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这里仿佛一切都没变,又仿佛一切都变了。
窄窄的马路,矮矮的楼房,破烂不堪的门面,吵吵嚷嚷的人群,程毓用了好久,才分辨出家的方向,他做了几个深呼吸,背着自己的双肩包往家里走去。
程毓家在镇子的中央,是栋两层的楼房,一楼紧挨着马路的,是个门面,算镇上顶好的位置。程毓的爸爸周军嗜酒爱赌,出力的活儿都做不来,所以只开了间超市,好在当年有程曼红经营着。过去,程毓和母亲还未离开的时候,全家就是靠这小小一间便利店过活的。而今,这便利店连牌子都歪了,玻璃上满是污垢。
程毓从门面的后面绕进院子里,没落锁,来来往往的都是些他叫不上名字和称呼的亲戚、邻居,而院子中央安置着一顶临时驻扎的乌色棚子,棚子里,跪着个小男孩,七八岁的模样,神情凝重,低眉顺眼地,瞧着可怜。程毓盯着他看了许久,心脏突然柔软了一下,他心里想着,自己竟然还有一个侄子,自己在这世上,原来还是有血亲的······
棚子中间挂着的,是个男人的黑白照片,程毓拼命分辨,才从那副明显纵欲过度的面容中,看到了自己兄长的影子,棚子一边儿,站着个女人,态度冷淡,甚至还带着不耐烦,与左右几个半老徐娘嘀嘀咕咕了许久,不知在说些什么。
程毓叹了口气,颇为无奈地走过去,叫了声,“是嫂子吧。”
李艳华上下打量了程毓几眼,尖锐的声音就要钻进程毓的脑子里,“哟,是周毓来了。”
程毓垂着头,当初父亲周军去世,自己没有到场,想必周云伟夫妻二人是心怀恨意的,想也知道此时李艳华对自己
不会有什么好态度。
李艳华的嘴就像是个炮仗,程毓似乎怀疑她将自己丧夫的那点儿悲伤全部转化为对自己的敌意,“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也甭跟你客气”说着,指了指跪在棚子里的小孩儿,神情倨傲,“瞧见没,那是你侄子,叫周宏远,今年十二了。”
程毓皱了皱眉头,抿着嘴,看向那小孩,他原以为这瘦瘦小小的男孩儿不过七八岁,没想到竟已经十二了······
周宏远似乎是听到了母亲说起自己,抬头看了过来,小小一张脸,不足巴掌大,黝黑的皮肤,满是风吹日晒的痕迹,五官却格外好看,一双眼睛灰蒙蒙的,还饱含水汽,分外可怜。程毓的神情变得柔和,对李艳华的那点儿不满瞬间烟消云散,他冲周宏远笑了一下,紧接着,听到李艳华接着说,“你也知道家里的情况,就这栋房子,不值什么钱,你哥也没留下什么积蓄,我们孤儿寡母的,生活不易,宏远还得念初中······”
李艳华说话快且急,唾沫星子乱飞,珠帘炮弹似的,乡音又重,到后来,程毓几乎是听不真切了。不过话中的意思,程毓却是一清二楚,总之就是个“钱”字。
李艳华也不再兜圈子,“你跟你娘半道儿跑了,没照顾过宏远一天,没给过一分钱,对这个家没半点儿贡献,哪有这样当娘的?哪有这么当弟弟的?你们在省城这么多年,钱赚得那不得跟流水似的?这次你哥没了,你不把你们娘俩欠我们的都还了,我可不答应。”
程毓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好。他与母亲程曼红到省城的时间虽早,但日子却一直过得拮据。当初,程曼红就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文盲,他们娘俩又是逃出来的,没带多少钱,刚到j城时,穷得叮当响,连桥洞都住过,后来,又被介绍工作的中介骗,几经辗转,才做起了保姆。可做保姆收入微薄,而程毓还要念书,程曼红没办法,又做了月嫂,每天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再后来,日子慢慢变好了,程曼红的身体却一点点变差,饶是这些年的努力,也只付得起城郊一室一厅小房子的首付,最后,程曼红又病了,手术花了一大笔钱,还有房贷要付,到程曼红去世,家里已经一分钱都拿不出了。
程曼红去世后,程毓靠奖学金和实验室发的工资才得以继续学业,平日还要打好几份工还房贷,不过所幸今年房贷就要还完了,饶是如此,如今的程毓也绝对拿不出一大笔钱来。
程毓抿了抿嘴,斟酌再三,心道,虽然周军和周云伟让母亲和自己伤透了心,但周宏远却是无辜的,再怎么说,周宏远都是他侄子,他怎能坐视不管,于是,说,“我手里有五千块钱,是我全部的积蓄了,明天银行一开门就取出来给你。”
李艳华逼近了几步,显然是不满意,怒视着他,“哟,你不是s大的高材生么?不是大城市的人么?怎么就拿出这点钱来?宏远可是你侄子,你不要忘了!”
程毓张了张嘴,不自觉地往后退了退,又下意识地看了眼周宏远。程毓从未与这样胡搅蛮缠的女人接触过,又一向心软,一时不知该怎么办。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行了!小毓还念书呢,这些年她们娘俩在外面也不容易,给你点就知足吧。”
程毓转过头,是个黝黑的矮胖大哥,三十几岁的模样,他觉得熟悉,又一时想不起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