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为什么他的狗让你们帮他养?你们很闲吗?真是搞不懂你们这些女人!”
只要挨上廉成的边儿,说什么内容,白圣浩都会醋意大发地吼叫。
别说狗狗了,就是在廉成身上呆过一秒钟的跳蚤,他也不能允许再去接近温凉。
温凉马上矮人家半截,谁让送礼走后门这件事,是人家这位大叔帮着解决的呢?
手指绕啊绕的,挠挠头发,一副特无辜特可怜的样子,嗫嚅,“我和藕藕都很穷的,替他养着狗,会给我们俩很多钱钱的,这也算是一份打工嘛……”
差点把白圣浩气厥过去,“我的天神!那我给你多他一倍的钱,你今天就把他那狗给我丢了!”
“虾!乱讲什么,小米粒和我们都有感情了,养着它又不费事,很轻松就赚钱,何乐不为?”
温凉立刻把脑袋摇得像是拨浪鼓。
再说又多了一个兰奇,让兰奇负责照顾小米粒的起居、便便,她和苏藕都闲着,那钱不就是白赚的了嘛。
温凉没有别的爱好了,歌舞之外,那就是赚钱了。
她和赚钱没仇。
“那是廉成的狗,我不想你和他通过任何事情再有联系!”
温凉皱眉瘪嘴,“哼,你又不是我什么人,我凭什么要因为你的喜好,就断绝我外快的收入?”
那意思就是,哦,廉成是你讨厌的人,可不是我讨厌的人啊。
“我、我是你未婚夫!”
“才不是嘞!你爷爷都说过了,像我这样穷拉歪的女人,休想进入你们白家。而且,成哥也说了哦,你爷爷要让你和什么什么财团的小姐订婚,我哪里是你的未婚妻?”温凉带着浓浓的酸味,撇着嘴,气愤地抖眉毛。
“你放心,我才不会和什么小姐订婚呢!”
“反正你再说,小米粒也不可以丢掉!”
就是她想要送走小米粒,她家里那位母夜叉藕藕大妈也不会愿意的呀,现在小米粒基本上成了藕藕的暖脚肉垫儿了。
一直以睿智多思,聪慧敏锐而闻名的我们的白社长,这下子被温凉气得毫无办法了,转了两圈,暗骂了好几声,那才勉强稳住脾气,弯下腰,不让自己那过分高大的身材吓着娇小的女孩,就像是诱拐幼女的语气,款款地哄着:
“那么我给你更多的钱,你随便开价,你一个月要一百万我也同意,我雇你做我的生活秘书,你把他的狗给我丢掉,你负责来养我,每天在家里负责养着我的起居生活,不让你做一点累的活,你就仅仅是陪着我,这样总可以了吗?”
一百万……生活秘书……丢掉狗……陪着他……
温凉眨巴下眼,半分钟之后硬邦邦地说,“不、可、以!”
“啊,怎么还不可以?你哪一点吃亏了?你不是想要赚钱吗?给我做生活秘书给你的佣金更高啊!”
温凉鼓鼓腮帮,“反正就是不可以!凭什么我要做你的生活秘书?我才没有做人家富家少爷的佣人的爱好呢,你再有钱,我也不会做低人一等的佣人!死了这条心吧你!”
其实温凉是害怕一旦成了白圣浩这个野兽般强壮的男人的什么生活秘书,她担心她会随时被白圣浩那厮抓去卧室,动辄就成为他发泄性欲的可怜工具……她是怕她受不了那样强悍的进攻,早晚累瘫了,挂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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