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证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地,你与被告关系?”
证人:李姝,女,二十四岁,表演系老师,b市,没有关系。
“根据《xxxxxxx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百零二条:,凡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做证。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做伪证的,要承担法律责任。证人听清楚没有。”
“听清楚了。”
“七号的晚上你在哪儿?”
“在零度私人会所。”
“你在哪儿做什么?”
“扮演一个人。”
“是否就是被告人?”
………………
苏媛从来没有想过沉娆居然有这样的能力把这个人找回来。
没想到这一点的还有正在看自己的手下转播的沉锋。
看到李姝出现在法庭的时候,沉锋猛然回过头,“你们没有把人处理掉??”
他们怎么可能留下这么大一个bug,整个事件一结束,沉锋就派人解决了这个跟苏媛长得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人。
“老大,我们的人亲眼看着她掉气的。怎么可能就活过来了?!”手下比沉锋还不能理解这一点。
“李姝扮得那么像,沉娆不可能能那么快察觉到是假的,而且……”沉锋突然想起了前生苏媛似乎也用过一招假死……
看来,他还是小瞧了苏媛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
他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苏媛身上,只见另一边的苏媛脸上露出了诧异。
沉锋在心里骂了一句,真是太会演戏了,难道娆娆被骗得团团转。
另一边,每天只知道在看守所里面吃饭睡觉诅咒小三的苏媛:……
因为新的证人的出现,使得整个案情进行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加上证人手里的证据,导致,苏媛直接无罪释放。
现在最凌乱的绝逼不是宣泉,也不是苏媛,而是旁听的人。
进来之前,只知道苏媛犯了罪,完全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事。
然后接着就就被这巨大的信息量冲击了一下,众人都恨不得上去撕了苏媛!
接着,事情又出现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苏媛居然是被冤枉的!!
而且对方为了冤枉苏媛,居然从两年前就已经开始布局,跟踪苏媛,找人模仿苏媛的一举一动,甚至收买了苏媛家的司机!
这个心机实在是太可怕了!然后旁听的人看向沉娆的眼神就开始有点不对。
苏媛出来的时候,就看到沉娆已经等在外面了。
沉娆已经脱了西装外套只穿着里面经典的白色衬衫,下身穿着一件浅色调的卷边牛仔短裤。
沉娆几乎从来没有穿过牛仔裤,这条还是自己当初觉得特别好看买给沉娆的,但是沉娆一次都没有穿过!
#被自家老板娘美了一脸又一脸!#
苏媛以最快的速度跑了过去,直接往沉娆身上扑!
还没有扑倒,苏媛就想起了自己灰头灰脸的模样,再看看干净光鲜的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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