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好睡,我自己都不记得有多久没有睡过这么踏实的好觉了。
咦?我怎么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好得七七八八了呢。按说昨天还是虚弱无力,今天怎么就好像快要痊愈了呢,实在是令人费解。
难道是这具身体不能聚集玄气,修炼玄功,但是自身的修复能力特别强。这也可以算是一件好事,也可以算是一项保命的技能。要想在这异世存活,多几项技能还是令人高兴的。不过,这具身体隐藏的秘密还是不少啊!不过,总有一天我会慢慢全部挖掘出来的,因为现在占据这具身体的人是我。
不过,外面怎么如此热闹,是发生什么大事,按理说这院子在镇东王府算得上是一个孤院了,可声音竟能从前面传到这来,可见前面有多热闹。
我还在疑惑之际,小青端着水进来了。
小青想服侍我,可我实在不喜他人的亲近,也习惯了日常琐事亲力亲为,不假手于人,所以便拒绝了她。
“外面怎么回事,那么热闹?”
小青还似乎沉浸在我拒绝她服侍的痛苦中,闷闷地低着头,听到我的询问,便将不快丢到一旁,回答起我的问题。
“小姐,您忘了,今天是聚贤楼举行的一年一度的‘赏诗大会’啊!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会去凑热闹。而且得到第一名的人,可是有一万两黄金哦!说不定还可以得到聚贤楼幕后主人的亲自接待。聚贤楼的幕后主人很神秘,据说连皇上也要对他礼让三分。而且就算得不到第一名,只要在大会中,能够展露头角,也会得到达官贵人的赏识,平民甚至可以进入朝廷做官呢。女子若是能脱颖而出的话,也会让不少王孙公子慕名求亲的,这也是女子嫁个如意郎君的好法子呢!”
“那凌千巧这次也参加。”我不禁在心中想,她昨天可是被我伤了肩膀啊!
“小姐,您还说,昨天您竟然那么大胆用簪子刺伤大小姐,幸好,王爷在府里,大小姐不敢闹得太大,奴婢今天一大早就去打听,还好,大小姐伤得不重,而且又忙着‘赏诗大会’,这才没有时间来寻麻烦,要不然我们又要吃亏了。”小青说完,还一副劫后余生的样子,那让我看了,还真感到还笑,真是个女孩心性。
一万两黄金,要是有了他,那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我迅速在我的衣箱里翻找我想要的服侍,小青在旁看的一头雾水,不停地问,小姐,你想做什么。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从一堆“乞丐服”中,找到了一件大体可以修剪成男装的衣服了。
“小青,去拿剪子还有绣针绣线。”
“小姐,您那这件衣服做什么,这是前年王爷生日时,您好不容易得到的料子,想给王爷做套衣服,可大小姐知道了,还过来侮辱您,说这是只有那些穷酸破落户才会穿的,还作势要给毁了,是您死命护着,才保住的,可您也把它藏在箱底,不再做了。”
原来本就是套男装,这天蓝色也确实不错,很符合我平民百姓的身份。
小青说着,还是把剪子和绣针绣线拿来了。
我略做修剪,就把它做成了一套符合我体型的男装,又在我的面部做了点改动,任谁都看不出我是个女子了,怕只会将我当做一个翩翩绝世的公子。
“小姐,你——你——”小青已经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了。
“这么热闹,我当然也得参加啊!”其实,我心里想的还是那一万两黄金。
于是,我在小青目瞪口呆中,潇洒而去。
这“赏诗大会”确实热闹,这大街上都要空无一人了,人几乎都往一个方向挤了。
这也顺带给我带路了。
到了聚贤楼,我用灵巧的身子,寄到了较前,暗中打量起这聚贤楼,雕梁画栋,古色古香,一阵淡淡的檀香味扑鼻而来,给人以凝神静气之感。从这聚贤楼的装扮来看,也可以看出聚贤楼幕后主人的品味和不凡。
向前看去,都是些年纪较大的老学究了,旁边还坐着一些身着蟒袍的中年男子,想来身份也较为高贵的。引起我注意的是坐在角落里的四个大约20岁左右的男人。
虽穿普通的绫罗绸缎,但也难掩尊贵之态,而且,他们的鞋子可是明黄色,那可是只有皇家才能穿的,看来这“赏诗大会”可真是热闹啊!
“我宣布,”赏诗大会“现在开始。”讲话的是一个年过60的老人,身躯微微有些佝偻,但一双眼睛难掩犀利光芒,一个手下都如此不简单,可见,这聚贤楼的幕后主人的本事了。
猛然,我向楼上望去,刚才我就一直感觉有人在看我,只是那人的气息过于微弱,可现在,我很确定,有人关注到我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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