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天指出来的地方,正是对于新成立智能电视有限公司渠道和品牌方面的安排,“蔡总,你看,智能电视的销售必须使用海胜品牌,由海胜电子产品销售服务公司统一销售,另外在电视相关专利授权方面,这个草案也没有提及。/wWW。Qb⑤、cOM/”李云天轻声提示道。
“还有,在元器件采购方面,也要求由海胜集团方面负责统一采购。”
这些东西东西蔡思强在看的时候已经心中有数,他就是想看看李云天能不能看出对方挖的这些坑,吃一堑长一智,在同新诺基亚移动上面吃了那么大一个亏,蔡思强怎么会不多一个心眼。
比起新诺基亚移动来说,海胜方面挖的这些坑更加厉害,专利方面先不说,反正海胜在这方面也没有什么核心的东西可以同顶尖厂家抗衡,有一个授权总算是聊胜于无。
但是渠道和品牌运营以及元器件采购由海胜集团的子公司去把持,这些子公司跟海胜股份还是平行的,海胜股份都没法对其进行控制,这就是等于是狠狠地给未来的智能电视公司套上了三道紧箍咒。
有了这三道紧箍咒,sAl尽管完全控股智能电视公司也没有用,元器件采购、品牌和销售这些关键要害功能掌握在别人手里,这个子公司生死其实已经不是自己能够控制了,换一句话讲,这个智能电视公司简直就是一个生产产品的傀儡式代工企业,俩者之间基本上没有什么差别,都需要仰人鼻息才能够生存。
岛城这个让步中埋藏着的坑可真够深的,兜兜转转半天,其实还是说明海胜方面非常在意在这个智能电视上面掌握相当话语权。
“刘主任,魏总裁,这个新的草案中提出的解决方案很有创意,在某种程度上说我们具有了进一步谈判的基础。”蔡思强从李云天手中接回草案,然后翻开其中一页,指着草案中关于销售部分的条款。
“不过,在继续下一步谈判之前,我们必须去掉一些我们完全无法接受的条款,比如第十五条,新公司的智能电视产品必须使用海胜品牌,由海胜电子产品销售服务公司统一销售,这个限制条件我不认为对于智能电视公司的发展有任何的好处。
比如第十七条,元器件采购由海胜集团统一负责采购,这些条款对于智能电视公司的自主发展具有极大的阻碍性。”
看到对方看出了自己一方为这个所谓未来合资子公司设置的控制手段,刘大同与魏再深为不可觉地快速交换了一下眼神,能够白手起家做到现在这个行业内举足轻重的超大型公司,这个年轻人真不是完全凭运气啊,自己一方殚精竭虑巧妙设置的小手段,在对方眼里根本无可遁形。
魏再深深深吸了一口气,整理好自己的思维开口说道:“蔡总,是这样的,现在海胜旗下消费电子产品,全部都由海胜电子产品销售服务公司统一承担,这样可以共用一个销售渠道和物流平台,进行集约化的经营,能够大幅度降低公司产品在这些方面的费用。”
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他们私底下已经针对今天可能面对的问题进行了相当程度的模拟,所以魏再深说起来好像非常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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