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无意违法乱纪。甘罗一心求个活路,两人在南阳这块地方有一致的利益诉求,当然能建立一种最起码的信任。
有了这种最起码的信任,再加上对未来形势的一致预测,君相两人肯定要通力合作。咸阳宫拿出来的是阳谋,利用形势的发展堂堂正正地拿下武烈侯,让武烈侯死无怨言;蓼园的对策同样是阳谋,但直到目前为止,宝鼎依旧没有具体的办法,甘罗同样一筹莫展。宝鼎好歹知道历史发展的轨迹,而甘罗甚至对南阳郡都所知有限,因此这场博弈刚一开始,蓼园就处于绝对下风。
宝鼎带着甘罗去拜见母亲。
以后甘罗就是封君府的“大管家”,封君府的大小事务包括内府事务都由甘罗一手掌控,这是君王赋予封君府相国的权力,封君府上上下下必须绝对遵从,否则就是违律。违律的后果很严重,轻则夺爵,重则判刑。君王和大秦律法的尊严绝对不容忤逆。
当然,在实际执行中肯定要大打折扣。封君是君,相是为君服务的臣子。尊卑主次不可能颠倒。再说,相是弱势一方,他的利益与封君的利益是紧密相连的,封君出事了,相肯定要倒霉,就算相提前奏报了中央,他还有一个监察不力的罪责。大秦律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连坐,因为连坐,无罪也有罪,所以相和封君一般都能和平相处,你好我好大家好,即使封君有一些小违律,但只要无关大局,相也会睁只眼闭只眼,视而不见,甚至还会主动配合一下。
封君事实上就是王国的小诸侯,封君的相包括封君府的主要官员虽然由中央委派,但因为他们不再是中府署的官员,所以俸禄都要由封君支付。谁付我工钱,我就给谁干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再说,到了封君府,再想回到中央任职就比较难了,除非封君能上位,那大家可以水涨船高,鸡犬升天。否则一辈子就这样了,混吃等死,所以封君府的中央委派官员清一色都是“郁郁不得志”的人,这样的人到了封君府,他们对封君的态度可想而知了,当然是能巴结就巴结,尽量多捞些实惠。这种情况下,封君府的相即使想拉帮结派与封君抗衡都做不到,只能随大流,夹着尾巴做人了。
甘罗的选择,其实和所有封君府相国的选择一样,但唯一不同的是,他要为生存而挣扎,所以他和封君的利益尤其紧密,他不得不想方设法与封君走得更近,甚至成为封君的心腹。
甘罗大礼拜见白氏,态度极其恭敬。白氏早闻其名,也知道他是甘茂的后人,而甘茂当年被逼无奈逃离大秦,其中就有郿城“孟西白”的功劳。
白氏听家中长辈说过当年的恩怨,她非常同情甘茂的遭遇。甘茂出逃大秦后非常惨。西秦以各种办法威胁关东诸国,所以齐国不敢用他,楚国甚至一度想把他送还秦国,甘茂无奈之下逃到魏国,郁郁而终。甘茂在魏国期间结识了范睢。范睢到秦国出任丞相后,说服昭襄王赦免了甘茂的家人,并把甘茂的后人送回了楚国老家。
白氏对甘罗的第一印象非常好,加上对甘氏一家的同情,所以对甘罗非常热情,嘘寒问暖,聊了很长时间的家常。
甘氏在吕不韦的帮助下,重返咸阳,但世事无常,吕不韦倒了,甘氏随即又被打回原形,目前也就是聊以度日。甘罗发迹的时侯,门庭若市,然而世态炎凉,如今连个上门提亲的都没有。像甘氏这样的人家也是高不成低不就,甘茂至今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白氏立即就上心了。宝鼎目前的处境,白氏心里很清楚,她也是忧心如焚,奈何找不到帮助儿子的办法。眼前这个甘罗关系到未来南阳局势的发展,如果能通过联姻把甘罗拉进蓼园一系,那对宝鼎的帮助就大了。白氏随即打算找个时间与儿子好好谈谈,假如儿子同意的话,她马上着手安排。
