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林染透,农忙结束了。
玉凉村的村民准备了大大小小好几个包袱,里头装着些肉干、年糕,香料,粗布,一个劲儿地往楚晚宁和墨燃怀里塞。
死生之巅虽然不缺吃穿用度,但这是乡民的一片心意,若是不收,反倒不好。因此两人也没有客气,帮着村长把褡裢都装满。
菱儿也来了,怀里头抱着个竹篮,篮子上盖着块青花色小布,布掀开,里头装的是蒸好的馍饼,还有十来枚已经煮熟的绿壳子鸡蛋。
她来到墨燃马前,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闪闪躲躲,想看他,但想起自己那天半醉半醒时大胆的表白,却又觉得不好意思。磨蹭了半天,才挨过去,把篮子举过头顶,对已经上马的英俊男人说:“墨仙君,这些……这些都是我早上煮的,你带着,和楚仙君路上吃。”
墨燃不知她此举何意,因此犹豫着,不知该拒绝还是该收下。
菱儿却明白了他的顾虑,蓦地抬起头来,脸颊酡红,眼神却有些倔,也有点伤。
她虽卯足力气,想攀上一个了不起的仙君,但她也不是那种没有尊严,被拒绝了还要继续死缠烂打的姑娘。
她说:“仙君放心吧,菱儿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谢谢这大半个月来,仙君对玉凉村的照顾。”
墨燃这才将竹篮收下了,他坐在马背上,垂着睫毛看着她,诚恳道:“多谢姑娘。”
“仙君客气了。”
墨燃见她拿得起放的下,心中多少有些感触,于是多问了她一句:“姑娘今后有什么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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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君为何这么问。”
“我觉得姑娘不是愿意久居村落的人。”
菱儿便笑了笑,眼神里又有了斗气:“我想去上修界看看,听说儒风门宗主仁善,愿意广济天下寒士,我们这些下修界的人,只要能在临沂谋得一份活做,他都不会赶我们离去。我女红不错,也会烧饭,总能混些日子的。”
当然最重要的她没说——儒风门弟子是十大门派里最多的,门派幅员广阔,共有大小七十二城,临沂更是仙门大都会,路上走着十个人,就有五个是修士,她去那里,会更容易找到一个好丈夫。
楚晚宁不知她的心思,听她要去临沂,皱了皱眉头,道:“儒风门水深,不是姑娘想的这般简单。若是姑娘今后想在上修界久居,不如考虑扬州霖铃屿。”
“扬州生存不下去,吃穿用度都太贵了。”菱儿说道,“多谢仙君好意,菱儿心中自有考量。”
既然她都把话讲到这份上了,楚晚宁知道自己再多说也是无用,便作罢了。
两人载着满当当的包裹,策马扬鞭。楚晚宁经过彩蝶镇附近的时候还特意留心了那边的结界,所幸灵流充沛,一切稳定。于是一路马蹄不停歇,到了晌午时分,他们终于回到了死生之巅。
楚晚宁去和薛正雍汇禀情况,墨燃左右没什么事做,四处闲逛,在奈何桥边撞见一个人,正擦拭着桥柱上的石狮子。
墨燃心想,不知是谁又犯了过错,被罚来这里做苦力了。
受罚的人一般脸面上都会有些过不去,因此墨燃也没打算往桥上走,正欲转身,却忽听得不远处,那个人喊了他一声。
“阿燃!”
“……”
定睛一看,原来在擦狮子的不是别人,竟是师昧。墨燃愣了一下,却觉得心里说不出的怪异。
一是怪异师昧这样循规蹈矩的人,居然也有被罚来擦奈何桥的时候。
二,则是怪异师昧如今的模样。
算来自己见到身形完全长开的师昧,也已经过去很久了,但却一直没有辨熟他如今的相貌容姿,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感觉越来越生疏,以至于乍一眼在桥上看到,竟然没有认出来。
“你怎么在这里?做错事了?”墨燃走到他面前,问道。
师昧显得有些尴尬:“嗯……和少主一起被罚了。”
“萌萌?”墨燃顿了顿,笑了。
这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薛蒙犯错,不算新鲜事。
“他拉着你做了什么?”
“说是想去后山禁地捉几个鬼怪来练练手。”
“…………”
“结果差点把师尊走之前封好的结界裂缝给捅豁了。”
墨燃哭笑不得:“他以为鬼怪是猫猫狗狗吗?说捉就捉,说养就养的。你也是啊,他胡闹,你总不该跟着胡闹,怎的不劝劝他?”
师昧叹了口气,脸上满是无奈:“我当然劝过他,但是没用,我怕他出事,只能跟他一块儿进去……算了,不说了,幸好没用闯下什么祸来。阿燃,说说你吧,前些日子你和师尊去玉凉村农忙去了?”
“嗯。”
“怎样,都还顺遂?”
“嗯,都还挺顺的。”
两人又不咸不淡地聊了一会儿,等告别师昧之后,墨燃一个人默默走在林荫小道上,拨开心意再回头看,他便愈发真切地觉乎出自己对师昧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执念,是一种习惯,并不是自以为的爱情。
他曾经以为他看着师昧的外貌,觉得漂亮,觉得惊为天人,觉得很舒服,这就是欲望,其实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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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于美的东西,总归是欣赏的,他欣赏师昧的容貌,但仔细分辨,这种欣赏里并未带上任何狎昵的意味。
他喜欢看他,就好像喜欢看秋天漫山的红叶,夏日满池的荷花,这些年来,几乎没有越矩的妄念。
他仍和往昔一样,珍视师昧、怜爱师昧。
却也和往昔不一样,如今的墨燃,终于明白过来情爱是怎么一回事,他不是柳下惠,他的爱意应当是湿润灼热的,伴随着侵占,伴随着肉体的碰撞,伴随着热血奔流浊液喷涌。
他是狼犬,会细嗅蔷薇。
但齿臼狰狞,真要下口,吃的当然不会是花草,而是血肉。
晚饭时候,薛蒙总算是编整完了藏书阁第二经书区的所有书册,他累得唉声叹气,趴在孟婆堂直抱怨,连平日里最喜欢的辣子鸡丁,都没能够哄他开心。
正百无聊赖地玩着筷子,忽然见到楚晚宁进了饭堂,总算是精神一振,直起身子喊道:“师尊!”
楚晚宁看了他一眼,朝他点了点头。
墨燃坐在薛蒙身边,他、薛蒙、师昧,三个人一贯是一起吃饭的,但今日楚晚宁走进来,墨燃却将桌上的碗碟都挪了位子,空出一大片地方来。
“你做什么?”
墨燃却朝薛蒙笑而不语,站起来和楚晚宁招招手:“师尊,来这里坐。”
薛蒙:“…………”
师昧:“…………”
敬重是一回事,但一起吃饭,又是另一回事了。
能经常性坐在一张桌子上啃骨头的人,大半关系不会太生硬,至少得习惯对方吧唧嘴,受得了对方难看的吃相,偶尔的失态。
瞧薛蒙和师昧脸上的神情,尽管楚晚宁吃相素来从容高冷,但他们依然不习惯、不接受和他共进餐食。
对他们而言,偶尔和师尊吃饭,那就和应酬是一样的,彼此都得绷着,得客气,一顿饭下来往往背脊都挺僵了,食不知味。
楚晚宁也明白这点,他颇为意外地看了墨燃一眼,摇了摇头,还是端着些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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