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星瞬间就没了胃口。
她确实很想回学校看看,跟在社会上打拼相比,还是当学生的时候最快乐了。但是,非要跟在童宜和楚天的后面当电灯泡,她是很不愿意的。要是郭星宇在就好了,她绝对会成为最自得其乐的电灯泡。
“星宇,你到底在哪儿啊?”束星数着餐盘里的米粒,特别想离开这里。
可是,她又不能旷工,毕竟这个月的工资还没结清。
也不知道新老板抽什么疯,竟然委任她当《幻爱10000》的负责人,难道金总慧眼如炬,能够看出她对《幻爱10000》十分喜爱?
“原来你在这里。”
头顶上方忽然响起一道好听的男声,束星吓得抬起头,就看见金焰站在她的身后。
不同于在会议室见到的金总,那时候的金总孤高冷傲,让人觉得多少一句话都是对这位王者的不敬,此刻的金总还是早上那身衣服,气质却截然不同。
这货该不会有双重人格吗?
束星能够感受到四面八方射来的视线,她可没有心情接待大领导。
“金总,您请坐,我吃完了。”束星赶忙站了起来。
看着金焰一脸笑意,她也只能跟着笑笑。
谁料,金焰竟然使用了同样的招数,又伸出手,按住了她的肩膀。
束星赶忙坐下,冰冷的椅子激得她打了个喷嚏。
很快,一块宝格丽的格子手帕递了过来,帕子的一角绣着精致小巧的“焰”字。
“不用跟我这么拘谨,现在不是上班时间。”金焰坐在了她的对面,见她不伸手去拿手帕,便主动擦拭起束星的嘴角。
束星脸火烧火燎,硬着头皮接过金焰的手帕,她的动作很快,简直可以说是抢了。
再让金焰擦下去,恐怕公司上下都要传播她和金焰的绯闻了。
她行得正坐得端,自然不怕,也不担心郭星宇会误会,但她怂啊,又是个职场新人,更何况金焰的身边还有杜若呢!
“谢谢金总,帕子我会送到干洗店,洗干净了再还给金总。”束星低下头,目光无意间扫到金焰的餐盘,刚刚咽下去的口水又有分泌的趋势了。
原来这就是富人和平民的差距!
同样来公司的食堂吃饭,金焰竟然能够吃到窗口没有的食物,那份套餐的摆盘就很米其林了,餐前的酒水和点心,还有肉质鲜美的牛排,以及美味的浓汤,连餐具都是闪闪发光的。
“你好像很怕我?”金焰的嘴角含着笑意,说话不急不缓,“一块手帕而已,我有很多条。你随便洗洗,喜欢的话,就留着。”
“哈?”束星捧着帕子,不敢置信的看向金焰。
这块帕子的价值,恐怕比她一个月的实习工资还高呢!
金焰这么大方?
要是放在闲鱼上当二手货卖,又是一笔收入呢!
“不怕,金总器宇轩昂,一看就是有欧气的人。我们做下属的,是怕靠您太近,破坏了您身上的风水。”得了好处,束星一本正经的拍起马屁。
跟大佬做朋友,捡捡大佬的破烂也是极好的。
金焰轻声笑了起来,好看的桃花眼直勾勾的盯着束星:“你喜欢的话,可以过来,靠得更近些。”