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光傻傻地问:“大人,你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朝歌军的?”
心宿二不答反问:“难道你们没有抓到一个俘虏,没有一个人对俘虏审问过吗?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会做,一群饭桶。[燃^文^书库][]你们除了吃还会做什么?”
实际上心宿二怪错这几个指挥官了,他们不仅仅做了,而且做得还不止一次。首先,他们派出了斥候,再派出了探路兵。但收获并不是很大,因为易征其一早就得到了消息,通知了所有的平民。原本还死赖着不走的平民听到兽兵要来了,一个晚上全部都跑了,鬼影也没有半个。所以,当斥候们摸到了台顿市,除了脚毛,其他什么也没有。
面对这这样的情况,斥候们早就习惯了,不仅仅斥候习惯了,就连千夫长,万夫长这样的指挥官都习惯了。在兽人大军面前,敌人从来都是跑得不见影的。这一次,自然也是这样。兽人斥候也想摸得更远一些,但他们的眼睛,头发有着明显的区别,是不可能混到有人的城市去打探消息的。
但过了不久,接了悬赏任务的佣兵们过来了。他们成群结队,偷偷摸摸,又是偷袭又是火攻又是下毒,这么“强烈”的反抗手段,自然只有军方才能够拥有的了。兽兵们对此已经有了大致的认识,对面的都是朝歌军。在往后不断交战的过程中,双方都抓到了俘虏。但因为“收人头行动”,双方都杀红了眼,抓到了问也不问,上前就是一刀。
当各族万夫长意识到要留下俘虏问话时候,情况有点迟了。主要是因为两国的语音并不一样。这些佣兵都是平民,他们一辈子就生活在牧马行省,甚至连城市都没有离开过,哪里会听什么兽语。而这些兽兵也是如此,他们一共有六个种族,就有数种语言。幸好大家都懂得巫庙萨满族语言才可以正常交流。
要一个连兽人语言都不能够完全懂的兽兵去审问一个常年生活在兰市的平民?而且,这个平民被抓了之后早就吓得语无伦次,昏死过去几次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还是审问出来了一些内容。
“他们都是佣兵,这个佣兵是什么兵?哦,是朝歌军成立的佣兵会的佣兵。那就是朝歌军了。”
“肯定是了。他们都说自己代表的是朝歌军!”
情况就是如此。在每日可喜可贺的杀敌数中,万夫长们还得意地笑:“朝歌军也不过如此嘛,就是会耍无赖战术。哼。”
心宿二道:“他们都是佣兵。职业就跟我们大风的猎人一样,都是朝歌军花钱雇佣而来的。真正的朝歌军还没有出动一兵一卒。”
万夫长们恍然大悟:“太狡猾了。卑鄙的朝歌军。”
“他们的猎人也太多了吧。都不要命了。”
狼人族万夫长尔司卡道:“看来这些佣兵都非常贪钱。那正好了。我们也可以花钱,只要出多一倍,三倍,这些佣兵肯定会为我们效命。到时候他们杀了朝歌军,我们再抢回我们的钱就可以了。”
“好主意。好主意。”
“钱反正都是抢回来的,要是不够,我们可以再加。只有佣兵替我们办事就好了。至少,可以雇佣几个佣兵,给我们带路,指指方向。”
心宿二看着眼前一群有勇无谋的家伙,冷冷道:“太迟了。要是你们能够想到使用佣兵,早就应该实行了。我们要是能够雇佣一批当地人带路也不至于如此。你们先看看这张告示,就今天早上,外面到处都是,我就算收着,你们迟早也会从部下手上发现的。这些佣兵就像是生怕我们不知道一样,当传单一样丢到显眼的地方。”
几名万夫长接过,就在地面上打开,围起来观看。
只见巨大的告示上密密麻麻地写着兽人的文字:“尊敬的心宿二圣女:初次来信,你的肿瘤恶化了吗?年纪大了要多注意身体,多穿衣服。近日,惊闻兽人大军要大举入侵牧马行省,具体是什么事情,你我心里都有数了。为求自保,我成立了佣兵会,悬赏了兽人的人头。但两军交战,我们也是要说一些道义的。我花钱雇佣了一批佣兵,给出了明码实价。
最贵的狐人族,你们虽然能力很差,但因为心宿二圣女你是最高的指挥官,所以你们是最值钱的。佣兵们每杀一个狐人族就可以获得两百一十个金币。对于金币你们可能不怎么会换算,如今是战争期间,通货膨胀,这二百一十个金币就等于你们大风帝国近四千个牙币。”
读到这里,万夫长们都吞了吞口水:狐人族,这么值钱啊!
“狼骑兵其实是我最敬重的对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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