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何况,身为男人,说出去的话,还能反悔?”
“那不得了?你纠结个屁!”
沈言斜靠在沙发上,老神在在:“你啊,还是不够淡定……”
“你看我?大半个月没生意了,不依旧每天乐呵呵?”
……
“又在翻你那小本本呢?”
家里,薛瑶看着林毅抱着那笔记本翻来覆去,不由好奇。
这段时间以来,林毅没事就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闲来无聊,还翻来覆去的看,也不知在看些什么。
“嘿,未来媳妇儿你不知道,这小本本,可是价值连城!”林毅一乐:“好东西!”
“你就吹吧。”
薛瑶美目一白,白嫩大长腿往林毅腿上一搭:“给我看看?”
“诺。”
将小本本递给薛瑶之后,林毅陷入沉思。
罗大中是‘传奇贝斯手’,名头很大,也唱过歌,但却不是狂风乐队的主唱。
或许他会唱不少类型的歌,但要玩情怀,必须还得是摇滚!
那么,摇滚的话,哪首比较适合他?
汪头条的歌,能火,可以。
但翻来覆去看了几遍之后,林毅却总觉的,差了几分意思。
追梦赤子心?
罗大中现在快五十的人了,似乎人设有点不符……
“这么算下来,选择倒是不多了,都是精品啊!”
“怕个锤子,这一次,就来个爆炸!”
既然想要跟狂风乐队合作,林毅最近自然了解过目前国内的华语乐坛……
总的来说,不知所谓的存在,占了绝大部分。
好歌也有,但太少,还销量和人气,都被小鲜肉按在地上摩擦,至少表面上是这样,毕竟人小鲜肉粉丝多……
年轻歌手,除小鲜肉之外,火起来的没两个。
真正的好歌,还得靠那些中生代甚至老一代的歌手来撑,可中老一辈歌手大多已经退出一线,就算还活跃,也很少发歌……
这也就导致,现在的华语乐坛,一首好歌难求。
至于摇滚……
网络上评价最多的,就是惋惜和叹息……
惋惜狂风乐队的解散,叹息摇滚已死。
想听摇滚?自己去把十几年前狂风乐队的歌翻出来听呗,其他人的摇滚?根本无法入耳!
所以这次,林毅要下一剂猛药!
“只要罗大中能把歌唱好……”
林毅陷入沉思,双手无意识在包租婆那白嫩大长腿的光滑细腻的皮肤之上摩擦……
若是以往,包租婆早已发飙。
但此刻,包租婆却仿佛没发现一般,怀抱小本本,看向林毅,红唇微张,感到不可置信。
“我家这头猪,还真懂音乐?!”
“竟然能写出这么多歌来?!”
她感到不可置信。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哪怕她不懂音乐,而且只有词没有曲,她也能看出,这些歌词,很好!
绝不是那种无病呻吟的情情爱爱、也不是现在那些小鲜肉的不知所谓,而是真正的好歌。
一首歌词,就是一个故事……
一个引人入胜,足以令人称道的故事。
所以……我家猪啥时候这么有才了?
不行!
包租婆美目一横,心中打定主意:“可不能让这头猪被其他白菜祸害了,年轻有才还长得帅的包租公……怕是不知道多少白菜要前赴后继!”
“咋突然这么冷??”
林毅从沉思中回过神来,瞬间一个哆嗦,总感觉气温瞬间下降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