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断肢,残阳如血。
这个初春的黄昏,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道。
一个十七八岁的战士刚冲进伪军的阵地,一把明晃晃的刺刀就迎面刺向他的胸口。
情急之下,他只能迅速倒向一侧,堪堪把胸口躲了过去,刺刀直接扎在了肩窝上。
不过与此同时,他枪口的刺刀却深深的没入了敌人的胸口,鲜血顺着刺刀两侧的血槽汩汩而流,染红了他的手,也染红了地面。
他也是最早跟着刘成的那批孩子中的一个,枪法也算是不错,但却还是第一次用刀杀人。
用枪和用刀杀人那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受。
前者虽然简单直接而且有效,但是承受的心理压力并不大,但是后者,就需要莫大的勇气和心理承受能力了。
刀刺入对方身体的瞬间,相对是简单容易的,尤其是在对方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肌肉没有紧绷,那种感觉和刺进西瓜的差距并不大。
但是刀尖儿入体之后,由于被刺者的应激反应,局部肌肉会瞬间绷紧,形成阻力。
而且一旦运气不好,刀尖儿扎在了骨头上,那么很可能就再也刺不进去了。
所以,在下手的时候,一定要兼备速度与力量,同时刀的质量也必须要好,否则在战场上一击不死,下一秒你可能就要横尸当场了。
殷红的鲜血激发了这些战士心中的暴虐,此时他们心中只剩下一个信念,就是杀敌!
樊华怎么都想不到,刘成会用这样的方式给他一记迎头痛击!
马猴儿刚刚向他汇报说游击队马上就要进入包围圈,话音还没落,枪声就传过来了。
樊华立即意识到事情不妙,马上下令让剩下的所有人冲过去。
但是他的队伍还没跑出一百米,刘成和段景河的队伍就冲上来了。
此时游击队的所有战士身上几乎都沾上了血迹,一个个怒吼着冲过来,樊华的队伍仓促间开火,不过并没有给游击队造成有效的杀伤,十几秒钟之后两支队伍就混在了一起。
刘成手里的大刀抡的虎虎生风,转眼间就砍倒了两名伪军士兵。
自打重生的那天起,他一直都希望能有一天在战场上跟鬼子打一场酣畅淋漓的白刃战。
对于一名战士来说,这样的战斗方式无疑是最为热血、最为畅快的!
虽然这一次对上的是伪军,按理说他应该尽量采取迫使其投降的战斗方式。
如果遇上其他的伪军队伍,刘成一定会那样做,毕竟都是华夏人。
可是这次遇上的是三十五团,以樊华为首的忠实汉奸,恐怕就算日本人杀了他爹,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这种人和他的队伍,根本就没有劝降的必要,如果让他们活着离开,他们依旧还会回到日本人那里去。
对于这种冥顽不化之人,那样做根本就是多此一举,不如杀了痛快。
段景河凑到刘成身边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几乎被鲜血浸透了。
他一个人已经杀了十几个伪军,虎口都已经有些发麻了,只能用布条将刀柄和手绑在一起,避免失手脱落。
刘成也是一样,十斤左右的大刀虽然算不上有多沉,但是时间长了双臂也的确有些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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