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句话,程平一直嗤之以鼻……
这次,他或许真的见识到了……
驻马良久,程平这才回过神来,转头看向身后的千余骑兵。
紧了紧手中长枪,睁开眼睛,此刻眼中别无他物。
“出发!”
夜色已深,程平遵从军令,以一千五百精骑袭取敌军大营。
很关键的一点,叛军粮草辎重的位置,被他们知晓了。
为了配合姜叙白,也是为了给自己正名,程平谋划了这次的袭营,
此次袭营,关键点并不在于他的精骑,而是另一路将军所带领的步卒。
敌军屯粮辎重皆在北山,程平所另之骑兵由东杀入,而后快速杀出,不可恋战。
其步兵借机焚毁叛军屯粮辎重……
一路之上,哨卡都已经被斥候所毁。
不得不说,叛军所置哨卡太过于外行了,有经验的斥候一眼便可以看出来。
所以,一路上,两支大军竟然没有被叛军所察觉到。
当那些叛军发觉之时,只听到如同雷霆一般的马蹄之声,“轰隆隆”作响,奔着他们疾驰而来。
程平所带领的骑兵虽然少,可都是精锐,并且为了保持冲击力,都是轻装上阵,仅仅携带一些火物以及兵刃。
于是便可以看到,千余精骑如山呼海啸之势,冲破了叛军大营的第一道防线。
与此同时,叛军大营的警钟也被敲响了。
叛军从来没想过,原本防守的蜀军竟然会突然进攻。
也许将领想过,可是这些士兵没有想过。
他们还等着长泾被拿下的消息呢,未曾想过,先来的,竟然是蜀军的铁骑。
“杀——”
战马飞跃,程平手持长枪,对着下方的叛军一刺,将其胸口刺穿,鲜血喷薄而出,染在了战马的身上。
随后而来的,便是铁蹄横扫——
叛军建立的所谓的防线,在铁蹄面前是那样的不堪一击。
说到底,他们根本没有与蜀军打过硬仗,只有几次的攻城而已,这几次攻城都是蜀军死守,这才造成了叛军很强的假象。
许多叛军连甲胄都没有,如何能抵挡蜀军的冲击?
千余精骑,在面对未有准备,甚至没有甲胄的步兵时,发挥出的威力非常强大的。
不过程平知道,就是叛军此时还没有反应过来,现在保持速度才是重要的。
想着点燃随身携带的火物,一把扔向叛军营帐,大火燃起,驾着战马朝着西侧杀去。
鲜血,火光,在叛军大营随处可见。
一开始面对这样的冲锋,许多没有丝毫准备的叛军顿时失去斗志。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叛军已然有所反应了。
程平明显感觉收到了阻碍,他清楚面前之所以能如此顺利,不过是出其不意,现在要抓紧时间了。
看着前方叛军已成阵势,一枪刺穿一位士兵,随即双臂发力,将其举起,大喝道:“我乃蜀中程平!”
声音震耳欲聋,所有叛军都看到了这一幕,顿时胆寒,下一刻,就看到程平后方铁蹄践踏而来……
铁蹄踏过,尸横遍野,火光冲天,唯有苗疆那蓝色旌旗在随风飘扬。
一点火光飞舞落于旌旗之上,火焰蔓延,逐渐蓝色的旌旗也在火焰中化为灰烬……
远处,铁蹄,鲜血,火光……
近处,不过一捧黄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