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赵长启没有回去,而是在外面找了一家酒吧。——他失恋了,两天都没缓过来,看了那么多电视电影,他觉得酒精可能更适合自己的状态。
失恋喝酒,似乎也成了某种神圣的仪式。
对酒吧来说,时间还很早,就几个人在酒吧里闲聊。招待跟他差不多年纪,女的,发型很新潮,鼻子上穿了个小环,瞄了他一眼:“失恋了?来喝酒?”
赵长启已经开始怀疑是不是在自己昨天睡觉的时候,宿舍那帮损人又在自己脸上写了失恋两个字了。
有气无力的点了点头,招待开始从架子上乱七八糟的拿酒,东倒一点,西倒一点,又把这些花花绿绿的液体塞进调酒罐子,哗啦啦开始摇晃。招待脸上略显夸张的妆容,和那个随着动作晃动的鼻环,都让赵长启觉得眼前这一位就是原始部落的女巫,自己是一个受伤了的勇士,她正在给自己配置某种神秘的草药。赵长启又发散的想到,这种调酒动作,也许未必不是从女巫的一些手法演变来的,注重的只是仪式感。
“啪!”女巫的作品完成了,她小心翼翼的把酒倒入玻璃杯,然后端过来给他,暗红色的,像血,很符合他勇士的身份。
“这叫什么?”
“长岛冰茶。”招待冲他笑了笑,“慢点喝哦帅哥,别醉的太快。”
赵长启不知道别人独自喝酒是怎么打发时间的,反正发唯一打发时间的就是发呆。他在想那个前天的那个无风的夜晚,他刚刚从食堂吃饭回来,夕阳在天边垂落,那最后一丝阳光似乎不甘心落下,月亮都出来老高了,还死乞白赖的赖在女生宿舍楼下。那里有一群人正在围观,赵长启也凑了过去,看见一个男人,拿着一把电吉他,正在宿舍楼下摆蜡烛。
这求爱场景看起来很不怎么样,男人圆胖的脸,没调过音的吉他,以及那夸张过度的手势,这样的条件还敢来现,赵长启也只能佩服这位同仁的勇气。当时他还想着,不管怎么样,等女主角一出来,他就要跟着大伙一起开始起哄,态度坚决的站在男同胞这一边。这是同为男性的立场问题。
但女主角出来的时候,如同被一道闪电击中了天灵盖,赵长启浑身的肌肉都麻痹了,一瞬间他失去了所有的感知,整个世界仿佛被按了慢放键,周围人的吵闹被拉长成无法听清的嗡嗡声,震的他意识模糊,眼前的画面仿佛被定格,却又被现实强大的力量逐步推动,他努力让自己的思维快起来,快到能追上,乃至阻止眼前的现实——这个男人表白的对象,正是他暗恋了快5年,从高中追到大学的孙千倩。
后来的事情,在学校论坛上就都快传疯了,赵长启到现在也感觉,那一段回忆就像一个梦境一般不真实——他飞快的冲回宿舍,拿出自己的烧火棍,然后飞奔着跑到现场,一阵抽风似的炫技,然后开始唱自己偷偷编了很久的歌。他本准备找一个孙千倩的生日,或者情人节的机会,约她出来,慢慢的弹给他听,但现在,在对手电吉他音响疯狂的噪音输出下,只能用自己十二分的破锣嗓子,把一首浪漫的爱情私语吼成一首失败版的信天游。
这段记忆的最后,就是跑车绝尘而去的远方背影,赵长启企图用自己的眼神永久的追上它,但还是失败了,跑车在视野尽头变成了一个亮丽的小点,就像天边落下的最后一道阳光,然后……赵长启就崩溃了。
他原地哭的像个被抢走心爱玩具的小孩,把陪了自己同样五年的烧火棍当场砸成了碎片,失魂落魄的走回了宿舍。当天晚上他一夜没睡,不断的想象着孙千倩可能也一夜没睡。第二天他没去上课,整个人变成了行尸走肉。一直到第二天的晚上,被饥饿折磨的已经快痉挛的胃,才逼着他从床上爬起来吃了点东西。
到第三天早晨,宿舍空无一人,赵长启觉得自己不能继续颓废下去了,不就是一个女人么,天涯何处无芳草,他拉上窗帘,决定用一次放纵来完成自己人生华丽的转向……
“帅哥,”有人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他看了一眼,觉得视线有些恍惚,但还是认出来是那个女招待,“好酒量哦?”
赵长启笑了笑:“我是不是已经喝醉了?”
“你自己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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