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堆黄金摆在眼前,任谁看见了都会动心,又见那些扔金条的人去而不返,南京城头上的守军就恨不得马上开门出城搬金子,只是怕出城会遇到埋伏,所以一直不敢开门,不过那颗心啊,总是痒痒的,难受啊。
这些金子就这样摆在原地半天都没人动,眼看眼天色渐晚,城头上的守军就起了侥幸之心,一些要钱不要命的军士开始交头接耳,都想偷遛出城取黄金。这不,一通串连之后,就有十几名军士放下吊绳,如猿猴一样窜下了城墙,接着就如饿狼一般向那堆黄金扑过去。
远在数百米之外的一个小山包上,方中哲正带着几个在藏在草丛中,借着暮色看着这一幕,嘴角不由得向上翘起。
“方先生,要不要狙杀?”一个架着狙击枪的男子低声问道。
“不用,这些人都是小兵,不值一杀。他们想要金子,就让他们搬。”方中哲无所谓地说道,仿佛被搬走的不是一堆金子,而是一堆沙子。
“方先生,真让他们搬走?那,那可是一千多两黄金啊。”另一个男子有些不甘心地问道。
“没事,他们不过是搬运工而已。而黄金不过是一种货币,进行商品交换才能体现它们的价值,咱们把城围起来,他们根本就出不了城,有再多的金子也是白搭。”方中哲耸耸肩,作为做大事的人,他还真不把这些金子放在眼中。
“那倒也是,不过是让他们过过手而已,等到城下之时,他们还不得都吐出来。”另一个男子低声笑道。
“其实这些金子能不能拿回来都无所谓,它们的作用已经起到了。”方中哲冷笑一声,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一堆金子进了城,只会加速南京城的灭亡。”
方中哲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自信过度,而是对于权谋与人心的一种洞识。这些金子被这些军士搬进城,城里面的皇帝也好,守将也罢,肯定不会让这些军士占有这些金子。而朝廷一旦强占了这些军士的金子,那势必引起军士的离心。
二桃杀三士,用的就是这一招,那些金子就好比潘多拉的盒子。
“走吧,今晚肯定没事,回去让弟兄们好好休息,为大仗做好准备。”方中哲从山坡上退下来,那几名随从也忙跟上。
其实,在这些随从的眼中,方中哲简直就是智慧的化身,多智近妖了,自从起事以来,几乎每战必胜,而且每次都是以少胜多,再加上方中哲总是以部下们以弟兄相称,打仗的时候总是肯带头冲锋,这也让部众更加崇拜他。
方中哲身上的这些品质,不但与万磊相似,而且还是学自万磊的自传《大华梦》,几乎可以说是万磊第二了。不过这确实有效,特别是在处理与部将的关系上,方中哲可以与所有部将都保持亲密无间的合作关系,义军内部也是十分团结。
其实,义军之所以能团结,除了方中哲个人品质的原因之外,还因为方中哲提出了一个明确的哥命宗旨,那就是推翻帝制,建立自由平等的社会。当然,方中哲并不是开空头支票,还拿出了实惠,他许诺推翻帝制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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