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这样不争气的孩子,一日打三回只怕都是少的,更别说什么取代正宫的孩子成为一国之主了。
不过好在,还是顺利长大了。
十七岁上下,诺兰也算遇到了良人,不出所料,依然没有逃过梨园的魔咒,那是一个十四岁的姑娘,一曲贵妃醉酒唱的极好,身段柔软,媚眼如丝,远远看着,就能勾人心魄。
作为一个男人,对这样的女子动心本也无可厚非,奈何地位悬殊太过,饶是诺兰费劲心思的追随,到底难敌一声红颜薄命,排除万难的相恋了两年后,姑娘一病不起,撒手人寰。
至于这病缘起如何,那自然是再也追查不出来了的,只是诺兰心死,再没有起过婚嫁的念头,孤身一人活到了现在。
从皇子,到皇弟,再到皇叔,然后便是如今的皇叔公,长寿的不可思议,也孤独的不可思议。
元夕趁人不备,小心的撞了撞言书的臂膀,轻声道:“唉,你瞧着什么王爷的带来的那个戏班子,我看着倒有趣的很。那服饰那装扮,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吧。”
他眼力好,这么远的距离也能一眼瞧出那戏服上头的文章,飞龙走凤用的可都是比头发丝还细的金线,还有那上头的珍珠,色泽剔透,饱满圆润,尤其是胸口那一圈,每一颗都是龙眼大小的南珠。
元夕道:“我可听说这南珠比起北珠来可是更要珍贵十分,这么多珠子穿在一件衣服上?唉,玉璃,如果哪天你真穷了,咱们去把这王爷的戏班子打劫过来是不是就能重回巅峰了?”
虽说这话说的有些远了,毕竟这言公子手里还有些压箱底的钱财,再加上向安那钥匙的加持,一时半会儿可能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可对于言书的财务状况元夕还真的是一刻也不敢疏忽。
他跟在这少爷身边这些日子,眼看着他大手大脚的花钱,自然,言三公子的衣食住行是一样不能马虎的,绫罗绸缎山珍海味自是少不得,可要万一哪天他又跟在冀州似的把银钱当做柴火烧,到那时又该如何是好?
作为言书的贴身侍卫,元夕自认要将这一块也一并把控好才算不负众望。
谁知,言书并不领情。
他看了一眼依旧笑意盈盈的忠义王,低声回道:“你啊少信口胡诌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若是一不小心祸从口出,可别说我不顾你。”
“怕什么。”元夕笑道:“那不成这王爷有千里眼顺风耳?我在这儿说一句,他那里就能全盘接收?便是孙悟空也没这样神通。偏你小心,疑神疑鬼的。”
这么一个老人,就算五感健全,神童强壮,也不可能在这种距离下听到自己说什么。
“是吗?”言书不置可否,在婢女端来的刨花水里头净了手后,习惯的朝着她礼貌的笑了笑,转身又去看忠义王,对着元夕道:“你素来看人极准,从没有错眼的时候,除却天赋外,更重要的是因为你的心一直是沉着的。饶是周遭莺歌燕舞,对你来说都是虚无。这是你的优点,好好揣着,轻易别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