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鹿一身都是宝,鹿血和内脏也都有很高的价值,尤其是鹿鞭,更是被人们所推崇的。
柯暮霭今天是来实地考察的,顺便寻找“商机”,这梅花鹿一项,如果弄好了,就能赚到不少钱,呼吸着原始森林里清晨的空气,他开心起来。
他担心森林里有狼豹一类的猛兽,只敢在山洞附近转悠,后来四个男人回来,他就让他们和自己一起走,拉上这四个保镖,他的胆子就大得多了,翻过山岭,往远处走。
他人小腿短,深一脚浅一脚的很是吃力,那个最高大的野人把他举起来,坐在自己的肩膀上,迈开大步,在丛林里穿梭,又快又稳,像奔马一样,一走就是小半天,脸不红气不喘,柯暮霭敢肯定,就算是世界上最好的马拉松冠军也比不上他们。
转了一天,他发现这个世界并不大,总共只有五个山头,他给它们起名字,东面的叫青龙山,西面的叫白虎山,南面的叫朱雀山,北面的叫玄武山,中央的叫麒麟山。
每个山上都有泉眼,溪水汇集,形成两条河,最终汇集到朱雀山下的一块小湖里面柯暮霭也给它们起了名字,东面的叫东阳河,西面的叫西凉河,那个小湖泊叫翡翠湖。
山上的植物多是桦树,也有杨柳松柏,还有少量的几种叫不上名字的,柯暮霭怀疑是杉树。
花草什么的种类都很少,河里大概没有鱼虾,柯暮霭没有发现任何鱼骨鱼鳞之类的东西,天上也没有鸟,动物也只有梅花鹿一种,大约有十几群,三百只左右。
柯暮霭并没有全部走遍,只走了西面和北面,世界的尽头,是灰蒙蒙的雾气,想往外走就被挡住了,而且边缘地区普遍地势比较险恶,不是峭壁就是山涧。
走了一天,虽然被野人扛着,但也累得不行,他回到外面拿了些调料进来,亲手做了一锅香喷喷的鹿肉羹,野人们看他能够突然消失突然出现,本来就把他当做神明,这回吃了从没有品尝过的美味肉羹,更是崇拜的不行,纷纷跪在地上,五体投地。
柯暮霭让他们起来,给他们分别起名字,这八个野人是四户家庭,先安了姓氏,齐晋楚秦,长得最魁梧的叫壮壮,大名就叫齐壮,就是今天扛着他翻山的那个,也是八个人中的首领,他媳妇最勤快,就叫齐勤。第二个男人跑得最快,就叫晋快,他媳妇手最巧,就叫晋巧。第三个男人最为凶悍,就叫楚悍,他媳妇剥鹿皮的样子给柯暮霭印象最深,就叫楚鹿。第四个年纪最小,对柯暮霭是仅次于齐壮的恭敬忠诚,就叫秦诚,他媳妇把鹿皮床弄得最好,柯暮霭就给他起名叫秦暖。
晚上,柯永利醉醺醺地开车回来,看样子是洗过了澡,干净了不少,身上穿了件崭新的皮夹克,现在是九月份,秋老虎还厉害,他也不嫌热,里面穿着背心,外面穿着皮夹克,价签故意不剪下来,吊在领子后面,下边是条...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