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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这个职业,或者说不是职业的悲哀。这更像是一种,必尽的义务。在这个时候,我一直在遵循一个道理。比如,在大街上,你能见到一口痰水。其实,如果你不嫌脏,你可以轻而易举地用鞋底一抹,然后朝一旁的杂草中擦拭掉。但是,没有人抹,或者扫去,结果呢?
结果是,一人吐,往后吐的人愈来愈多,而大街上不会有一口痰盂。我要做的,则是混入这个组织里,即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中,来个清扫。这是我的责任,同样的,这是我的义务。除此以外,我没有别的选择,因为当我选择踏入这条路以后,仿佛踏上了一条江河无法回头。
我并不后悔做出这个决定,为什么?因为我觉得,用艺术化的说法,我可以定义成,这是我的劫数。比如你生在此地,长在此地,这方水土养育了你,而你又恰好成为这一方人。所以,你遇到的一切,你仿佛冥冥中,已经有了打算,而且,你能预感到将会发生什么事情。
这是每个人的本领。当我重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明白,我将会走上这条道路,而且,有可能,一去不回。而往下,我将揭露,则是我刚刚所遇到的事情。我想,在公安局里,应当对小登子这人不陌生。为什么?老陈你告诉过我,在公安局里他的案底能摞起一丈多高出来。
他的野心很足,而且他有一个靠山。叫做“麒麟”太子。他们俩在一块儿,狼狈为奸,他们后来将庙街的一位弟兄,文程(已经记录过档案)的人,给杀死了。他们杀死的目的,很简单,因为他要报复,阿珂在当天晚上,本想来个大开杀戒,但是,阿珂的手下阿肥却掉链。
因为前天晚上,阿肥来到了庙街,寻了暗娼,而这个暗娼,又恰恰好,是小登子的女友。我不知是巧合,还是天注定,总而言之,如果阿肥当初没有起色心的话,我想,文程应当是不会死的。而庙街这块地,后背正在开发,我也打算在那边建一个私立学校,在五年内建好。
我觉得,我的观念,从一开始,不论是半个私家侦探的身份,还是现在你说的扛把子身份也好,是没有变幻的。我觉得这也是我存活下来的原因,我觉得,我始终相信一句话,人在做,天在看。我其实,一路来,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凶杀案,但是,他们一个个落网使我相信。
期间,截肢案、虐待案、婴儿汤,我已经屡见不鲜。而往下,我将要与你诉说一宗案子。则是在一日前,我的阿大,抑或是整个“山云帮”的大,他将小登子除去。他除去的方法,一点儿都不留痕迹。我看着他,没有手软,除掉了小登子,仿佛除掉了院子里的杂草无区别。
小登子来到了印尼,他杀了人,杀了暗娼麻雀儿。然后,又杀了“麒麟太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咱们市,或者跟“麒麟太子”有交集的人,包括公安政府都不会放过小登子。他构成的损失已经十分大了。但是,龚春秋他长年累月在中国的边境来往,结识了许多商贾。
也正是这个原因,他秉承着“帮规,”将小登子送往印尼。于是,小登子死在了公海。证据,我是没有的。但是,这是真相。我希望这个真相不会淹没在公海,即使法庭不受理信件当作呈堂证供,这件事情终须要水落石出。我认为,龚春秋这个做法,很难说出对错来解答。
如果让我用一个罪名去评论龚春秋,我只能说他,滥用私刑。除此以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名儿更适合。我知道,老陈你,在屋中,时常会挂上本市的许多犯罪者的相片。而下一位,我想,你应当会挂上龚春秋,或者蒋云。他们的回来,仿佛是一只蝎子,又像是蜘蛛王。
他们将本市的混混,统一。而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不知,当然,我会一直在。同样的,我会坚持,并且遵循我的原则,伤天害理的事,不做;犯法犯罪的事情,不做;而我唯一能做的,则是尽快脱身。我已经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老陈,但是,不论是你是我都无法返转头。
我希望,我们能一直联系下去。如现在这般,不断。因为,这个世道需要我们。也只有我们,可以代表法律,代表政府,代表人民,去为百姓服务。自古以来,以民为本,没有听说过是人民妥协政府,只有政府不断地为人民服务,营造一切。我要说的,就是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