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仿佛有意跟他为难似的,审讯拖了很长时间。先是法庭逐一审问证人和鉴定人,接着副检察官和辩护人照例煞有介事地提出种种不必要的问题,然后庭长请陪审员检察物证,其中包括一个很大的戒指,显然原来戴的手指很粗,戒指上面有钻石镶成的梅花。再有一个滤器,验出来里面有毒。
这些物证都盖了火漆印,上面贴有标签。
陪审员正要去查看物证,不料副检察官又站起来,要求在检查物证以前先宣读法医的验尸报告。
庭长一心想快结束这个案子,好赶去同他的瑞士女人相会。庭长明明知道宣读这种报告,除了惹人厌烦,推迟吃饭时间外,不会有别的结果,而副检察官所以提出这样的要求,无非因为他有权这样做。庭长毕竟不能拒绝,只得同意。书记官取出文件,又用他那舌尖音和卷舌音不分的声调,没精打采地念起来:
“外部检查结果:
“(一)费拉朋特-斯梅里科夫身长二俄尺十二俄寸1。”——
11俄尺等于0.71米。俄尺1俄寸约合1.95米。
“那汉子可真高大,”那个商人关切地凑着聂赫留朵夫的耳朵低声。
“(二)就外表推测,年约四十岁。
“(三)尸体浮肿。
“(四)全身皮肤呈淡绿色,并有深色斑。
“(五)尸体表皮上有大水泡,有几处脱皮,状如破布。
“(六)头发深褐色,很浓密,一经触摸,随即脱落。
“(七)眼球突出眼眶之外,角膜浑浊。
“(八)鼻孔、双耳和口腔有泡沫状脓液流出,嘴微张。
“(九)由于面部和胸部肿胀,颈部几乎不复能见。”
等等,等等。
就这样在四页报告纸上写了二十七条,详细叙述这个在城里寻欢作乐的商人高大肥胖而又浮肿腐烂的可怕尸体的外部检查结果。聂赫留朵夫听了这个验尸报告,原来那种不出的嫌恶感越发强烈了。卡秋莎的一生、从尸体鼻孔里流出来的脓液、从眼眶里暴出来的眼球、他聂赫留朵夫对她的行为,这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同一类事物。这些事物从四面八方把他团团围住,把他吞没了。等外部检查报告好容易宣读完毕,庭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抬起头,希望宣读工作就此结束。不料书记官又立刻宣读内部检查报告。
庭长又垂下头,一只手托住脑袋,闭上眼睛。坐在聂赫留朵夫旁边的商人好容易忍住睡意,身子间或晃了晃。被告们却回他们后面的宪兵一样,坐着一动不动。
“内部检查结果:
“(一)头盖骨表皮极易从头盖骨分离,无一处瘀血可见。
“(二)头盖骨厚度中等,完整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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