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眼前看起来很是镇静一点都不怯场的女子上上下下大量了好几遍,林太太才淡淡的对身边的牙婆道:“郭槐家的,这就是你特意挑选了给我送上门的?别的都不说,你看看她的那张脸,我要是把她给留下了,还不让人笑话我们林家的下人连个周正摸样都没有?”
那被人上下打量的女子倒也不是长得难看,她的皮肤白皙,五官也很精致,尤其是还长了一双丹凤眼,让瘦瘦小小的她多了一种不一眼的明媚,光看她的左脸,那是一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儿,比林太太的心头肉,林家的二姑娘还更出色。可是也就半边脸这样了,她的右脸上生了极大的一块青黑色胎记,生生把半张脸都占去了。或许是因为她的肌肤实在是很白,显得胎记是那么的嚣张和刺眼,看过她一眼的人,脑海中也只剩下那一块青黑了。
林太太的话一说出口,身侧的大小丫鬟婆子就扑哧扑哧的笑了起来,尤其是那些知道林太太到底为什么要挑这么一个人的,更是笑得夸张,仿佛这么一笑,就能打消了林太太的念头一般。
“我的好太太啊,你别看拾娘脸上有个胎记,颜色不好,可不是我老婆子夸口,她真的是最合适您心意的人选了。”郭槐家的笑吟吟的对林太太道:“要不是因为拾娘的老子去了,无力好好安葬,她一个姑娘家独门独户也不大妥当的话,她也不会落到要卖身为奴的地步。”
“身上还带着孝?”林太太更不满意了,这个时候她才留意到,眼前的拾娘虽然没有一身白,但是衣着也素的可以,除了头上不起眼的两朵白色的小绒花之外,什么花儿朵儿都没有,原以为是家境贫困寒酸,穿戴不起,现在才知道居然带了孝。她的脸色沉了下去,郭槐家的把一个带孝的丫头片子往家领可不是什么让人觉得愉悦的事。
“是啊”郭槐家的仿佛不知道林太太心头的不悦,点点头,解释道:“太太,拾娘是城西巷莫夫子的女儿。太太可能不知道他的名声,但不妨派人去打听下一下,他可是个好人啊城西巷前前后后不知道多少人家的小子在莫夫子跟前念过书,得过启蒙,就连我家那半大小子也跟着莫夫子读了半年书,虽然也还没有什么学问,但好歹是个识字的,看个榜什么不用求人。半个月前,莫夫子去了,整个城西翔都自发的为他送葬呢”
林太太皱皱眉,她当然不知道什么城西巷的莫夫子,那人再有名也不过是个上不了台面的,但是她身后一个婆子却动容了,看着拾娘的眼神也温和了很多,轻声道:“太太,这莫夫子老奴也知道,如郭槐家的说的那样,真正是个好人,也是个有学问的人。”
“哦?”林太太没有想到这个什么莫夫子居然还真是有些名声,连她身边的妈妈也都听说了。
“太太,您忘了,我家那丫头得您的恩典,放出去嫁了人……”那婆子说到这里,脸上带了一丝荣耀,显然对女儿嫁的人很是满意。
“算不得什么恩典,不过红芍这丫头倒真的是很有福气,嫁过去不到两年,就成了秀才娘子”林太太自然不会忘记,王妈妈是她以前的陪嫁丫鬟,没有什么颜色,没有被王老爷收房,不过人倒是个精明厉害的,配了个不大不小的管事,一直留在她身边侍候。她女儿红芍是在府里生的,长得也不算顶漂亮,却也有王妈**几分精明,从来就没有起过留在府里当姨娘或许管事媳妇的念头。两年前年纪到了,林太太就给了她一个恩典,发还了身契,让她自行婚配,嫁了一个家境勉强过得去的读书人。当时有人还笑话,说嫁那么一个没出息,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一辈子都出不了头。没成想那读书人倒也是个争气的,年前朝廷开恩科,那人居然一举考起了秀才,红芍也变成了人人钦羡的秀才娘子。
“那是沾了太太的福气,要不然的话红芍也就和我一般,一辈子当个丫鬟婆子的命。”王妈妈脸上笑出了一朵菊花,然后接着道:“我听红芍说,我那姑爷平日里最爱往城西巷跑,说那里有个莫夫子,人好学问也好,但凡他有什么不懂的,只要去问莫夫子,莫夫子定然仔仔细细的教他。还说,他能够中秀才那也是亏了莫夫子的悉心教导。”
“这般有学问的人却住在城西巷那种小地方?”林太太反倒不信了,要真的是有学问的话,完全可以开馆授徒,也不至于贫困潦倒到死了女儿要卖身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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