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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反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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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法律内容就别深究了,我也不是专业的,都是网上查的。相关名单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这几天,齐昱没有再回御龙湾,但每天都会和李知然聊一会儿微讯。聊天中,齐昱能感觉李知然的情绪在一步步好转。

    看来请苏婵过来这步是对了,也亏了苏婵给面子。

    5号下午,齐昱收到了何弈的消息和一堆资料,牵制流程已经走完,一切准备就绪。

    打开微博,发出已经编辑好的草稿。

    “其人如玉: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一批对李知然女士(微客ID:知然惘然,以下简称李女士)的恶意诋毁及诽谤的捏造新闻和不实言论,严重影响了李女士的名誉权,对李女士的人格和尊严造成了严重侮辱。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根据相关证据链,我方有理由认为所述诽谤情节为指向李女士。

    根据相关网络新闻点击量、微客实时话题量及热搜排名等相关证据,认为达到情节严重,已于日前向蓉城市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且不接受调解。

    蓉城市互联网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相关信息已有法院通过网站后台、平台私信等方式送达,本人(委托代理人之一)也已通过评论、私信、网站联系方式等多种途径向相关人员传达了法院通知。

    请相关人员尽快通过诉讼平台完成认证,接收和提交诉讼材料,实施诉讼行为。逾期未认证的,法院将缺席审理此案。

    温馨提示:已经发布的消息删除是没有用的,相关证据我方已上传至诉讼平台,并得到法院初步认证。私自删除造成证据缺失的,同样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微笑]

    以下是起诉名单和法院受理通知:

    @娱乐扒一扒@圈里那些事儿@忘了爱princess......

    [图片]”

    图片是法院受理通知单,带章的。

    至于起诉和搜集证据的对象,千度搜索排名前列的假新闻,实时话题热点前列的微客,照着顺序一个一个往上写就是了。

    这只是反击的第一步。

    发完微客,齐昱最近刚注册的Hmail邮箱收到一封匿名邮件。齐昱下载了附件,看了看没有大问题,回复了这个邮件。

    “我找专业人员确认一下,没有问题的话明天之内百特币结账。”

    关了邮箱,齐昱拨通了何弈的电话:“何律师,如果我有一些内部资料证明一个企业偷税漏税,你这边可以帮忙代理举报吗?价格不是问题。”

    “可以,您可以先把资料发我,我和我的团队分析一下。不过我建议这次的事情由黄涛出面,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何弈表示可以接受业务,并且对操作方式提出了建议。

    齐昱一听,知道自己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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