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装改扮之后,一行人进城进得很顺利。
三三两两的,基本都混进来了。只除了两拨四五个人给打发了出去,也无关紧要,他们等着太阳落山,士兵换岗之后又试了次,这回就很顺利的混了进来。
所有人胜利会师后,邓恒为避人耳目,并没有让大家集体行事。而是分散住进几间相邻的小旅店中。
至于钱灵犀的肚子问题,也在进城之后就寻个没人的地方解决掉了,否则让人看着个大肚子,又不请大夫,这样伪装下去的难度也太高了。
少了肚子上那一块累赘,钱灵犀轻松不少。可晚上住店,麻烦事又来了。因为扮的都是穷人,不可能一人要个单间,所以他们小两口别无选择的住到了一起。
钱灵犀其实是很想改口跟他兄妹相称的,但肚子撤了,头发却一时半会儿的撤不了,顶着个妇人发髻,难道还能跟娘家哥哥混一块儿?
算了,住就住吧,反正邓恒避她如瘟疫,把床让给她,就在长凳上将就了一夜。
到了次日,采购些粮食及必需品后一行人重新上路,离了边城,就自己寻地方把装束陆陆续续改了过来。
再往前行,就一路畅通无阻了,只是人烟繁盛,要是给人看着他们这样成群结队的未免太过招摇,是以依旧让大家保持三五人一伙的队形,沿途贩些货物,倒也似模似样。
便是钱灵犀夜夜要与邓恒同房,渐也习以为常了。对着一个别说跟她说话,就连看都不会看自己的人一眼,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原本钱灵犀心里还有些愧疚,渐渐看他这样别扭,那愧疚也成了白眼。本来还想说他既然这样避嫌,不如干脆换个人来跟她装夫妻算了,可又怕这小子到时又一通唧歪,钱灵犀便懒得再理。
如此走了十来日,一路上只觉天气越来越潮湿闷热,钱灵犀未免心中生疑,她就是辨不出基本的方向,却也知道,这样的炎热,绝不是北地气候,邓恒这到底是要带她去哪儿?
似是猜出她心中的疑惑,午饭时吉祥就特意来告诉了她一声,“我们眼下去的,是大楚的都城,世子到那里有正事要办。况且姑娘不必担心,从大楚都城往南明,有最快捷也最安全的路,可比咱们翻山越岭强得多。”
好吧,钱灵犀姑且信了。反正邓恒也不能把她卖了,就跟着他看个究竟也好。只是钱灵犀也提出个要求,“既然路上安全了,那我想改回男装,应该也没事了吧?”
吉祥没意见,只管去回话。可不一时闵公公来了,“钱姑娘,这不是老奴不肯尽力,而是您这长相模样扮作男人实在不象,您若是不喜欢,不如就改作闺女打扮,依旧做我女儿,咱们扮作世子亲戚,可好?”
这个可以。钱灵犀想着晚上不用再对着邓恒那张棺材脸,她连饭也多吃下去一碗。
棺材脸瞟了瞟她,什么话也没说。
又走上七八日,到了大楚的都城。
大楚贵为天下最富庶之地,他的都城自然也是气派无比,比南明的京城可繁华并盛大多了,钱灵犀一进城,两只眼睛简直都看不过来。尤其是女孩子最喜欢的脂粉水粉绸缎衣裳,更是令她流连忘返。只恨出门时没带几张银票,否则她可要狠狠血拼一把。
“姑娘要不要到街上逛逛?”正这么想着,闵公公就捧着银票来问她了,“公子要去办事,这会子也不得空。想请姑娘帮一个忙,带老奴去买些杂货,回头可以整支商队,再往回走就不必分开了。”
这是给她机会花钱啊,钱灵犀很愿意,不过她也有疑问,“我对大楚的情况又不熟,让我去买,岂不摆明要吃亏上当。”
闵公公笑道,“公子说这回就是要扮一个初次出门,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若是买的东西太对反而让人生疑,故此才一定要请姑娘帮忙。要说起老奴,也是头一回来,于生意经又是一窍不通的,让咱俩来办这差事,岂不正好?”
那就没问题了,钱灵犀跟他先找了地方住下,然后高高兴兴去逛街了。这一逛就逛了三天,因邓恒有过风格定位,钱灵犀就专挑些新奇有趣,在南明没见过的东西来买。那些绸缎花粉也是拣最好看最打眼的,总之一个金碧辉煌,完全是大少爷的行径。
只是钱灵犀私下也向闵公公借了点钱,给自己添了两箱子东西。
她挑的就实用得多,主要是时新的花卉衣裳,首饰样子,以及特色香料,有些是打算自己带回去送人,有些是打算做生意的参考。难得有机会出来一趟,要是不带点私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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