已经有了丐帮?想到这里,方晴突然想到一个两个可以在这个年代活下去的方法。
就是开个镖局,帮人家押镖,日后即便自己死了,自己的孩子也不至于饿死,或者是侦探社,帮着有钱的人家寻找点什么东西啊,抓个偷人的啊。
若是可以这也是一本万利的好生意啊。
方晴可不指望这欧阳珣这个人。因为欧阳珣在方晴的眼里就是中看不中用,而且脾气还很大。即便是个王爷又能怎样呢。王爷就能这么大的脾气吗?王爷就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特权吗?即便是有,在我方晴这里,也让你欧阳珣统统都收回去。
对,说道做到,就这么办。即便你欧阳珣是金玉王朝为来的皇上,我方晴也不屑去做你的什么皇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