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并没有再遇到沈琳。按童莎莎的想法,她是希望沈琳还能再来找她的,毕竟上次见面太匆忙,她只来得及吃饭,没来得及帮她上一上思想教育课。
虽然她觉得沈琳不大可能会听她说,但是沈琳还小,很多思维方式、行为习惯都还没定型,看在她是于墨的小青梅的份上,她理应不计较她对自己的无理,把沈琳掰正了才对。
当然,现在没遇到,不代表以后都不会遇到。像沈琳这样的娇小姐,喜欢于墨肯定不是一天两天的,要忘记当然也没那么容易,改天,她对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还是嫩花一朵,千万别想不开吊死在于墨这棵树上。要知道天底下这么多的男生,比他强壮比他长得好仍然是有的,千万别被于墨那副祸水面孔所迷惑,而忘记了他腹黑的个性,闷.骚的性子。
她觉得她有责任敲醒沈琳。
再说到她出现的幻觉现象,之前一直以为是自己精神恍惚才会觉得有人在看她,现在想想,其实就不是幻觉。后面的好几次她出其不意转身,总会发现树的背后有人影一晃或者是及人高的花草晃动得十分厉害,摆明了在她转身之前,那里是有人的并且是冲着自己来的。
而会在自己身上花时间花精力的,她直接就想到了于墨这厮,也许那是于墨安插在学校里注意她一举一动的“卧底”?
她即刻就给于墨打了电话,电话那头的于墨默了默,并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声音里多了一丝严谨:“这件事我会注意的,你别七想八想的,本来就不聪明。”
“……”
所以说,当人家女朋友就得接受对方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吗?
童莎莎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于墨无情的践踏,刚想挂他电话以表示自己对他说自己不聪明不满,倒是那边的于墨更快地说了声我有事先挂了。然后就听到了电话里头嘟嘟嘟的声音。
啊!这遭天杀的!居然先挂她电话!
童莎莎恶狠狠地收起手机,第n次下决心不理他。
可是这个决心没下多久,就在于墨之后打过来的电话中轰然倒塌。
“亲爱的,带上换洗衣服。准备出门了。”
童莎莎反应了两秒,才后知后觉地拍了下自己的脑袋瓜,我去,居然忘记了明天就是周六了。
当然,于墨的电话也意外,她压根就没想到他所说的约会居然会是两天两夜的j市海边游,更没想到是周五晚上就出发。
童莎莎拒绝于墨到她楼下接她的提议,自个儿提着大包小包蹒跚走到了校外。刚刚艰难地走到校门口,就见前头有辆车不停地按着喇叭声。
童莎莎循声而去,是一辆酷炫的跑车。而坐在驾驶座上、对她笑得一脸荡漾的时尚男生,她确定她不认识。
“嘿,这里。”男生朝她的方向挥了挥手。
童莎莎眨了眨眼睛,忍不住环视了自己前后左右一圈,确定周围只有她一人的时候。才弱弱地问了句:“你在和我说话?”
男生撩了撩头发,冲她迷人一笑,“就是你啊,我的小美人!”
男生的声音无比,怎么听怎么不怀好意,听得童莎莎即刻就身子一抖,差点就扛着自己的东西往校门内跑。好在这个时候,副座上的人说话了。
“罗子乐,你够了!我家亲爱的你都敢调戏!”
这声音如此熟悉……当于墨从副座上下来的时候,童莎莎还能看到那位名叫罗子乐的花美男笑着又给她抛了个媚眼。
“抱歉啊阿墨,看到这么漂亮的妞忍不住就想调戏。”
于墨压根就不鸟他,自个儿跨着大长腿朝童莎莎走来。任由花美男趴在车门上,嬉笑着在他身后喊:“我说阿墨,让弟媳也给我介绍个像她一样漂亮的女生啊!”
罗子乐说这句话的时候,于墨已经三步并作两步到了童莎莎跟前,他看着某莎提着的大包小包。唇角微微抽了抽。
“你这是搬家吗?”
童莎莎赶紧摇头,指了指放在地上的大背包,“这里面是衣服薄被,”手指转了个方向,指了指紧挨着大背包而放的几个小包,“这里放的是毛巾牙刷,嗯,这里放的是防晒霜什么的……”说到最后,童莎莎弱弱地补了句,“都是两人份的……”
于墨原本是抚着额,却在听到她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幽幽看了她半晌,唇角的笑意深了深,他压低声音:“原本是想说你几句的,看在你连我的一起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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