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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我有一套运动衫,男女都可以穿的。”王冬妮走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一套白色运动衫丢给风浩。
接过衣服,拿到鼻子前嗅了嗅:“姐,这上面有你的问道,你不怕我拿着它胡思乱想?”
“去死吧!”王冬妮丢给风浩一个白眼,说实话,她还真的不怕风浩会对她有什么想法。因为从头到尾,在他的眼神中都没有那种神色。有的时候故意露出一些风光,风浩也没有一点异常表现。王冬妮甚至怀疑他不是男人,却不知道风浩以前接受过贵族礼仪培训,这样普通的诱/惑对他来说还能把持住。
俗话说三代富人才能出一个贵族,如果一个大字不识的人一夜暴富,列入富豪榜。可是他在一些高档聚会中,言行举止都能表现出一个‘土’字,和那些真正的富家子弟格格不入。
在华夏国所谓的贵族并不是指西方国家一些有爵位的人,而是一些懂得礼仪的上流社会人士,在不同的场合能彰显不同气质,礼仪方面一举一动都很绅士。绝对不会像一些**丝男,看到美女就流口水,就幻想。
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人喜欢聚会,每次聚会都有很多美女身着光鲜,如果没有一点绅士风度,就只能在这些千金小姐和贵妇人面前成为笑柄。风浩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是他从小就养成的涵养不会失去,虽然会对漂亮的女人会心动,却不会见漂亮女人就流口水。
这一天这一夜是风浩失忆后过的最开心的,有兄弟,有朋友,有人关心自己,有自己关心的人。这样的生活对他来说很充实,他不想失去这些,可是想到曾强找社会上的人来追杀自己,他骨子里的傲气无法容忍。
“曾强,哼!这场游戏希望你玩得起。”躺在床上的风浩握了握拳头。
第二天,风浩离开王冬妮的家,先去医院看了一下李平的父亲,然后去另外一条街购买了一些生活用品就回到了老乞丐的地盘。
“小子,昨晚在什么地方睡的?是不是去叫小姐了?”老乞丐见风浩在整理他的新帐篷,故意找些话题聊。
“你看我英俊潇洒的样子像是找/小姐的人吗?那些漂亮的妹妹找我差不多。”
“切,还知道臭美了,昨天被人打了吧!”老乞丐突然道破风浩的秘密。
“咦,你怎么知道?”
“从你小子提着东西回来我就知道你被人打了,不是吹嘘自己多牛吗?怎么还要被人打啊?”
“你以为我想啊,六七个人,六七根钢管,我能脱身已经不错了。你还真以为我是未来战士啊!”
“嘿嘿,小子,凭你的条件以一挑十绝对没问题。只不过你擅长的是单打独斗,不擅长打群架而已。要不要老头我教你几招?”
“真的?你能教我些什么?”
“只需一个月时间,我能让你变一个人,面对单打独斗所向披靡,面对群攻得心应手。”
“真的?这样,如果你真能把我教成那样,我拜就你为师。”
“好,好,当然是好,不过,拜师要买酒卖肉哦!”
“切,搞半天在打我酒菜的主意啊!想吃好酒好肉没问题,要让我心甘情愿拿出来就行。”
“呵呵,就这么说定了,你想从什么时候开始?”老乞丐一副阴谋得逞的样子说道。
“随便你,只要你教我的东西能让我觉得有用,酒菜没问题!”风浩拍胸脯说道,虽然自己只有一万多块钱,但是比起这个老乞丐还算是有钱人。
“行,不过,我先送你一样东西!”老乞丐说着在自己的帐篷里翻找,一会儿拿出一个长方形的木盒。小心翼翼的打开,然后递给风浩:“这个,是我年轻时候用的,看你喜不喜欢!”
很随意的接过木盒,里面两把特质的匕首吸引了风浩的注意力。这两把匕首很特殊,刀身只有刀把的一半,拿起一把握在手里,刀把不大不小十分趁手。再看泛着寒光只有一寸多长的刀身,造型也很奇怪,可刺、可划、可挑。
“能使用这对匕首的人伸手一定要快,善于近身搏斗。只要有出手的机会,就要以最快的速度在对手身上留下几道伤口,记住是几道,这需要极快的动作。别看匕首的刀身不长,在打群架时,攻击人的致命点根本不需要太长的武器。如果和高手一对一,只要在他身上留下伤口,谁的血流的多,谁就会输。”老乞丐见风浩对自己的武器爱不释手的样子开口说道。
“师父,你想喝什么酒!”风浩没有说自己喜欢这礼物,而是开口问老乞丐要喝什么酒,这句话就间接的表示他喜欢这对匕首。
“哈哈哈哈!……一斤老白干、一只烧鸡、两根卤猪手!”老乞丐哈哈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