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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缘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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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血有毒,人类根本不能承受。所以络腮胡很快就死了。为了防止有诈,雪阳用指甲切下了络腮胡的头颅,吸收了对方的灵魂。

    “诶呀,沾了这么多的血,得赶紧洗洗。”白雪杨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无奈道。“结界,还原!”然后一个足有一立方米的盛满水的结界从小到大出现在雪阳面前。然后白雪杨在结界上开了个小口,开始洗手洗伤口。

    洗完后直接解除结界,剩下的水哗的洒到了地上。然后从身后的包里拿出一套新的衣服换上。

    就这么会儿时间,他的伤口已经结痂了,相信第二天就看不到身上有伤口的痕迹了。

    “嘿~我回来了,那个络腮胡我已经杀了,我们继续走吧”白雪杨从林子里走了出来看到大家在等自己,就挠了挠头发做出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

    不过在大家的眼中,这就是赤果果的炫耀,洛思捂脸摇头不已。为什么就杀了呢?不过杀了就杀了吧,估计也是什么势力的小喽喽不值得一提。

    唉~可怜的络腮胡子连名字都没有出场啊,就领便当了这龙套也当得太尽职了。

    “络腮胡子已经被解决了。”

    听到这话佣兵的队长哭的心都有了,那可是剑师级的强者,这么快就解决了,这个少年的实力也太变态了。

    白雪杨跳上马车“走吧。别傻站着了。”

    “奥,哦。我们走。”佣兵们立刻反应过来开始上路。

    马车继续向着沃伦城行去。

    “小白,你为什么要杀了那个强盗头子,留他一命就算是套套消息再杀也可以啊。”洛思看着白雪杨无奈的说道。

    白雪杨靠着车厢闭着双眼盘膝而坐:“我也不知道”

    就是的说,为什么我一定要杀了那个男人才行呢?留他一命也是好的啊。白雪杨陷入了沉思。

    “……”看到白雪杨又成了那副油盐不进的样子就是一阵无语。

    之前在森林里还是在那个战场上都过的是弱肉强食的日子,想要活下去就必须要杀死敌人让自己处在相对安全的状态下才可以安心些。可是如今却不在森林里了,没必要继续之前的想法了。

    现在在人类的地盘上,而我也算是拥有一半人类血统的半妖。看来我的人性已经隐藏很久了,希望现在找回来还来得及。

    “我过去生活在森林里十年,十年里我就像个野兽一样生活,直到最近才出来,如果给你添麻烦的话,我可以走。”

    “别~别~我只是说说而已。”洛思擦擦冷汗赶紧说道,虽然不知道这是哪家大家族的训练方法但是从白雪杨的表现上来看这种方法奏效了。洛思用他的思想脑补了白雪杨的身世背景。

    “十年前?那你今天多少岁了。”洛思用疑惑的目光看着雪阳。不过疑点在于,小白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难倒他家的大人在他五六岁的时候就把他丢到了森林里?这也太残忍了吧。不过这也可能是这个家伙没有表情的原因吧,不对呀?那他是怎么学会说话的?

    “我二十七岁了。”白雪阳露出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看着洛思。

    “二十七?!”洛思大叫了出来,完全看不出来啊!不管从哪个方位来看这个家伙的年龄绝对都不超过二十岁,就算是娃娃脸也应该一个限度的呀!

    “你真的是二十七岁?没有骗我?”洛思还是有些无法相信白雪杨的年龄。

    “我有必要骗你吗?”淡淡的回答让洛思彻底相信了白雪杨的真实年龄就是二十七岁。怎么可以长得这么逆天啊!洛思深受打击……

    的确啊,洛思才十八岁好不容易看到一个比自己还小的旅行者没想到还是一个长着娃娃脸的。难道我就没有当大的潜质?洛思继续胡思乱想。

    “看不出来,你看起来比我还小。”受到打击的洛思幽幽的说道。

    “体质问题吧。”白雪杨回话到。

    洛思点点头,确实有这么一部分人是天生的娃娃脸,以前在书里看过有这么一种人:天生一副娃娃脸似乎永远也长不大的样子,但是他们的年龄没有超过五十岁的。因为五百年前的大陆战争这个种族灭亡了。难倒小白是这个种族的后代?或者说是返祖现象?

    看到洛思一副沉思的样子白雪杨也没有说话的兴致了,不过看洛思的反应他也有的新的想法,自己是半妖并且还是可以妖化的那一种,这就代表自己在几百年甚至上千年都不会衰老。

    这对于我来说是常识但是对于他们来说这却是不允许存在的,因为这好像是魔族才有的特征啊。要是被当成魔族我一定会被什么圣殿围攻的。到时候才叫真的麻烦了,以后一定要隐藏好才对呀。

    唉~不管了~走一步算一步吧……想到这里白雪杨放下了顾虑闭上双眼假寐起来。

    之后的几天里又有几伙毛贼打劫,不过轻易的就被洛思白雪杨和佣兵们打发走了,一路上还算是平静。

    八天后,沃伦城城外。

    “目的地终于到了!”洛思活动了一家肩膀跳下了马车。“还是家里的马车坐得舒服啊。”

    “马车就归你们了,这几天你们也不容易。”洛思淡淡一句话就把那辆价值五十个金币的马车送给佣兵们了。

    瞬间佣兵队长的眼里就冒出了【m】这回真的是发了!就算再卖一次也能挣到二十多个金币啊,平分一下大家一年都不用接活了,可以好好的玩上一把了!

    “还不谢谢咱们的主顾!”队长举起手里的单手剑对着手下激励道。

    “万分感谢!我可以娶老婆了”其中一个小年轻振臂大呼,不过这内容可就不咋地。

    “你就知道娶老婆!”旁边一个年纪稍长的大哥推了年轻人一把笑着说道。

    “呵呵~”年轻人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不停地傻笑。

    “我家儿子的病有救了!要是有什么吩咐我们一定完成!”一个年长的中年人拍拍胸脯做出保证。

    “对对!一定听从吩咐!”旁边的人跟着回应。

    “嗯、嗯。”洛思微笑着点着头,这群佣兵们也很可爱不是吗。

    大都市的内城是不允许带着武器的人进入的,所以狂风们只能在外城留宿了。

    “总算进来了!”进了内城洛思立刻急不可耐的掏出一个小盒子,小盒子上面还带着魔能灯的标志,这让白雪扬一呆……这个大小,这种使用方式,这种方便快捷的小东西不就是……手机吗?!

    “这个是?”白雪杨有些好奇的指着那个貌似手机的小盒子问道。

    “诶~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洛思用一种看白痴的目光看着白雪杨。

    “……”白雪杨没有说话只是盯着洛思。你要是不说就算了,我也懒得听。这种想法透过眼睛准确的传达到了洛思那里。

    “好吧,败给你了。”洛思摇了摇头接着说:“这个是手机啊,四百年前由圣王大人提出并制作出雏形来,它可以进行远距离的通话,也可以连接到网络,不过网络是两百年前才开始形成。”

    “在经过两百年的改进现在已经基本普及全大陆,不过只有大都市才有这种网络的发生器。毕竟魔网的链接和制作不是那么容易的。这需要……”

    “这跟手机有什么联系?”白雪杨一句话就把洛思噎住了。

    “咳~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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