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域,为海外万民请命,要我等男子何用?汝善造汝船勿失即可,余皆非汝夫『妇』事也。”
“李中堂什么意思这是?”马玥奇怪地问道,“他这是夸我们呢还是骂我们呢?”
“管他呢,反正出了事有他顶着就行了。”孙纲放下电报说道,他也没弄明白老狐狸这是什么意思。
“正好大连湾到南洋的航线已经开通了,为了保证航线安全,‘东方公主’得在这条航线上护航。”马玥有些气鼓鼓地说道,“那些华人太可怜了,应该想办法保护他们。”
孙纲明白她的心意,那份“请愿书”他已经看过了,也托人转给了李鸿章,那上面的文字让他不敢正视,“``````凡有祸『乱』,华民必首当其冲,店铺遭焚,资财『荡』尽,妻女受辱,前番荷人挑唆,暴民四起,华民屋宇一夜被焚八百余间,女子被『淫』虐而死者三百余人,种种惨状,不能尽述``````”
“‘东方公主’根本保护不了那么多的人。”孙纲有些无奈地说道,“再说,她也不能代表朝廷啊。”[]蝴蝶效应之穿越甲午8
“反正,我答应了他们,说话就得算数!”马玥有些气恼地说道,
“你先别急,给我点时间想想。”孙纲安慰她道,给她讲了些关于海外华人的事。刚刚发展海外贸易的她这才知道,这种悲惨的事情,在海外笔笔皆是,哪止南洋一地!
南洋自古就有大量华侨在那里生活,中国东南沿海人多地少,因此向有出洋谋生的习惯。但明王朝开国之初即严海禁,规定沿海居民不得私自出海,“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清朝建立之初也实行严厉的锁国政策,屡屡严申海禁,甚至下令“片帆寸板不许下海”。对外贸管理、禁止尚且如此之严,对那些想方设法漂洋过海到“番”“夷”之地谋生者,清朝统治者当然更加仇视。清初曾规定,凡官员兵民私自出海贸易及迁往海岛居住者都按反叛、通贼论处斩,凡国人在“番”托故不归者一旦回国,一经拿获即就地正法。乾隆五年(1740年),荷兰殖民者在爪哇屠杀上万华人,即历史上著名之“红河(溪)惨案”,消息传到国内,乾隆皇帝居然说:“天朝弃民,不惜背祖宗庐墓,出洋谋利,朝廷概不闻问。”朝廷对海外华人的这种态度,对孙纲这个穿越者来说,简直是不可理解。
“乾隆盛世”都这样,现在,在这个祖国处于内忧外患的时代,这些“天朝弃民”在海外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
不光是南洋,就连美洲,也发生过同样的事。
其实早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法两国借助战争的胜利,迫使清『政府』将“允华民外洋别地承工”写入1860年《北京条约》,使18世纪以来在中国沿海出现的将契约华工作为贩运谋利对象的贸易变为合法。自此,西方殖民者蜂拥而来。南美的秘鲁是其中主要参与者。但在与西方列强争夺劳动力的竞争中,秘鲁并不处于优势。清『政府』“凡无约之国,一概不准设局招工”的规定,迫使秘鲁种植园主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中国劳工。为保证获取巨额利润,无论是华工的招募、贩运,还是对华工劳动的盘剥,秘鲁都采用了更残暴、更野蛮的方法。这些华工不少是被诱骗和绑架来的,在等待秘鲁船只启航前,通常被集中在条件相当恶劣的房间里。几乎所有驶往秘鲁的苦力船都是超载的,每个华工只能分到一小块吃和睡的地方。极度恶劣的船舱环境和生存待遇,造成华工死亡率达到惊人程度,那些能活着到达秘鲁的华工,大多数被卖到种植园和鸟粪场劳动,普遍遭受无情剥削、恶劣待遇和残酷惩罚。
当海外华工的悲惨遭遇被一点点的披『露』后,李鸿章极为愤怒,想方设法施以援手,1873年开始就这一问题同秘鲁『政府』进行了艰苦漫长的谈判,决定以“签订条约”“设置领事”等方式来确保海外华人的利益,李鸿章在奏折中指出,“但我若无使臣在彼,则华工相隔七、八万里,其保护与否,除弊与否,乌从而知之;即知之,又乌从而拯救之乎?”可在秘鲁设置领事一项,却又遭到了清流顽固派们的反对。如光禄大夫刘锡鸿就认为:“遣使只宜言通好,今华民流各国各岛者殊不乏人,其人类皆无赖顽劣,不能谋生于乡里,然后逃之外洋。”“若辈即已身出化外,即可化外置之”(此辈人等,真该一棒打杀),但在李鸿章和洋务官员们的力争之下,“签约设领”终于实现,19世纪70年代末,秘鲁华工状况已有较大改善,不少早期华工契约期满,开始从事自由劳动,积攒钱财,并因“中秘条约”得到了较好待遇。
老狐狸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秘鲁的事摆弄得差不多了,所谓“摁住葫芦起了瓢”,美国那边又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