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鸣城的三天后,上官铭琴已过了宁阳,此刻正在信安县石溪镇的一个较为偏僻的小村子——安乐村里落脚。这个村子只有十来户人家,依山傍水,进村的入口只有唯一一个并且很小,从网外面不仔细寻找的话还真极难找到这个地方。村里人不是每天都去镇上的,他们除了上镇上做生意的人近乎都不怎么出门。上镇做生意的每个月就让他们其中的一户将他们所有人要卖的东西都拉进镇,卖两三天后,再将他们所有人需要的物品买回来。周而复始,他们不喜欢与外界打交道,喜欢过自己小圈子里的生活,像是个与世无争的世外桃园。而上官铭琴之所以能来到这里,是因为一天前在石溪镇上,救下了这个村子当月进镇卖货的一户人家的小女孩。
说来也巧,当天下午石溪镇的街集上有这么一群人,正在强收街上商贩的“摊位费”,若是不交就要抢砸,硬要抵抗的甚至还要见血。这群人穿着统一身着黑底红纹装束,但却不是官府的人,而官府对其的行为也是充耳不闻,只因这群人敛来的六成钱财都进了官府的口袋。这群人每周都会来一两趟,起初还有几个摊位抵抗,也报过官,但换来的只是摊烂、钱空、人伤,所以后来在这里常卖货商贩就习惯性的妥协了,不抵抗也不报官,来了直接给货交钱。但是这一天安和村的这一户人家的女儿非要跟着父亲来镇里卖货,结果撞上了这群人,这群人收完这户人家的“摊位费”之后,又顺手拿了摊位上的一些货,转身就要往前走。这时这个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却突然开口:“等等!你们还没给钱呢!不许走!”
这个声音的突然出现,使得刚刚转身的这群人顿时停下了脚步,掉头回来,一脸轻蔑地扬了下嘴角,说道:“呵,这是谁家的小杂种,敢开口向老子们要钱?活得不耐烦了?”
“对......对不起对不起......小孩子不懂事,您尽管拿您的......”
“哼!不懂事?那老子就替你教育教育她!”为首的恶徒一边说着一边一手揪住小女孩的衣领准备将其拎起。
“大爷,大爷!高抬贵手,您看你要什么全拿走,别伤我的孩子啊!”小女孩的父亲双手拽住那恶徒的胳膊,央求道。
“我去你的吧!”恶徒一脚将小女孩的父亲踹开,“东西,自然是要全拿走的,还用你说!”
由于被小女孩的父亲转移了注意力,恶徒揪着小女孩衣领的右手变得有些松动,小女孩抓住机会一口将恶徒的手死死咬住。
“哎呦!小兔崽子!快给老子松开!”恶徒怒不可遏,用力将小女孩拎至半空摔了出去,“他娘的!敢咬老子!老子砍了你!”
说着,恶徒就拔出腰间的佩刀,向摔向一旁的小女孩走了过去,提刀欲砍。
“不......不要!小雅!快跑啊!”
小女孩的父亲趴在地上焦急地冲女儿大声喊着,同时也是正用双臂奋力地朝女儿摔倒的方向爬去。
就在那恶徒手中的刀即将挥下之际,一个冰冷的声音从其前方传来:“住手!”
恶徒闻声向前一看,见发出此语的竟是一个年纪不到二十,背后负着一张古琴的“文人”,顿时大声嚷道:“哪里来的小毛崽子,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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