晚上夜宴的时侯,宝鼎把唐仰、司马昌、曝布、宗越、赵信等人介绍给了甘罗。众人得到宝鼎的暗示,与甘罗亲热寒暄。酒酣耳热之际。自然就谈到了开府的事。
自秦王政任命了封君府相国之后,武烈侯府就进入了筹建阶段,而主要筹建人当然是封君和相国。
大秦律法已经规定了封君府的府署架构,基本上就是沿袭中央府署架构,只不过官秩级别低,规模小而已。封君府有内外府的区别。内府当然是封君说了算,外府官长就是相国了,其府署组成仿照中央相国府而来,职权等同,司直、长史、征事、东西两曹掾等等属吏一应俱全。
开府的主要任务其实就是任命官员属吏。封君府的主要官员虽然由中央委派,但封君和相都有建议权。至于属吏,那就由封君和相来招募了,权力事实上都在他们两人手里。一般来说,为了避免出现架空封君或者架空相的事,双方各自都要招募一部分属吏。
公子宝鼎的封邑是整个南阳郡,既有封君的相,又有中央委派的郡守,两府同时管理一个地方,其中的矛盾可想而知了。若想避免矛盾,唯一的办法就是明确两府的职责,也就是谁说了算的问题。
秦王政在南阳同时设置守、相,其实意思很明确了,郡守府说了算。公子宝鼎刚刚提出以郡守府为主的建议。当即招来一片反对之声。甘罗沉默不语,他当然也不同意,但他不知道宝鼎的意图何在,所以很明智地选择了沉默。
守、相两府的权责,直接关系到封君的财富,而封君的财富又直接关系到封君属吏门客的利益,所以封君府当然没有理由主动退让,受制于郡守府。
依照大秦律,第九等五大夫爵以上就可以享受“食租税”的赏赐了。“食租税”和赏赐田亩完全不一样,赏赐田地,田地要自己耕种。而赏赐“食租税”多少户,就不用自己耕种,到时间去收租就行了,坐享其成。租税怎么收?总不能一家家去收,那情况太复杂了,所以“食租税”的租税,其实都由地方郡县代收,地方郡县再根据当年的收成,折算给“食租税”者。
这其中的名堂就大了,给多少都由郡县说了算。当然了,能“食租税”的都是权贵公卿,地方郡县哪敢得罪,即使砸锅卖铁也要凑足了,这也是攀附权贵的一条途径嘛,如此国库收入就受到了影响。这就是弊端,但没办法,如果让“食租税”者自己去收,会造成更大的弊端。
封君的最差一等就是“食租税”,没有固定的封邑,当然也就无须设置封君府了。
有封邑的封君,对其封邑有经济特权,一旦为了攫取财富而不管庶民的死活,那必然要出事,所以这样的封君必须设置相,由相来确保封君绝对遵从王国的统一法令,严格按照律法的规定来获取合法的财富,但封君和相可能“狼狈为奸”,为此地方郡县就成了制约封君违法乱纪的最后一道屏障。
以南阳郡为例,南阳郡守首先关心的是南阳郡的稳定,南阳庶民的生存状况,要优先完成中央下达的所有命令,而很多事中央未必会调拨钱粮,需要南阳郡自掏腰包。南阳郡所有田地的田租,商税,还有山泽之利,都是武烈侯的财富,如果把收缴田租、商税等等权力都授予南阳郡守。那南阳郡府必定要先扣除所有开支,剩下的才是武烈侯的财富。
假如中央把收缴田租、商税等等权力都授予相府,那相府必然在遵从王国统一法令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封君的财富,这是一种必然。在封君看来,南阳郡的财富都是我的,至于南阳郡的公共事务,当然由中央掏钱,难道你要我用私人的钱办公家的事?没有道理嘛。
这就是最直接的利益冲突,而其中利益之大,中央和封君都要争,最终看哪个厉害了。假如封君厉害,比如封君是朝堂上的大权贵,有实权,那封君相府就能在封邑独揽大权。封邑的郡县官长假如与相府抗衡,下场肯定很惨。反之,假如封君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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