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缓行进的雪撬上,林国栋父女四只眼里全是崇拜和景仰。\\wWw。qΒ5.COM\大仙就是大仙!那百多条对平常人来说躲之唯恐不及的恶狼,居然只是一声招呼就乖乖跑过来做了苦力。看雪撬前面七八条驾辕的狼那模样,简直和印象中的爱斯基摩犬没什么两样。更让人惊奇的是,除了这几头拉车的,其他的狼也分成了小队,各自在附近做着警戒和巡查的活路,那样子,整个就是训了不知多少年的狗嘛!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李念青很从容的吩咐停车扎营,三下五除二又支起了一座两三个平方的简易帐篷,林国栋也搭手帮了不少忙,然后又瞪着眼珠看着大仙神奇的变出一张床来,看这些东西的造型模样,分明就是如今流行的款式,这么说来,这大仙也经常在俗世中行走了?
李念青吩咐林晓月上床休息,一回头吼了一声:“钢牙!”头狼刷一声出现在了帐篷门口。
“去!”李念青两眼微眯:“叫你那帮小子,拣些干柴,找点吃的回来!”
~!头狼钢牙转头就仰天狂吼,开始传达命令。
林晓月这时已经恢复了许多精神,虽然与父亲一样对大仙充满了憧憬,可她毕竟少年心性,看到这一幕再也忍不住问道:“狼也懂得用语言沟通吗?”
林国栋连忙劝阻:“晓月!不要多嘴!”不过眼里的神情却透出浓浓的好奇,很明显也对这个问题有些迷惑,只是碍于自己的年纪,不便出口罢了。
李念青笑了笑:“世间万物皆有灵性,沟通的方法数不胜数。但是声音很明显是最容易交流的一种,能发声的生灵,应该都有自己的语言吧。人总是以为自己才是万物之长,其实那不过是因为人占据了天时地利,早一步抢占了地球的主宰地位而已。如果放在白垩纪恐龙时代,估计那些大块头也在怀疑,人这样的小东西,也会说话吗?”
一句玩笑,一下就让林国栋父女同时笑出了声,与此同时,也让他们感觉到了一种亲切,再也不像早前那样敬畏多过亲近。
帐篷顶上挂起了一盏照明灯,这东西父女两都很面熟,骆驼牌野营照明灯,美国货,蓄电池能源,高亮低耗,携带方便,使用简单,是旅行露营的必备神器。之所以这么熟,是因为他们家就有好几个。同时他们也很清楚,像这种泊来品中的高档货,在国内市场上还不太常见,并不是随处可见的大路货。这么看来,这大仙还是个潮流少年。
就着灯光,林晓月这时才第一次近距离仔细的打量眼前的大仙,分明就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孩子嘛!再看他身上的衣着,也是很普通的坊间货色,这样的人要是扔到人堆里,打个转身,保管再也找不出来。可怎么就那么大本事呢?还有,他在山里做什么?难道真像爹哋说的那样,山里有仙府,他就住在仙府里?
李念青钻出帐篷,几分钟后拎着一只碧绿的小葫芦递给林晓月:“趁热喝几口!”
林晓月也不明究里,但大仙的话,这时候她还是不敢置疑的,接过那葫芦,小心的凑到嘴边,一口热乎乎的腥味直冲鼻腔,正想放下,又见父亲一脸关切,强忍着许多不爽硬灌了几口。那股热流一路流进肠胃,顿时就让她觉得浑身一阵暖洋洋的舒服,不由的诧异了。
李念青笑了笑:“这是新鲜鹿血,最能祛寒。”
林晓月两眼圆瞪,顿时觉得胃里一阵闹腾,天呐,我刚喝了鲜血!右手捂着小嘴,一副浑身不对劲的乱抖,左手里那只小葫芦上下挥舞。林国栋连忙轻轻抚着她的后背,沉声劝道:“大仙是为你好!”
李念青微微一笑,上前接过葫芦道:“你被魇魂咒困了大半年,魂魄已经受损,体内更聚集了许多阴寒之气。这新鲜鹿血正是最好的补品,不但能驱除你体内的寒气,更能温养魂魄。以后,要习惯喝它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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