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姐不是普通的酒吧驻唱歌手,她是发过唱片的知名歌手。”上次来这里,乔雅丹惊讶他居然不认识莎莎,回去之后,方晓就在网上查了查,对她的履历有所了解,他举了举右手,说道:“一共发过五张唱片,其中有四张是翻唱,翻唱就不提了,没什么技术含量,我来说说她的第一张唱片,也就是唯一的那张原创唱片,发行于十年前的《晚风》。”
莎莎显然被他的讽刺气得不轻,抬腿就要对舞台走,却被身边那个中年男子拉住了,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方晓看到昆哥也过去那边了。
“这张专辑以同名主打歌为名字,但是很可惜,主打歌《晚风》表现的很糟糕,不管是词曲还是演唱,都乏善可陈,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就像被晚风吹走的塑料袋,消失的无影无踪,整张专辑,只是歪打正着的红了一首《回不去的爱人》,然后莎莎姐靠它吃了十年饭。”方晓讲完莎莎的资料之后,环视了一圈酒吧,说道:“我现在就用《晚风》做题目,写一首歌,让莎莎姐知道,这世界上,会写歌的人很多,会写好歌的人也很多,只是人家都不喜欢你而已。”
然后他开始点名:“许可,蓝小溪,乔雅丹,你们上来一下。”
这种大庭广众之下公开当面打脸的情况,即使是激情四射的摇滚酒吧也很少见,何况暮色这种沉稳低调的酒吧,没有人不喜欢看热闹,客人们都兴奋了起来,发出比刚才更大的响动,好像沙滩上拍着翅膀,正要起飞的鸟群。
“我是南师大的学生,大四,快毕业了,这三位都是和我一个学校的同学。”方晓指着拿着沙锤,依次上台的三个女生,介绍道:“这位是许可,这位是蓝小溪,这位大家都认识,乔雅丹,她在这里打工,是酒吧的侍应生。”
乔雅丹站在他右边,许可和蓝小溪站在左边。
方晓先问乔雅丹:“你的记忆力怎么样?”
乔雅丹已经见识过他现场写歌的能力,笑着配合,说道:“还行。”
方晓又转头问许可和蓝小溪,两女也都点头,说还不错。
“很好,三位同学都说她们记忆力不错。”方晓端起吉他,横在胸前,说道:“天气预报说台风‘姗姗’已经走了,但我觉得姗姗就像个婀娜多姿的美人,走是走了,却留下了风情万种的余韵,今晚各位来酒吧的路上,应该能感觉到,晚风习习,扑面而来,很舒服,很温柔。”
“我就以今夜的晚风,写一首歌。”他随手扫了一个和弦,然后说道:“我先唱一遍,让三位同学记一下歌词,然后大家再依次再唱一遍。乔雅丹,你最先,然后蓝小溪,最后是许可。没问题吧?”
听一遍就要记住歌词并且演唱,可不是容易的事,但三个女孩子都没有提出疑问,只是点头。
整个酒吧鸦雀无声,齐刷刷的看着舞台,连一直在和昆哥唧唧歪歪的莎莎也停止了呱噪。
方晓开始弹吉他,弹好前奏之后,就开始唱,歌词很短,就四个句子。
“……
温柔的晚风
轻轻吹过爱人的梦中
温柔的晚风
轻轻吹过故乡的天空
温柔的晚风
轻轻吹过城市的灯火
今夜的晚风
你去哪里请告诉我
……”
女人如水,她们的嗓音可以用酒水饮料来类比,男人如山,很难用液体描述,方晓的声音浑厚有磁性,像灰色的花岗岩,质地细密,入手微沉,带有细细的颗粒感,但摸起来又很顺滑,貌似平凡,却久看不腻。
他刚一开腔,所有人都感觉心神为之一震,随着歌声的展开,听众仿佛置身和煦的春日晚风里,不由自主的露出舒服和满足的表情。
阿达听了两句之后,把调制好的酒推给宝叔,轻声问道:“宝叔……”
宝叔摆手,示意他别说话。
本来背对着舞台的昆哥侧身转头,和莎莎坐在一起的中年男子也坐直了身体。
方晓唱完了之后,一边弹间奏过渡,一边目视乔雅丹,用身体语言和她互动,乔雅丹虽然到处打工,但专业从没丢过,她跟着方晓的节奏,摇动着沙锤打拍子,等旋律一到,立刻毫厘不差的接上了。
她的声音和方晓的完全不同,给听众的感觉也完全不同,方晓的歌声仿佛站在大厦天台上看城市灯火的男人,有淡淡的惆怅,她的歌声仿佛在山顶小屋等情郎的女孩,有热情的憧憬。
轮到蓝小溪的时候,她的歌声又不一样了,仿佛海边独坐想家的小姑娘,有如水的思忆,最后是许可,她的声音仿佛骑着自行车到处旅行的游客,有飘忽不定的未来。
等许可唱完之后,方晓继续弹吉他,用一段和弦收尾,当最后一个音符消失之后,满场响起了掌声,比乔雅丹刚才的那个要热闹——可能这种直接打脸的行为,刺激了这些中产阶级的肾上腺,又或者是因为新歌总是容易让人惊艳的缘故。
等掌声结束后,方晓扶了扶麦克风,说道:“大家觉得如何,是不是比莎莎姐的《晚风》要好听?”
台下有十来个人回应叫好,但大多数人只是微笑,并不起哄。
沉默的大多数啊……
看来还得加把火,要是鼓动不起听众的情绪,就不能算是个好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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